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一百零九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线上线下同时召开,对中心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2021级新生进行现场转播,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围绕本期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叶正国老师和翟晗老师莅临指导。
主讲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0级博士研究生刘文健以“论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及适用”为主题,围绕民主集中制的规范内涵以及如何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中的适用展开学术报告。
在与谈阶段,博士研究生刘东芝认为,第一,文章存在头重脚轻的问题,适用部分内容不足;第二,作者需要加强规范变迁背景的探寻;第三,文章部分结论得出的过程较为简单;第四,文章可以多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入到制度的衔接之中。博士研究生薛小涵认为,第一,文章的写作目的以及要解决的问题不清晰;第二,文章部分结论的因果关系不成立;第三,文章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局部适用的表述不准确;第四,文章核心问题的阐释和历史背景的分析不足;第五,文章选择党章和宪法为分析对象的原因需要明确。硕士研究生闫纪钢认为,第一,文章题目大而散,需要进行一定的限缩;第二,文章理论铺垫部分可以精简;第三,文章规范分析还需深入挖掘并增强理论支撑;第四,文章的适用部分可以与规范内涵部分进行合并;第五,文章的规范类型化有待商榷。
在自由讨论阶段,硕士研究生陈若琪认为,第一,文章的概念梳理较为原则化,可以进一步展开;第二,许多具体党内法规文本中的要求可以为文章提供参照;第三,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比较基础有待商榷,民主集中制在二者中的内涵不尽相同。硕士研究生熊娜认为,第一,民主集中制更多体现的是组织原则,文章不应当局限于对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的讨论;第二,民主集中制包含多重维度,建议进行题目上的限缩;第三,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问题的讨论上应当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硕士研究生章振毓认为,第一,文章需要恰当的切口;第二,文章的理论内涵部分可以对不必要的内容进行删减,从而使文题相符;第三,需要在规范内涵部分增加文献占有,以加强关于民主集中制与党的领导、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等表述之间关系的认知。硕士研究生王梦森认为,文章仅从规范层面进行分析是不够完整的,需要加强历史和现实的梳理。博士研究生何晓琴认为,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讨论需要注意三个要素以及不同历史时期的特点。硕士研究生穆远灿认为,第一,文章确定的两个问题是党规国法关系的阐释以及内涵界定,然而这在后续内容中贯彻不足;第二,文章需要探索如何超出当前的经典阐释来完成对主题的思考。博士研究生张晓瑜认为,第一,文章在新认识上探索不足;第二,建议围绕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中民主集中制的关系进行下一步的修改。硕士研究生王超人认为,文章还需要进一步结合党的领导法规制度来进行探讨。硕士研究生吕逾凡认为,文章需要进一步明确民主集中制在具体工作上的侧重,加强组织层面的认识。
叶正国老师认为,第一,文章缺少新的知识贡献,需要精简或调整主题;第二,民主集中制不仅仅体现的是组织原则,还可以从行政首长制等方面来切入;第三,文章写作不能被选题所拘束,可以多从具体问题来组织观点,根据现有研究状况来探寻;第四,建议拆解文章内容,区分规范内涵、任务环境与组织架构、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等三大问题;第五,写作需要超越文本,树立方法意识。翟晗老师认为,第一,文章缺少论的成分,行文控制力松散、历史感不足,建议加强党史与国际共运史方面的素材积累;第二,规范本身不能产生解释规范,需要从栖身的语境中寻找它们的内在意涵;第三,目的解释与历史解释是重要的研究方法,相关研究需要从第一层文本语境出发,进一步深入到第二层语境来固定内涵;第四,作者需要深入思考如何充分运用素材和文献;第五,文章需要将问题聚焦到如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从宪法规范出发,探讨党组织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记录:章振毓
审核:李若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