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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关于调整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8 17:33:37  浏览:

中心自2018年依托于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党的建设等专业单独招收“党内法规研究方向”研究生,于2023年申请增设“党内法规学”二级学科并成功报教育部备案,2024年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中明确将“党内法规学”列入法学一级学科下。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法规学科发展,更好培养“党内法规”方向专门人才,中心现决定对研究生招生专业予以调整,自2025年开始招收“党内法规学”学术型研究生,且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专业考试科目保持不变;2025年拟招收“法律(非法学)”专业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具体如下:

一、招生专业

学术学位博士及硕士招生专业均调整为:0301Z4 党内法规学。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035101法律(非法学)

二、初试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博士招生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具体参照当年招收简章。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党内法规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与去年保持一致,即:

1. 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92纪检监察基础理论

④972党内法规基础理论

2.考试内容

中心2025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参考范围及书目见附件。

3.专业考试科目试卷分值

纪检监察基础理论(692):共150分。

党内法规基础理论(972):共150分。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

1.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2.考试内容:全国联考

三、复试

按照学校要求统一组织复试。


请2024年9月份报名、参加2025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同学们知悉我中心研究生招生专业的调整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不变),本网站也将及时发布我中心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7-87376720(工作日时间)

特此公告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24年9月18日      


电话:027-87376716(招聘)、027-87376720(培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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