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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第一百七十三期成功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4 16:30:07  浏览:

5月31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和《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联合主办的第一百七十三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法学院209会议室召开,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围绕本期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段磊老师和邵帅老师莅临指导。

主讲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2级硕士研究生陈俊宏以“司法裁判援引党政联合立规现状及其功能研究”为主题,围绕援引党政联合立规在司法裁判中的适用现状、功能面向以及理论基础等内容展开学术汇报。


在与谈阶段,与谈人围绕文章的标题、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等相关问题等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硕士研究生李轩宇认为文章写作难度较大,尤其是收集案例困难,当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样本选取方法不够科学,样本限缩范围过窄,全面性不够,需要对目前的实践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归纳和分析整理;第二,文章前后的论证逻辑不统一,对研究对象的性质把握前后矛盾;第三,文章需要进一步界定党政联合立规的双重属性;第四,需要注意文章的创新性;第五,标题中“现状”不够准确,建议改为副标题;第六,文章中对案例的可视化说明不够充分,建议补充具体图表。硕士研究生余淑娟认为文章结构完整、行文流畅,但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标题中“党政联合立规”的表述不够规范,建议替换成“党政联合制定党内法规”;第二,文章未充分说明研究对象选取和限定的原因,建议突出其创新性和特殊性;第三,文章对案例的分析较浅显,法理依据不足,缺乏具体研究的立场、假设和前提,建议增强文章抽象化和类型化的程度;第四,注意选取样本的准确性和代表性,建议对案例进行人工排查;第五,部分结论的得出没有实证,支撑力不够,不够精细化。博士研究生薛小涵认为文章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研究价值,但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文章第一部分稍显冗长,与第四部分的论述有重叠,建议用典型案例引入;第二,文章结构在实证分析和功能面向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第三,无法保证样本选取的时效性和全面性;第四,文章对核心概念“党政联合立规”的界定不明,问题意识不够突出,原因分析和功能分析不够直观,建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文章用语和表述,结合党内法规效力外溢进行论证。

在自由讨论阶段,多名师生围绕文章的相关问题发表了看法。硕士研究生徐思勉认为文章对“党政联合立规”的概念界定不明、样本选取的依据不足,数据与结论之间还需要加强论证。硕士研究生汪夷琪认为文章第二、三部分的关系不够紧密,建议第二部分中单独说明研究方法和样本选择。博士研究生穆远灿认为应注意研究对象的准确性,尤其要把握司法裁判援引的党政联合立规的属性。硕士研究生熊娜建议从法院立场剖析援引党政联合立规的理论和实践难题。硕士研究生周浓建议注意区别党政联合立规的行政法源属性与法院司法裁判援引的性质。硕士研究生黄曼斐建议增加对党政联合立规在司法适用中作为说理的论证。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于洋认为文章标题之间存在逻辑断裂,要注意文章逻辑的连贯。

邵帅老师认为文章结构完整、内容扎实,完成度相对较高,但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选取的样本不够全面客观,分析角度有待拓宽,建议增加党政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样本,增加法院裁判的层级分析,关注党政联合立规的制定时间要素影响等;第二,需要进一步思考党政联合立规双重属性是何意涵,将双重属性分开论证司法裁判援引党政联合立规的逻辑机理,其划分依据是什么等问题;第三,建议关注司法援引党政联合立规的原因、表现以及效果,从客观实践中确定研究立场,避免主观先行的问题。

最后,段磊老师进行总结发言。段老师高度肯定了主讲人的研究成果和端正态度,并对文章提出了以下建议。第一,文章具有一定的问题意识,但不够聚焦,需要进一步限定研究视角;第二,“当事人援引”是党内法规的司法适用研究中一个较为新颖的研究视角,可以从当事人的认知角度、法院对此的态度、法官引用规定的限制等方面进一步研究;第三,对于党政联合制定的党内法规的属性需要在现有规定的框架内再进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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