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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第一百三十四期成功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22 09:39:10  浏览:

3月17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一百三十四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法学院209会议室线上线下同时召开,对中心推免生进行现场转播,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围绕本期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伍华军老师、叶正国老师、段磊老师、苏绍龙老师和吕永祥老师莅临指导。

 主讲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1级硕士研究生温雨薇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人性论基础——自我革命范式的展开”为主题,围绕“治理模式设计的逻辑起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逻辑起点”“单纯的人性假设在‘自我革命’范式中的悖论”以及“以人性论为基础的治理模式的复合性和多元性”等内容展开学术报告。


在与谈阶段,硕士研究生杜晞瑜认为,第一,文章存在文不对题的情况,或可直接探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自我革命之间的关系;第二,文章各部分存在一定割裂感,其结构和思路需进一步调整与完善;第三,文章部分标题稍显抽象,无法准确表达文章观点,需再作斟酌;第四,文章引入的概念略多,且部分表述过于绝对,可再作思考。博士研究生金玲慧认为,第一,文章的主线逻辑未能贯通,观点过多而论证不足;第二,作者对于“自我革命”的理解不够充分,以致行文时笔力稍显不足;第三,文章的论述未能很好地串联起标题的三个关键词;第四,文章部分观点表达过于绝对,且在论述时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博士研究生闫纪钢认为,第一,自我革命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但从哲学高度写作该命题具有一定难度;第二,文章未能厘清三个关键词之间的关系,各部分之间的关联性较弱;第三,文章大量引用马恩著作,但对于观点论证却未能有所助益,且缺少对引文的进一步解释;第四,文章在论证时存在概念混同的情况,应注意区分。

在自由讨论阶段,硕士研究生谭婉华认为,第一,文章应先分析部分前提性问题,如自我革命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之间的关系,以及自我革命符合马克思主义人性观的原因;第二,文章的结构稍显混乱,可在各部分之间增加过渡段落以理顺逻辑,并将文章结论予以明确呈现;第三,文章可聚焦于马克思主义人性观,以使论述脉络更为清晰。硕士研究生姜俏蓝希认为,第一,文章的部分表述不够规范;第二,文章对于自我革命和人性论之间关系的论证不甚充分。硕士研究生熊娜认为,文章的论证逻辑存在颠倒的情况,且作者应加深对于马克思主义人性观的确切认识。硕士研究生黄一涓认为,文章或可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中心展开。

苏绍龙老师认为,第一,文章预设的逻辑里程过长,文章的论述存在明显的“踏空感”,观点未得以证成;第二,“人性论”的定位是论证工具,而论证工具应与论证过程相匹配,以使文章的论证逻辑更为严密。

段磊老师认为,第一,文章的逻辑链条过长,所涉及的概念均较为宽泛,作者的切入视角可再作限缩;第二,作者应加深自己对于马恩著作文本及相关概念的理解,以更好地驾驭该主题。

叶正国老师认为,第一,文章的主题词过多,可舍去部分较为抽象的理论概念,精简论述;第二,文章否定人性善恶的理论预设,却未能超越人性善恶的分析框架,存在矛盾,作者应再作思考;第三,文章缺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面的相关论述,不应仅停留于马恩原著,要对中国共产党有更深刻的认识;第四,文章的论述重点稍显游离,其更聚焦理论还是实践,需要进一步明晰。

吕永祥老师认为,第一,文章对于人性论的梳理尚不全面,且未能将其置于相应的理论谱系中论述;第二,作者可于中西政党的比较中,加深对于我党自我革命提出语境的理解;第三,自我革命的主体即“党”,是整体性的存在,其与人性论基于个人的理论有所区别;第四,作者可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自我革命的深层本质相关联,以更好地实现该论题的证成。

最后,伍华军老师做了总结发言。伍老师认为,第一,文章几个关键词之间的逻辑链条确实过长,期刊论文的体量较难承载;第二,作者需进一步明晰人性论和自我革命的概念,打好相应的论述基础;第三,党内法规制度与自我革命之间是交叉范畴的问题,自我革命的使用场域决定了其内涵,对此作者需予以回应;第四,作者应注意探究这些概念在演进过程中内涵与外延发生的变化,并作系统分析,以更好地关联主题;第五,引用经典作家的论述应注意采用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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