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是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与武汉大学共建的实体性科研机构,系国内首家省校共建的实体性党内法规科研机构,主要承担党内法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对策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任务,拥有独立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权。中心致力于建成党内法规国家高端智库、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与创新基地和党内法规制度教育培训与人才培养基地。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学科建设和科研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诚邀社会精英加盟。
一、招聘学科和专业方向
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政治学及相关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高层次学术人才。国家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岗位、达到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杰出青年学者”和“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学者”标准的高层次人才。武汉大学“文科杰青”和“文科优青”的具体要求,请参考《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第二批人文社会科学杰出青年学者和优秀青年学者聘任工作的通知》
http://ssroff.whu.edu.cn/info/1018/5196.htm 具体待遇一事一议。
(二)固定教职教授、副教授
固定教职教授
1、基本条件
(1)现任职于国内标杆高校或标杆学科的固定教职教授或特别优秀的副教授,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2)具有较强的学术创新力和学术组织能力,已取得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居相关学科同年龄段学者前列。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支持政策
(1)薪资执行学校固定教职教授的薪资待遇。
(2)提供独立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团队建设条件。
(3)根据学校规定发放税前50万元-100万元安家费,提供30-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固定教职副教授
1、基本条件
(1)现任职于国内标杆高校或标杆学科固定教职副教授,或者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的特别优秀的预聘期制人员(含聘期制研究员、聘期制副研究员)及博士后。
(2)具有较强的学术创新力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主持过多项国家级项目,学术水平居相关学科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支持政策
(1)薪资执行学校固定教职教授的薪资待遇。
(2)提供独立招收研究生和团队建设条件。
(3)根据学校规定发放税前50万元安家费,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三)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聘期制讲师
特聘研究员
1、基本条件
(1)现任职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的特别优秀的预聘期制人员(含聘期制研究员、聘期制副研究员)及博士后;
(2)学术背景良好,学术成果较为突出,发展潜力大。一般应达到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当年晋升教授层次的学术水平,具备与标杆学校/学科新进教授或同层次人员竞争的实力;能够把握学科发展前沿,具有独立领导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支持政策
(1)薪酬参照事业编制教授执行国家岗位绩效工资制,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
(2)提供独立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团队建设条件。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50万元。
(4)提供校内周转房或税前3500元/月租房补贴
(5)享受固定编制内职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公积金、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
(6)纳入聘期制合同管理,聘期3-6年,通过竞争性选拔后可转为固定教职教授。
特聘副研究员
1、基本条件
(1)现任职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的特别优秀的预聘期制人员、博士后或特别优秀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2)学术背景良好,学术成果较为突出,发展潜力大。一般应达到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当年晋升副教授层次的学术水平,具备与标杆学校/学科新进副教授或同层次人员竞争的实力与发展潜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支持政策
(1)薪酬参照事业编制副教授执行国家岗位绩效工资制,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
(2)提供独立招收研究生和团队建设条件。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5万元。
(4)提供校内周转房或税前2500元/月租房补贴。
(5)享受固定编制内职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公积金、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
(6)纳入聘期制合同管理,聘期3-6年,通过竞争性选拔后可转为固定教职副教授。
聘期制讲师
1、基本条件
(1)现任职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的预聘期制人员、博士后或特别优秀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2)学术背景良好,学术成果较为突出,发展潜力大,一般应具备与标杆学校/学科新进讲师或同层次人员竞争的实力和发展潜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支持政策
(1)薪酬参照事业编制讲师执行国家岗位绩效工资制。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10万元。
(3)提供校内周转房或税前2500元/月租房补贴。
(4)享受固定编制内职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公积金、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
(5)纳入聘期制合同管理,聘期3-6年,通过竞争性选拔后可晋升为特聘副研究员或转为固定教职副教授。
三、招聘程序及提供的材料
1、报名
(1)填写并提交《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科研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含个人信息、电子版照片、联系方式、教育背景等基本信息),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统一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供博士论文全文,代表性论文两篇(已发表的提供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复印件)及学术论著目录。
(4)提供不少于两位同行教授推荐信。
2.单位考核
(1)资格审核。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专业考评。
(2)专业考评。专业考评采取试讲或专题报告会形式。中心专家评审组对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
(3)综合评价。中心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以及专家评审组评价意见,采取面谈、考察等多种形式对应聘者价值取向、人品性格、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4)学校审批。通过中心考评的应聘者,须根据学校规定参与由学校或学部人力资源专家评议组组织的评议,经评议后,确定录用。
(5)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各学段学历证书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心邮箱dangneifagui@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姓名”。
联系人:林老师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珞珈山四栋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邮编:430072
邮箱:dangneifagui@126.com
电话:027—87376716
附件: 报名表.doc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