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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党内法规学博士生论坛”第一单元报告三发言实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2 16:46:51  浏览:

2022年4月16日,第二届全国党内法规学博士生论坛在武汉大学举行。该论坛由全国党内法规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主办,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承办。

论坛分为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研究、党内法规制定与实施研究、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研究三个单元。第一单元由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嘉升主持。

在报告三中,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肖冲作了主题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马尚,北京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韩强,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陈一远作了评议。

《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根据报告和评议情况,形成第一单元报告三发言实录如下,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主题报告:

发言主题:《党内法规治理效能分析:理论建构及其实现路径》

发言人:肖冲

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肖冲作《党内法规治理效能分析:理论建构及其实现路径》报告。肖冲博士研究生认为,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背景下党内法规治理效能是“将制度优势更好的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一新议题在“党的全面领导”领域的集成显像。在运行结构上,历史性与现实性、政治性与权威性、思想性与实践性构成党内法规治理效能的资源基础、动力来源与统摄范畴。意志表达与聚合、行为规范与引领、系统组织与优化型构了党内法规的三种类型化效能。基于党内法规治理效能的理论内核与结构透析,应通过规范更新与协同机制、适用与执行机制、评估与反馈机制推动党规之制向党规之治的转变。

学生点评:

马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马尚认为,本文聚焦治理效能分析,选题具有意义,文章展开气势磅礴。但对文章还存在两点疑惑。第一,学界对于“党内法规的嵌入”提法较少,文章采用这一提法,但却缺乏对这一概念的界定和解释。第二,合法律性与合法性是不同的,文章对党内法规的合法律性进行证成,但该问题是否必要,论证是否成立仍待讨论。


专家点评:

韩强(北京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韩强认为,文章选题较好,且在观点上具有一定创新性。但文章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文章未对党内法规治理效能的主要内涵作清晰说明和全面展开,建议作者以治理效能主要内涵作为基本框架展开论述,而不仅停留在原则等方面。第二,文章的一些用语提法以及所引用的观点需要斟酌和进一步论证。第三,文章涉及的党建知识缺乏准确性,作者党建基础仍需加强。

陈一远(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陈一远认为,选题契合当今党内法规制度发展情况,具有理论和实践性双重特点。但文章仍存在改进空间。第一,可以对治理效能的相关理论如系统理论等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再作分析。第二,对于治理效能内涵的界定上,党内法规治理效能是极具实践性的,往往需要经验性的梳理。建议作者实践调研中发现对党内法规治理效能的影响因素及现存问题等,并基于这些问题展开分析。第三,文章论述上应更为聚焦,应有更加清晰的主线。第四,文字需要更准确、更凝练。


(本实录根据现场录音、会议速记和部分专家书面点评意见等整理而成,如有谬误或纰漏,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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