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客

学术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资讯 > 正文

“国家治理与党内法规理论创新”研讨会第二分论坛第一单元发言实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1 14:35:24  浏览:

2019年11月30日,“国家治理与党内法规理论创新”研讨会第二分论坛在武汉东湖宾馆南山乙所梁子湖厅举行。该分论坛由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比较政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政治学会副会长储建国主持,分为两个单元,研讨主题为“党内法规与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创新”。在第一单元中,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治勋、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教授周望、湖南女子学院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讲师陈菲、深圳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梦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赵小婉等五位发言人分别作了主题报告,山西省法学会秘书长秦伟和新疆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军分别对上述主题报告作了集中评议。《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根据报告和评议情况,形成第二分论坛第一单元发言实录如下,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发言主题:《论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性及其创造性转化》

发言人:魏治勋

本单元第一位发言人是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治勋,报告题目为《论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性及其创造性转化》。魏治勋教授认为首先应当区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性和实质规范性,并将其作为研究的两大前提。魏治勋教授随之从四个方面展开了分析:第一,作为法治体系组成部分的党内法规须具备形式规范性;第二,党内法规自身应成为统一合理的规范体系;第三,对党内法规形式结构的规范性分析;第四,用党内法规承载的实质价值“俘获”形式规范性,实现对党内法规中形式规范性的创造性转化。


发言主题:《“党政联合立法”的规范属性及其走向》

发言人:周望

本单元第二位发言人是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教授周望,报告题目为《“党政联合立法”的规范属性及其走向》。周望副教授围绕三个方面的内容展开了讨论,即“党政联合立法”特殊在哪、原因为何、路在何方。首先,周望副教授阐释了“党政联合立法”这一概念的含义。其次,将党政联合制发文件认定为党内法规,有利于维护现有立法体系和理论的稳定性和安定性,同时也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然性。最后,党政联合立法可能带来系列挑战,应当被纳入法治化轨道中。


发言主题:《党内法规基本原则初探》

发言人:陈菲

本单元第三位发言人是湖南女子学院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讲师陈菲,报告题目为《党内法规基本原则初探》。陈菲老师基于法理学的一般原理并且结合其他部门法,以党内法规的基本原则为重要突破口,对党内法规的基本理论展开研究。关于党内法规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主要从价值性、普遍性、补充性三个方面来考虑。基于上述标准,陈菲老师总结提出了党内法规的三个基本原则,分别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员权利保障原则。


发言主题:《党规中的法理》

发言人:刘梦妮

本单元第四位发言人是深圳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梦妮,报告题目为《党规中的法理》。在依规治党的路径选择下,党内法规对中国法治建设提出了三个特殊问题,即党章与宪法的关系、国法与党规的关系、党规制度理论问题。对此,刘梦妮博士的观点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法,宪法统领国法和党规,党规制度建设须符合宪法秩序,应当坚持宪法至上;在国家现代化的目标指引下,党规与国法分别对政治决策权与执行权进行规制,从而形成功能上的协调关系;党内法规的内部自主性应当以党内法规立法程序的正当性、内容的合理性、形式的恰当性以及党规体系整体结构的融贯性为基本表达。


发言主题:《党内法规话语体系的内涵——兼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的融合》

发言人:赵小婉

本单元第五位发言人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赵小婉,报告题目为《党内法规话语体系的内涵——兼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的融合》。赵小婉博士认为,除了政治性、规范性、道德性等特征,党内法规话语体系还具有互文性、同质化等特点。党内法规话语体系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观念、党治理国家的实践以及党内法规理论研究。若要将法治理念注入党内法规话语体系之中,则应以制度话语权威代替个人话语权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内法规体系,将党内法规话语与法治话语一体融合。


在随后的与谈环节中,山西省法学会秘书长秦伟和新疆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军分别对发言人的主题报告作了点评。


秦伟秘书长

秦伟秘书长首先充分肯定了本次分论坛主题“党内法规与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创新”的学术价值,认为该题目将党内法规置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广阔领域,给予参会学者更多的研究和探索空间,有助于推动党内法规理论创新。随后,秦伟秘书长对前三位发言人的主题报告进行了点评和分析,指出了当前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李军教授

李军教授继而针对后两位发言人的主题报告发表了与谈意见。李军教授认为前者在文中将宪法置于党规体系和国法体系之外有所不妥,“宪法在党章之上”的推论尚且存疑,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李军教授从后者的报告延伸思考到,西方哲学可能不适用于党内法规,当前我国需要构建自己的哲学理论,对整个党内法规体系进行原理解释。


最后,在自由讨论环节,魏治勋教授和刘梦妮博士分别对秦伟秘书长和李军教授的与谈意见进行了回应。此外,在场学者还对“党章大还是宪法大”“党规大还是国法大”“宪法至上”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本实录根据现场录音、会议速记和部分专家书面点评意见整理而成,如有谬误或纰漏,敬请批评指正!)


电话:027-87376716(招聘)、027-87376720(培训、招生)
传真:027-67124218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一楼
  • 微信号:whudnfg
Copyright © 2010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