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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第一百零八期成功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8 17:26:10  浏览:

421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一百零八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线上线下同时召开,对中心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2021级新生进行现场转播,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围绕本期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伍华军老师、叶正国老师和段磊老师莅临指导。

主讲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0级硕士研究生莹以“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规范意涵——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切口”为主题,围绕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独特性等内容展开学术报告。



在与谈阶段,硕士研究生闫纪钢认为,第一,题目的学术容量与学术内容有大的矛盾;第二,文章架构存在问题,横向梳理比较丰富,纵向梳理比较欠缺;第三,摘要中提到的“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条块关系明晰度高于其他领导法规”后面的论证没有体现;第四,文章第二部分的创新度不够。硕士研究生陈若琪认为,第一,在行文的风格上应当超越文本分析,加强文章的论证;第二,在对历史的考察上建议进一步拓宽考察视角;第三,在对意涵进行界定时要多从文本中寻找答案硕士研究生王梦森认为,第一,题目中的“规范意涵”不能很好容纳文章的内容,改为规范阐释较为适宜;第二,文章对“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内涵的阐释不够清楚,因而没有完成有关建构机制的工作;第三,规范文本的含量比较少。

在自由讨论阶段,硕士研究生陈曦认为,第一,文章对何为领导、何为绝对领导的阐述不足;第二,“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意涵归纳得不够明晰;第三,后文的制度对比过于细碎,没有明确不同的“领导”之间的区别。硕士研究生熊娜认为,第一,研究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问题涉及到组织建设,建议从领导类法规回到组织类法规进行梳理;第二,存在“党对国家安全的绝对领导”的表述,并且出现在《国家安全法》里,可引为对比。硕士研究生蔡江美认为,第一,文中对政法单位党组的表述不够准确;第二,对党组性质党委的界定需要明确。硕士研究生章振毓认为,文章主要通过大、小层面体系解释的方法界定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规范意涵,集中统一领导没有明确是哪个层面的体系解释,这涉及到结构问题。博士研究生张晓瑜认为,对“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解释涉及党、政法、绝对领导三个重要要素的解释,建议文章重新编排。

段磊老师认为,第一,文章的研究方法和脉络可以归纳为体系解释,这一点可以在文中提及;第二,文章可以添加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的历史论;第三,文章题目使用“规范意涵”过于微观,可以更换一个中观层面的概念。叶正国老师认为,第一,文章结构超出了题目中的“规范意涵”的范畴,文章应该聚焦“规范意涵”这个落脚点;第二,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的概念不同于通常理解的党组织的概念;第三,“政法工作”的意涵可以从很多历史材料中梳理;第四,“领导”不意味着唯一性,比如党在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各个领域都要参与,党对军队、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代表着党对军队、司法掌控的优先合法性,不仅是唯一性;第五,理解党的绝对领导的语义需要从党的话语体系出发;第六,规范分析要综合使用立法解释、历史解释的方法。

最后伍华军老师认为,第一,文章可以从多个方面修改,但需要选取合适的落脚点;第二,文章进行文本分析没有涉及到党章、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这样重要的党内法规;第三,文章缺乏从宪法意涵阐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第四,要厘清规范意涵,对于省一级地方党内法规的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需要进行梳理和参考;第五,建议用图表等方式展示梳理的成果。

记录:王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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