欢迎访问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客

中心期刊

陈然:军队党内法规二重特征探析——一种交汇视角的引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6 14:14:24  浏览:


               军队党内法规二重特征探析——一种交汇视角的引入



陈然: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人员


为便于读者引用,文本引用格式示例如下:

[1]陈然:《军队党内法规二重特征探析——一种交汇视角的引入》,《党内法规研究》2024年第3期,第99-114页。

[2]陈然.军队党内法规二重特征探析——一种交汇视角的引入[J].党内法规研究,2024,3(03):99-114.


长摘要内容:

作为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党内法规构成了党内法规体系的军队篇。事实上,军队党内法规不仅具有党内法规的一般属性,即与国家法相对形成的政策性以及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对形成的法律性,其与其他党内法规相比亦存在显著差异。从军队党内法规自身看,其中既有党的成分、又有军的成分,这种二重特征构成了军队党内法规特殊性的一种重要表现。对军队党内法规二重特征的挖掘和梳理,既是在更深层次上认识军队党内法规不可缺少的一环,也是以军队党内法规子系统进一步完善整个党内法规体系的内在依循和重要参照。


军队党内法规的二重特征是其所具有的同时蕴含来源于党的规范要求和来源于军的规范要求的特点,党和军队对其组织和成员的内在要求在军队党内法规这一载体上同时得以集中体现,两者共同形塑了军队党内法规。一方面,军队党内法规作为党内法规的一种类型,其蕴含党的规范要求自不必言。军队党内法规作为党在军队领域进行管党治党的主要载体,其在军队领域发挥着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以及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方面的重大作用。另一方面,军队党内法规蕴含来源于军的规范要求,这不仅是因为其适格的制定主体是中央军委,适用的领域是军队,适用的对象是军队中的党组织、党员、官兵,更是因为我军作为战斗队的根本职能始终没有改变。军队党内法规必然需要体现备战打仗这一主责主业的要求,必然要指向能打仗、打胜仗,也必然要贯彻来源于军的规范要求。军队党内法规自身这种党与军的紧密联系,昭示着其背后蕴含着不同思想体系的指导。这意味着,可以采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交汇的新视角,来观察军队党内法规这一特殊制度规范所独有的二重特征,进而更好地掌握其不同于其他党内法规的独有特质。
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与军队思想政治教育共同形塑二重思想引领功能。军队党内法规承载党的先进性落实为军队先进性的思想引领功能。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首先体现为思想理论上的先进性。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历来十分重视思想建设,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一直是党的鲜明特色和光荣传统。从军队角度看,掌握思想领导是党掌握一切领导的第一位,始终注重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和掌握部队,是我军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军队不会与生俱来就具备先进的思想和科学的理论,对军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在本质上是将党的先进性落实为军队的先进性。由军队党内法规的思想引领功能观之,要将党的先进性转化为军队先进性,需要探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在思想引领方面所提出的重要要求。总体上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不仅在思想要求上形成了具体交汇,还存在比较突出的方面。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是因利益而结成的政党,而是以共同理想信念组织起来的政党,人民军队是始终坚持崇高理想信念的军队。因此,“坚定理想信念”是交汇的突出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制定了多部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规章制度,以《关于构建新时代人民军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意见》为例,可以探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如何具体形塑二重特征。
党的政治建设与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共同形塑二重政治基础。无产阶级政党与人民军队的天然联系构成共同形塑的重要前提。从历史的角度看,任何工人阶级的武装力量,倘若缺乏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和指挥,是无法担负历史使命的,革命斗争也是无法取得胜利的。人民军队自诞生之日起便与无产阶级政党命运相连、休戚与共,无产阶级政党与武装力量具有的这种天然联系是在长期的实践中所形成的并为历史所检验,其构成了党和人民军队的政治方面的要求能够紧密相连的重要前提。军队党内法规作为军队领域的一种特殊制度规范,自身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其政治基础的形成离不开来自党、军队两条线的共同形塑,这种共同形塑便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在军队党内法规政治基础上的一种交汇。事实上,形塑政治基础是一个涉及到方方面面、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其突出方面是要开展带有“根本性”政治要求的工作。无论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还是习近平强军思想,在政治方面均有根本性的具体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党的政治建设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从不同角度发挥形塑政治基础的作用不是割裂的,二者是高度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在军队党内法规政治基础上的突出交汇最终可以集中体现为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一点也构成了交汇的实践落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系统总结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健全保障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特别是军委主席负责制。以《关于深化军委主席负责制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为例,可以厘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共同作用这一军队党内规范性文件并形成二重特征的脉络。
党的作风建设与军队优良作风共同形塑二重行为要求。军队党内法规是以党的作风塑造军队作风的重要载体。无产阶级政党历来重视对其领导的武装力量的作风要求,将作风的优良与否作为所领导武装力量的重要行动表现,也作为区别于其他武装力量的显著标志。我们党亦高度重视通过党的作风来塑造军队,使军队作风符合党的要求、符合武装斗争要求。在以党的作风塑造军队作风的过程中,军队党内法规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军队党内法规之所以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是因为其是党的专门规章制度,是党的作风要求在军队领域的文本表达,是党关于在军队中如何开展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思路方法举措的集中体现。在党的作风建设中,我们党“坚持把‘人民立场’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理论遵循,其人民性的思想内涵得到不断丰富和持续彰显,形成了极具中国特色作风建设的基本理论”。对于军队而言,我军自诞生之日起,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英勇投身为中国人民求解放、求幸福的历史洪流之中,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胜法宝。因此,“密切联系群众”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在此处交汇的突出方面。与其他针对党员干部落实作风要求的党内法规相比,军队党内法规在落实行为要求方面既与之有相同处,也有差异性。二者在实践落点的相同之处在于,通过思想教育、制度约束等培育作风,通过实践锻炼塑造作风,坚决反对“不正之风”,以监督类党内法规的规定对违反作风要求的行为进行相应惩戒,等等。差异之处在于,作风建设类的党内法规所包含的行为要求只来自党这一方面的要求,而军队党内法规的行为要求则具有二重特征。在关于作风建设的军队党内法规中,《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具有代表性,可以说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如何共同形塑作风要求,使军委十项规定既体现我党优良作风、又发扬我军优良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在思想引领功能、政治基础、行为要求三个方面的交汇使军队党内法规所展示出的二重特征,昭示着军队党内法规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规范、控权、治理等普遍性功能上,更体现在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强军梦中。党的二十大提出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和“全面加强军事治理”的历史性课题,充分发挥军队党内法规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军事治理中的价值,既要解决军队党内法规作为党内法规特殊类型的“从一般到特殊”问题,更要解决“从特殊到一般”的问题,其中的关键环节是明确军队党内法规如何通过自身的二重特征为一般性的依规治党和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提供经验。





电话:027-87376716(招聘)、027-87376720(培训、招生)
传真:027-67124218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一楼
  • 微信号:whudnfg
Copyright © 2010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