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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与党内法规理论创新”研讨会第三分论坛第一单元发言实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3 15:40:55  浏览:

2019年11月30日,第二届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东湖论坛暨“国家治理与党内法规理论创新”研讨会第三分论坛在武汉东湖宾馆南山乙所洪湖厅举行。该分论坛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胡东主持,分为两个单元,研讨主题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施体系、建设保障体系研究”。在第一单元中,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陈永鸿、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教授、四川省党内法规研究智库首席专家禹竹蕊,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花勇,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闫映全,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邵帅作了主题报告。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大雄,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副研究员叶正国分别对主报告人的发言进行与谈。《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根据报告和评议情况,形成第三分论坛第一单元发言实录如下,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发言主题:《论党内法规效力》

发言人:陈永鸿

本单元第一位发言人是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永鸿教授,报告题目为《论党内法规效力》。陈永鸿教授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党内法规的效力渊源。陈永鸿教授认为,第一,从法理学层面来看,党内法规效力源自于制定党内法规之主体其自身的合法性,即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这里所指的合法性,并非是指法律层面的合法性,而是指作为政党的政治上的合法性。第二,从宪法中的规定来看,宪法作为国家层面的法律,其具有最高的规范效力,其中对共产党执政地位的肯定,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规定,是党内法规效力的来源。第三,从宪法惯例的层面来看,党内法规效力的发挥需要借助国家法律来强化。


发言主题:《党员在党内法规执行中的三重角色分析》

发言人:禹竹蕊

本单元第二位发言人是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四川省党内法规研究智库首席专家禹竹蕊教授,报告题目为《党员在党内法规执行中的三重角色分析》。禹竹蕊教授指出,要想真正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必须以“人”作为研究的切入点,要厘清广大党员在党内法规执行过程中的角色定位。禹竹蕊教授认为,首先,政治思维是广大党员执行党内法规的必要前提,党员严格遵循党内法规是保障党的执政根基不动摇的基本要求。其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仅是党内法规的遵循者,更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执行者。最后,广大党员要有效落实作为监督者的权力和义务。


发言主题:《党内法规执行的双高模式——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例》

发言人:花勇

本单元第三位发言人是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花勇副教授,报告主题是《党内法规执行的双高模式——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例》。花勇副教授强调,在研究“党内法规执行”的过程中有两个突出问题:第一,对党内法规执行中的案例研究不够。第二,党内法规中有关执行的规定存在着许多模糊的表达。花勇副教授认为,通过考察“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可以发现,“八项规定”的根本特征可以用“双高模式”来概括,即高层推动、高层决心,并指出“双高模式”借鉴了中国政府公共政策执行中的经验、契合了党内法规执行的要求。


发言主题:《论纪严于法的基础与边界——以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规范分析样本》

发言人:闫映全

本单元第四位发言人是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闫映全,报告主题是《论纪严于法的基础与边界——以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规范分析样本》。闫映全研究员认为,“党纪严于国法”的基础与边界可以被界定。首先,要确立“纪严于法”中所特指的党纪在党内法规中的范围。其次,要论证“纪严于法”中的“严”体现在各个方面。最后,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点,对党员要求的底线不能降低。第二,要把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普遍性与中国共产党其自身的特殊性相结合。第三点,要平衡党内法规的政治属性和规范属性。


发言主题:《论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保障体系》

发言人:邵帅

本单元的第五位发言人是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邵帅,报告主题是《论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保障体系》。邵帅博士表示,首先,可以从历史维度、现实维度和发展维度三个方面来阐述构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其次,可以从逻辑、内容和功能三个角度明晰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实施体系、党内法规保障体系之间的关系。最后,提出在实践中应以体系化的思维推进党内法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要以组织领导保障建设为核心,以保障工作硬件建设为基础,以保障工作软件建设为关键。


随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孙大雄教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叶正国分别针对上述主题报告发表与谈意见:

孙大雄教授

孙大雄教授认为,陈永鸿教授的报告体现了深厚的法律思维和哲学思维,在研究党内法规效力的三个维度中找到了一个巧妙的切入点。但是,在把宪法惯例作为党内法规效力渊源的部分还需要进一步论证。

孙大雄教授认为,禹竹蕊教授的报告题目引人注目,报告内容新颖,但是应对党员角色的界定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叶正国副研究员

叶正国副研究员认为,花勇教授以八项规定为例来研究党内法规的执行模式是具有典型性的,建议可以进一步结合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党内法规。同时也进一步提出了疑问,比如如何确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党内法规执行模式;在资源有限的大环境之下,党内法规执行的“双高模式”可否复制推广;党内法规执行的“双高模式”能否保障党内民主。

叶正国副研究员认为,闫映全助理研究员可以尝试以西方的模式作为借鉴或通过对新的理论探索来解决文中提到的问题。

叶正国副研究员认为,邵帅博士以学理化的语言对党内法规制度保障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梳理。用科学有效的分类方法,将党内法规保障体系能够完整的呈现出来是这篇文章对党内法规制度保障体系建设所作出贡献。

(本实录根据现场录音、会议速记和部分专家书面点评意见整理而成,如有谬误或纰漏,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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