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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党内法规学博士生论坛”第三单元报告十二发言实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8 15:54:04  浏览:

2022年4月16日,第二届全国党内法规学博士生论坛在武汉大学举行。该论坛由全国党内法规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主办,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承办。论坛分为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研究、党内法规制定与实施研究、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研究三个单元。第三单元由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雷浩伟主持。在报告十二中,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明作了主题报告。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梦宇,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王立峰,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教研部讲师张海涛作了评议。《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根据报告和评议情况,形成第二单元报告十二发言实录如下,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发言主题:《党的领导入法的实践梳理和路径优化》

报告人:张明

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明作《党的领导入法的实践梳理和路径优化》报告。张明博士研究生认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法不言党”既不符合我国法治实践,也难以体现我国法治体系的基本特征。基于对709 部法律法规的统计,党的领导入法具有位阶多元性、时间阶段性、领域广泛性、位置依赖性和表述多样性等特征。但由于理解偏差、标准混淆与立法技术规范缺失等原因,党的领导入法实践存在“应入未入,勿入却入,已入存瑕”等困境,既影响党的领导功能的发挥,也不利于法治建设的完善。基于实证分析和理论建构双重维度,通过确立入法领域正负面清单、构建入法协调机制、完善执行保障措施,可以构建一种协调推进的入法路径。

学生点评:

李梦宇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李梦宇认为,第一,就逻辑起点而言,对于党的领导入法的问题,不能仅以法学路径作理解,要结合多学科挖掘其内在逻辑;第二,就基本观点来看,文章部分观点就其解释力而言有待加强,可对筛选使用法律法规的标准和判断依据作进一步说明;第三,就路径优化而言,对于党的领导入法的学理争鸣也应于文章中有所梳理并充分回应;第四,就具体路径选择而言,应注意从根本上强调以宪法和党章为基础,党的领导入法的路径和标准不得冲击宪法和党章的地位。

专家点评:

王立峰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

王立峰认为,第一,党政联合发文是党的领导入法的良好实践,作者将党政联合发文排除于自己的研究领域是否适当,值得再作思考;第二,作者应深挖党的领导入法的背后逻辑,同时注意文本表述的规范性;第三,作者还需明确和细化“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概念。

张海涛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教研部讲师

张海涛认为,第一,作者提及了党的领导入法的数量和层级的差异,这是从静态角度的观察,事实上该问题还可以从纵向的历史角度作分析和阐释;第二,对于党的领导条款入法入规的问题,避免出现法律调整党的自身建设的相关事项,以及从国家法律转化为党内法规的现象;第三,作者对于抽象原则的表述要尽量符合宪法的内在逻辑,党的领导的规定细化及其表述或要保持一种谦抑和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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