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客

学术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资讯 > 正文

“第二届全国党内法规学博士生论坛”第二单元报告八发言实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8 15:13:44  浏览:

2022年4月16日,第二届全国党内法规学博士生论坛在武汉大学举行。该论坛由全国党内法规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主办,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承办。论坛分为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研究、党内法规制定与实施研究、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研究三个单元。第二单元由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利涛主持。在报告八中,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黄耀鹏作了主题报告。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涂笑宇,中国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王建芹,重庆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樊英作了评议。《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根据报告和评议情况,形成第二单元报告八发言实录如下,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发言主题:《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体系化的逻辑与进路》

报告人:黄耀鹏

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黄耀鹏作《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体系化的逻辑与进路》报告。黄耀鹏博士研究生认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体系化建设是坚持抓住“关键少数”的长效机制,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一环。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等不同层次的规范构成了该责任体系,其体系结构以党政科层制为基础、体系内容以考核奖惩为核心、体系价值以权责相统一为指导。在该底层逻辑基础上,可以通过发挥党政动态调适的弹性优势、助推干部的内在激励和主动担当、规范问责并将问责工作前移,继续关注责任体系的质量和责任制落实问题逐步发展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体系。

学生点评:

涂笑宇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涂笑宇认为,文章逻辑清晰,语言流畅,文献也比较扎实,然欲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探讨。第一,就标题而言,文章部分标题存在表述不准确、文题与内容不对应的问题;第二,就内容而言,作者应对政治责任作更加符合新时代意蕴的解释;第三,就理论而言,文章缺少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不能只用西方理论进行阐释。

专家点评:

王建芹中国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王建芹认为,文章的问题意识较强,选题具有较大价值,但还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可以从国法体系和党规体系这两大规范体系论述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的体系化逻辑;第二,可对政府机关行政法制体系作一定了解,并将其与党内法规法制体系作比较,以丰富论述;第三,文章重点强调“问责”,但缺乏“规责”视角,二者均需进行体系化建设,对此作者可进一步补充;第四,建议作者增加实证化研究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樊英重庆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

樊英认为,文章还具有以下改进空间。第一,作者行文时应注意区分“体系”和“体系化”,对于体系化的发展技术问题,作者应加强论证;第二,作者仅描述了现有规范的样态,但对于其体系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论述有所不足;第三,文章各部分的论述都有待加强,同时需关注论证结构的均衡问题;第四,建议作者于文章引言部分对研究现状作简要交代,以助读者快速了解文章的学术价值;第五,文章各部分标题需要进一步精确,存在易产生误解和文不对题的情况,同时文章语言也可再作润色。

 

 

电话:027-87376716(招聘)、027-87376720(培训、招生)
传真:027-67124218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一楼
  • 微信号:whudnfg
Copyright © 2010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