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和《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联合主办的第一百六十九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法学院209会议室召开,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围绕本期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段磊老师、吕永祥老师和邵帅老师莅临指导。
主讲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2级硕士研究生张之颐以“党领导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演进及内在逻辑”为主题,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工作内涵、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早期探索、党领导精神文明建设的机构设置、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内在逻辑等内容展开学术汇报。
在与谈阶段,与谈人围绕文章主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硕士研究生余淑娟认为,文章内容比较丰富,但还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文章题目较宽泛且存在歧义,建议作者进行调整与聚焦;第二,文章结构不够清晰完整,前后内容衔接不够顺畅,建议作者重新理清行文思路;第三,文章的基本观点不够明确,语言表述不够严谨;第四,文章部分论证较为冗余且不够充分。博士研究生穆远灿认为,文章主题鲜明、材料翔实,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文章题目不够聚焦,研究对象有所混淆;第二,文章章节逻辑较为分散,各部分关联不够紧密;第三,文章论证不够充分,有简单化倾向,建议作者进一步理清研究对象,明确基本观点,补充论证。硕士研究生黄曼斐认为,第一,文章的引入部分略显冗长,可对谋篇布局予以优化;第二,文章第二章“早期探索”略显突兀,历史梳理应体现时代性,建议作者增加新时代以来的文献内容;第三,文章各层级标题设置有多处重复嵌套,建议进行修改;第四,文章对于内在逻辑的观点和论证尚不够充分。
在自由讨论阶段,多名师生围绕文章主题、论文写作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硕士研究生汪夷琪认为文章中与“精神文明”相关的概念需要进行必要的辨析说明。硕士研究生向知雨认为文章的语言表达较为口语化,建议作者进行修正。硕士研究生田尚昆认为文章的标题设置需要前后统一以及内容上需要突出早期探索与之后的工作发展之间的联系。硕士研究生徐思勉认为文章关于领导体制的内容不够完整,需要再作补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熊鸿亮认为文章对于“精神文明”在不同阶段的内涵界定应更加精细。法学院2019级本科生朱前峄建议作者分层次对机构设置进行研究。硕士研究生熊娜认为作者可从精神文明建设的上位概念即社会治理结构的建构这一方向入手,以定位党领导精神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硕士研究生吴思妍认为作者需要明确“内在逻辑”是党领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逻辑还是组织演进的内在逻辑。硕士研究生李欣认为文章中部分语句不够通顺,作者需要进行修正,精准措辞。
邵帅老师认为,第一,文章内容并未紧扣标题中的“组织演进”,行文逻辑和结构较为杂糅;第二,文章历史梳理的起点需再往前追溯;第三,建议作者梳理每一阶段的领导主体组织设置、职责定位等发展变化,关注变化背后的影响因素。
吕永祥老师认为,第一,文章的标题不够明确,核心论题不够清晰;第二,文章的材料需要再更新补充,尤其是新时代以来的相关文献资料;第三,文章中“精神文明”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需要理清;第四,文章的基本观点不够准确以及论证还不够充分。
段磊老师认为,第一,理清“精神文明”内涵的发展变化是文章的关键性问题;第二,“精神文明”作为一个领域,研究其组织演进是否成立尚需斟酌;第三,“内在逻辑”的探讨是否可行值得思考。他建议作者在明确文章侧重点是精神文明建设还是其组织的基础上,可从以下三个方向调整研究思路:一是研究精神文明的内涵及其时代特征;二是研究机构之间的关系;三是研究党的机构与其他类型的机构之间的区别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