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客

学术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资讯 > 正文

“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第一百七十七期成功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4 16:37:35  浏览:

6月15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和《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联合主办的第一百七十七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法学院209会议室召开,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围绕本期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伍华军老师、叶正国老师、段磊老师、吕永祥老师和邵帅老师莅临指导。

主讲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2级硕士研究生徐思勉以“党和国家监督机构的关系流变”为主题,围绕纪检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之间的组织关系和工作关系的历史变迁等内容展开学术汇报。

图片

在与谈阶段,与谈人围绕文章主题、分析框架、内容结论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硕士研究生谭心怡认为文章材料较为扎实,但文章的抽象理论表达还存在不足,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提高文章的学理性:第一,文章对于“关系”的界定不够准确,没有提炼出关系的本质,建议深化对关系的理解层次;第二,文章对于党的机关和国家机关之间的建构差异性认知不够深刻,建议在此基础上增加理论材料;第三,文章对于机构的流变及其职能的流变之间的关系的理论思考稍显不足,结论部分缺少理论化、抽象化的总结;第四,文章的文献综述部分归纳总结可以进一步细化凝练。硕士研究生于洋认为,文章运用的一手资料非常丰富,梳理较为全面充实,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第一,文章的问题意识比较鲜明,但在历史变迁对当前制度的影响方面的论证较为薄弱,建议调整文章详略安排,突出前后逻辑的连贯性;第二,文章对于历史分期的划分标准和一级标题的设置还需要进行斟酌,建议凝练更为精准的词语界定关系的特征;第三,文章的部分观点表述不够严谨,建议作者进行调整。硕士研究生熊鸿亮认为,文章现有的充足的素材为后续的修改奠定了基础,但问题意识还不够鲜明,具体而言:一方面,文章的论证逻辑不够清晰,内容杂糅,对于标题中“党和国家”未能给出回应;另一方面,文章中的“权力运行”的指向不够明晰。他建议作者在进一步聚焦问题意识的基础上,重新梳理材料,明确结论。

在自由讨论阶段,多名师生围绕文章主题、论文写作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硕士研究生熊娜认为,对于文章论证的立体程度提高还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修改:第一,分析理论可以借鉴政治学或法学学科的相关理论;第二,分析维度可以调整为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第三,分析思路可以对现在的内容进行整合,进一步归纳凝练。法学院本科生许丁元认为文章对于党政分开的评价维度应当拓展。法学院本科生朱前峄认为文章的研究问题与论证力度存在复杂化与简单化的矛盾,建议后续修改更加关注监督对象的变化、纪委监委内部的关系、监检之间的关系。硕士研究生汪夷琪认为文章的一级标题的用词不够准确,观点不够突出,论证力度也需要加强。法学院本科生姜雨禾认为,文章结论部分的观点总结在文中并未明确体现,需要在行文中突出观点表达。

邵帅老师认为,文章历史内容梳理较为详实,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象上,将“党和国家监督机构”仅理解为纪检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忽视了党委、人大等很多其它机关监督,理解有失偏颇。同时究竟是用“机构”还是“机关”概念,有待推敲;二是在结构上,文章缺少总领性内容,应当在文首交代所建构的机构关系分析框架;三是在内容上,尽管梳理了三大机构发展变化,但是并没有重点分析机构关系变化的背后要素,包括我们党对权力监督认识、党的领导方式认识、党政关系认识等,建议增加理论深度;四是在历史划分上,目前历史分期更为精细,但存在划分标准不统一问题。

吕永祥老师认为,第一,对于“党和国家监督机构”的理解,还涉及党委、人大,具体写作中建议聚焦到具体的一对关系进行讨论;第二,文章中党、政、法的概念厘定还需进一步斟酌,分析框架的提出依据不足,对于组织关系和工作关系的分类需要再推敲;第三,历史分期的依据与标准不明;第四,文献综述应围绕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展开;第五,文章还需对每一时期的关系模式或类型进行学理化的提炼概括;第六,文章需将研究的对象和问题聚焦到某一具体方面,可从制度变迁的动力与影响、制度变迁过程中机构之间关系的流变、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建构三个层级考量文章的定位。

叶正国老师认为,文章的文字处理较为规范、历史材料较为翔实,探讨文章提出的三个监督机构的关系也十分重要,但还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文章标题中的“机构”用法不准确,应当严格区分机构与机关;第二,文章梳理的历史起点可以追溯至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实践;第三,文章提出的三个关系并非同一维度,建议聚焦于具体某一关系,再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大背景进行梳理。

最后,伍华军老师为本次沙龙作了总结发言。伍华军老师认为文章的前期基础工作较为充足、汇报展示表达流畅,但文章还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文章的题目表述存在问题,需要进行修改;第二,文章的研究内容较为复杂,学理性观点凝练难度较大,建议以梳理机构关系为基础,聚焦某一具体点开展研究;第三,文章可以从纪检监察体制的衔接问题入手进行后续修改。


电话:027-87376716(招聘)、027-87376720(培训、招生)
传真:027-67124218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一楼
  • 微信号:whudnfg
Copyright © 2010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