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客

学术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专家视点 > 正文

中心专家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6 14:22:00  浏览:


让党务沐浴在阳光中,筑牢新时代党建“根基”

——中心专家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通讯员李丹青)中共中央政治局2017年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会议指出,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发扬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制定出台,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党务公开”的概念,是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从十七大开始,党务公开成为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务公开’,时隔十三年,我们党又将‘党务公开’落实为制度,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这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务公开持续不断的探索,”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专家学者分析指出,“党务公开在党内确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既需要制度上的构建和完善,更加需要思想上的改变和重塑。我们党用了十三年时间,体现出我们党推进党务公开、强化党内民主的坚定决心,是我们党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生动体现。”专家们一致认为,十九大报告为推进党务公开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选择现在这样的时机制定并颁布《条例》,既是之前努力结果,又是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

 

党务公开是激活党内民主的“催化剂”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需要将党内民主的各项事务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对于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有重要作用。

“党务公开是保证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党务公开一方面通过重大党务信息的公开,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让基层组织和党员能够掌握足够的信息,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另一方面也通过党务公开,对各级领导干部形成压力。”在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教授祝捷看来,党务公开像一台显微镜,让领导干部时刻处于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目光之中。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法学院副教授伍华军认为,党务公开有利于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党务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党务公开就是扎扎实实、实是求事地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与人民群众利益联系密切的相关问题和重大决策,通过一系列渠道向党内外公开,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确保党组织的每一项决策都代表人民的意志,切实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党务公开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新通道”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本质的特征就是要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推进党务公开,对健全民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具有重大意义。

“党务公开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意表达渠道,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党员和人民群众通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多种方式参与到国家社会管理中,有利于培养主人翁意识,提高党员和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伍华军在受访时表示,党组织通过党务公开传递党务信息,同时吸收党员群众、媒体舆论的有效建议,作出科学决策。有利于在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之间搭建起信息沟通桥梁,形成良性互动。

祝捷认为,党内公开的推进,必将带动国家层面的政务信息、司法信息等的公开,从而推动国家民主的进步发展。在此方面,《条例》不仅对我们党有着重大意义,而且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座里程碑。

 

党务公开是指向腐败的“新利剑”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十九大报告强调,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李斌雄认为,推行党务公开,将党务工作的运行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使工作运转到哪里、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更能进一步推动党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增强党内监督的效果,进而形成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党内民主监督氛围,达至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目标。

“推进党务公开,把党员领导干部的职权、权力的内容、权力运行的依据和程序等事项向党员和社会公开,即是把党员领导干部置于党员的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即是把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置于阳光下。”谈及党务公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讲师张小帅表示,推进党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即是把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关键一招。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制度,十九大提出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对此,祝捷表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之一。《条例》是具有引领性、基础性的党内法规,是党的自身建设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颁布实施因而是构建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同时认为,党务公开不仅是民主监督的必要环节,更对领导干部形成了无形的压力和责任,是扎紧不能腐的笼子、构筑不想腐的堤坝的关键一招。

“党务公开保障了从严治党在阳光下进行。”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四川省委党校副教授曹阳昭受访时表示,党务公开以公开保障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的落实、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加强反腐倡廉,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现状:成效与问题并存


自提出以来,党务公开首先在地方和基层开始推行。2009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该《意见》对基层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程序、方式、工作保障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等作出表述和规定。此后,一些地方党委纷纷出台关于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等地方性党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各地方党组织逐步依照这些规范性文件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对于近年来各地方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多名受访专家表示,各级党组织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中做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不仅覆盖面广,保证了“量”,在“质”上也丝毫不马虎,通过丰富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间、创新公开方式等方式方法来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

但是,专家们同时也认为,一些地方和基层在贯彻落实党务公开工作方面也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公开内容的随意性、公开程序的不完整性、公开时间的滞后性、“走形式”“绕圈圈”等规避党务公开的现象。

伍华军认为,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有关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因为没有硬性、统一的要求,导致党务公开工作出现极大的随意性。而党员群众自身民主意识不够强,无法充分调动参与党务工作的积极性。缺乏统一的工作机制也是党务公开在地区开展的一大阻力。

“就近几年的基层党务公开状况来看,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防止和解决好‘不想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等问题,及时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等群众高度关注和密切相关的事项公之于众,要及时把握公开的目标原则,科学规范公开内容程序,加大组织领导,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党务公开扎实有效推进。”针对基层党务公开的现状,李斌雄补充道。

   

党务公开的未来:重在落实


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新形势下地方和基层应该如何贯彻落实党务公开工作,其中又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贯彻落实《条例》,必须要把好政治关、民主关、宣传关、责任关和规范关这五个关口。”李斌雄认为,新时代的党务公开工作要坚持正确方向,提高民众参与,搞好宣传教育,明确职责任务,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在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莫广明看来,《条例》在未来的贯彻落实,其核心点应在于提高《条例》的执行力。他认为,要把强化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作为重要抓手,加深各层级各领域对《条例》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的理解。同时,要做好《条例》实施的组织保障工作,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伍华军在受访时表示,党务公开需从两个方面贯彻落实。第一,各党组织应该组织党员干部对《条例》进行学习,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机会对相关内容进行学习理解,提高党员干部的党务公开意识,推动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第二,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这一次出台《条例》是要从全党的范围内对中国共产党的党务公开作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让党务公开符合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客观要求,因此要改变以往党务公开工作中的随意性,按照严格统一的制度规范开展工作。

电话:027-87376716(招聘)、027-87376720(培训、招生)
传真:027-67124218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一楼
  • 微信号:whudnfg
Copyright © 2010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