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的积累和十八大以来五年的突破性发展,我国民生领域改革发展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民生建设已经不是在一张白纸上描绘蓝图了,而是在绝大多数群众摆脱贫困、具有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起点上,向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迈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纷繁复杂、浩大艰巨的民生建设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民生的内涵和外延随之变化,除了包含传统意义上的就业、收入分配、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内容外,还有公共安全、社会治理等新的重要内容。同时,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人们开始追求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生活,民生建设的标准变得更高。
正如十九大报告指出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首先就要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
十九大报告从教育、就业和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脱贫攻坚、人民健康、社会治理以及国家安全七个方面对新时代民生建设进行了部署和安排。这七个民生建设领域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所在,是党和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最需要投入精力和资源的重点工作。
在具体落实中,每个领域既要抓全面更要抓重点,重点就是群众生活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
例如,发展教育事业要在“好”字上下功夫,重点是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办好学前教育,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就要坚持就业优先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又如,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险服务能力;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对农村留守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关爱和服务体系。
民生建设要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例如,脱贫攻坚的重点是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则要在医、药、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和应对老龄化方面,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同时,民生建设是需要花钱的,没有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一句空话。十九大报告对民生建设进一步提高要求,细化任务,制定施工图和时间表,同时强调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落实十九大关于民生建设的精神和部署,就要在大格局中运用整体的观点、辩证的观点、运动变化的观点,准确把握民生建设的时代特征和客观规律,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以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推动、美丽中国的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不断提高,实现民生领域的不断发展,民生福祉的不断增进。
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看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同时,还要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制定民生政策、推进民生建设不能离开一个“变”和两个“没有变”的基本国情。
牢牢立足基本国情,就要做到民生建设量力而行。首先,确立民生标准要实事求是、恰当合理。在这个问题上,世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经历有着深刻的借鉴意义。要在满足广大群众基本需要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适当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能脱离实际,提出过高标准;不能开“空头支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合理预期,避免造成寅吃卯粮甚至竭泽而渔的情况。
其次,发展民生建设要脚踏实地,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既要着眼长远,也要立足当前,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提出恰当可行的阶段性目标,求真务实,一步一个脚印,一张蓝图锲而不舍地干到底。要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讲究方法,勇于创新,久久为功,善做善成,小步快跑,积小胜为大胜,用阶段性成果回应群众的合理需求、检验发展的成效。
牢牢立足基本国情,就要做到民生建设尽力而为。当前,我国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仍然较大,甚至还有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初心,把更多精力用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把更多财力用于民生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这就要实现民生建设保基本、守底线、促公平。底线民生面向极少数困难群体,解决的是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即“活着”的问题;基本民生面向最广大人民群众,致力于让人们不仅要“活着”,还要尽量“活好”,不仅要生存,还要发展。
党和政府对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底线民生和基本民生需求,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负有重要责任。为此,十九大报告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健康中国战略、社会治理等社会政策调控层面对民生建设作出重大部署。例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坚守民生底线的责任意识。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对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需求的高度重视,是让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能够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的重要努力。
守底线和保基本相辅相成,统一于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理念之中。其中,守住底线是保障基本的前提,也是重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眼睛向下,多关心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多一些雪中送炭,少一些锦上添花,着力补齐民生短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亲自部署、强力推动,党的十九大把这项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确保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确保兑现这一庄严承诺。这就是民生建设守底线、保基本的生动范例。
同时,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社会公平正义已经上升为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等等,都是民生建设促公平的具体举措。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要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多从社会发展水平、从社会大局、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许多是发展中的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加以解决的。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物质基础。”新时代民生建设就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民生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民生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民生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民生建设任务,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具体体现。这不仅适用于社会治理领域,同样适用于更大范围的民生建设事业。
共建、共治与共享三者密切联系。共享是目的,共建共治是途径和方式;共建共治是为了共享,共享必须依靠共建共治。其中,共建与共治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共建是前提,共治是重要保障。没有建设的治理是没有意义的,没有治理的建设是走不远、行不稳的。因此,要在共建中进行共治,在共治中推动共建。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汇集民智,最大限度激发民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都有成就感和获得感的生动局面。要保证人民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社会流动、社会参与等方面享有的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每个人都获得人生出彩和奉献社会的机会,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要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当前,我国存在一定数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感。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能满足于一事一议的解决问题方式,要通过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制度体系,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例如通过深化户籍等方面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等。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要正确处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在民生建设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保基本、守底线,市场的作用是满足较高层次的民生需求。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主要通过与政府合作,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社会服务,发挥实现并且优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政府不能缺位,要善于利用社会力量履职尽责。例如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在养老助残、扶贫济困、心理服务等方面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提供个性化专业服务。
在满足更高层次民生需求方面,政府应为市场主体发挥作用搭建政策平台,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公平竞争,维护各方权益。既要防止直接介入市场服务领域从而背上不恰当的责任和包袱,或者为某些特定群体提供过高标准的民生待遇,导致社会不公平;也要防止市场过度参与从而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
特定情况下,政府可与市场合作,通过购买专业化服务,更好地做到守底线、保基本、促公平。政府也应当鼓励和支持市场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与社会组织合作,共同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做贡献。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