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我们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既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同时要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制度同宪法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制度建设作为贯穿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之中的一条主线,突出制度建设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大意义。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战略安排,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之一,也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下文简称《规划》),为新时代增强依法执政本领进行了顶层设计,为未来五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确定了任务书,是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制度体系厚植依法执政本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是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探索所形成的宝贵经验。
党的领导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保证了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沿着正确政治道路前进。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既需要在国家层次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又需要在党的建设层次始终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环节。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作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准确定位,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制度治党理论的重大创新。
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关键是“依法”,根本在“执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抓住“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个执政兴国的关键要素,就抓住了增强依法执政本领的“牛鼻子”。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要求把依法执政涵盖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既涵盖国家治理,也包括管党治党。因此,增强依法执政本领,不仅要增强运用制度治国理政的本领,也要增强运用制度治党管党的本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仅要重视党的建设相关法规制度,也要重视涵盖党的领导各方面工作的相关法规制度。
增强依法执政本领,是制度治党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把“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之一,进一步突出了制度治党在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制度治党既是治党管党的创新理念,也是新时代治党管党的创新方法。制度治党要求把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优良传统和工作方式,以制度的形式予以确定,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中贯穿制度建设,以制度凝聚众人之智,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新时代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必须不断建构完善、科学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支撑,为制度治党提供有效依据。
通过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依法执政提供管用、能用、合用的制度依据,为依法执政输入治国理政、管权治权的制度资源和规范要素,把“依法”和“执政”用制度建设的途径紧密地联结起来,厚植增强依法执政本领的坚实制度基础。
“任务书”引领未来五年工作
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是党的十九大着眼于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所提出的目标,是增强依法执政本领的关键,也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前提。
党的十八大以来,颁布施行了一批具有基础性、主干性和引领性的党内法规。2013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五年规划,对于推进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份规划的引领下,一批重要党内法规颁布施行,有力提高了党的建设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有力推进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也成为新时代制度治党的典范和重要保障。更重要的是,我们党形成了以规划为指引、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问题为导向、以补齐短板为重点、以任务推进为抓手的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新格局,为推进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延续第一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的有益经验,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
该《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于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今后五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顶层设计,提出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点项目和落实要求,是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规划》着眼于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1+4”的基本框架,即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四大板块,为未来五年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确定了任务书。
一方面,《规划》突出党章在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中的重大意义和根本地位,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党章精神和党章规定,特别是将十九大党章修正案的新规定和新要求细化具体化,切实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
另一方面,《规划》确定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和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的工作原则和重点任务,明确了制定各项党内法规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同时列举了需要重点制定或修订的党内法规。
总体而言,《规划》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问题导向,明确任务要求,力求在“务实”上做文章、下功夫,各项原则要求简明务实,各项工作安排高效务实,各项具体任务明确务实,任务清单清晰明了,具有较强的指引性和可操作性。
为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这深化了对于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辩证关系的认识。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键是中国共产党增强依法执政本领,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治国理政的能力。依法执政的根本是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和各项工作法治化,关键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制度治党的治党管党新方式。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于党治国理政、治党管党的伟大实践中,有机统一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过程中,有机统一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重要保障,也是依规治党的前提和必要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各项事务中处于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决定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
《规划》不仅着眼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而且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作为着力点,以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目标,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党的组织法规制定,《规划》要求制定覆盖从党的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到重点系统、重点领域的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建构科学规范的党的组织体系,夯实管党治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关于党的领导法规制度,《规划》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既有涉及宏观性、整体性、全局性、根本性的法规,又有涉及党的领导具体环节的法规,有利于提高党的领导科学化水平和治理能力,改善党领导各项事务的方式,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作用落到实处。
关于党的自身建设法规,《规划》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重点制定涉及党的政治建设的法规制度,制定和完善涉及党员教育管理、公务员职务职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法规制度,不断强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提升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夯实制度基础。
关于党的监督保障法规,《规划》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原则,部署了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奖惩、保障的相关法规制定工作,形成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并重的监督保障体制机制,确保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规划》在为未来五年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明确方向指引的同时,也将为新时代增强党的依法执政本领奠定扎实基础,为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
(作者:祝捷,系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