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6日,第二届全国党内法规学博士生论坛在武汉大学举行。该论坛由全国党内法规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主办,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承办。
论坛分为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研究、党内法规制定与实施研究、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研究三个单元。第一单元由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嘉升主持。
在报告二中,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成立文作了主题报告。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陈凌宇,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西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姬亚平,西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廖秀健作了评议。
《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根据报告和评议情况,经发言人及评议人审定,形成第一单元报告二发言实录如下,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主题报告:
发言主题:《“党规信任”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建构》
发言人:成立文
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成立文作《“党规信任”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建构》报告。成立文博士研究生认为,制度信任是促进交往互信、维护社会稳定与科学化治理的重要因素。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并举的党内法治演进历程反映出,坚定党的信仰是管党治党的精神内核,培养制度信任是必然趋势。在当前党内法治已具备较好的“良法”基础条件下,充分发挥制度信任在党内法治中的价值,建构一种多元复合的“党规信任”新模式,将有助于开辟一条“自下而上”“由内到外”的“善治”新思路。党规信任是在法律信任、组织制度信任、政治信任等多种信任模式结合与延伸下,以党内法规制度为立信基础的新型系统信任。落实党内法治,建构党规信任可以从夯实立信的制度基础、平衡信任激励与组织惩戒关系、营造民主集中的法治环境、培育乐观的法治文化等方面逐步推进。
学生点评:
陈凌宇(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陈凌宇认为,本文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党内法规的研究视角,具有创新意识和问题意识。从历史逻辑上来看,作者借助党建化为体系,提出要在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互动之中,构建党规信任。从理论构建上来看,制度信任是主体基于对制度所蕴含的精神价值和规约的认同,进而选择出遵循制度的一种现象。党内法规制度可以成为制度信任在党内应用的信任基础。从实践逻辑上来看,作者在文中明确了党规信任的三个构成,但于党规信任主体方面,把广大人民群众也纳入党规信任的主体方是否合适;于党规信任对象方面,将组织成员与程序运作也纳入,是否为扩大化解释;于党规信任内容方面,党员廉洁奉公的信任是否是党规信任的有机组成部分,值得进一步探讨。
专家点评:
姬亚平(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西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姬亚平认为,第一,关于这一主题的理解。法治建设的逻辑起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可以将其应用到党的治理中。我党现在已经具备了“良规”,具备了党规信任的基础。要实现“善治”,需要在提升治理能力方面很下功夫。实施党规有两条路,自觉守规的“软”路径,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硬”路径,党规实施应以“软”路径为主,以“硬”路径为补充,全党要信任党规。第二,文章的优点在于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性,具备哲理性、创新性和应用性。第三,完善的建议:首先,制度“信任”这个词是否合适,是否可采用“信仰”一词。其次,对于制度信仰的基础,作者可以进一步深挖,有利于增加文章的理论深度。最后,可以使用交叉学科的研究方法,经济学管理学都在研究制度信任,把不同学科的信任理论够引入党规的研究,使得文章更加丰满。
廖秀健(西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廖秀健认为,文章结构合理、逻辑性强,理论功底扎实。就文章的逻辑结构而言,作者从党内法治与制度信任、党内法规信任之间的逻辑关系出发,论述党内法规信任及其重大价值;就文章的主要内容而言,作者结合党规信任回答了“谁信任、信任谁、信任什么”这三个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合理建议。同时,文章也存在改进的空间。第一,可将党规信任与“四个自信”相联系,厘清二者内在的逻辑关系;第二,从溢出效应的角度论述人民群众对党规信任是否妥当,值得商榷;第三,要注意把握党内法规的政治性,另外就理论的引入而言,或可从其更原始的起点入手。
(本实录根据现场录音、会议速记和部分专家书面点评意见等整理而成,如有谬误或纰漏,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