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0日,“国家治理与党内法规理论创新”研讨会第一分论坛在武汉东湖宾馆南山乙所镜泊湖厅举行。该分论坛由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教授、校刊部副主任、执行主编朱海波主持,分为两个单元,研讨主题为“党内法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主持人:朱海波
在第一单元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王广辉,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邓红梅,陕西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法学与社会治理教研部副教授吴琼华,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湘潭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蒋清华,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王婷鹤等五位发言人分别作了主题报告,重庆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邓斌,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副教授周悦丽分别对上述主题报告作了集中评议。《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根据报告和评议情况,形成第一分论坛第一单元发言实录如下,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发言主题:《党内法规建设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保障》
发言人:王广辉
本单元第一位发言人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王广辉,报告题目为《党内法规建设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保障》。王广辉教授从执政的长期性、执政基础、执政能力三个方面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区别于国外的其他执政党,具有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国家必须通过党内法规来弥补国家法律的不足。此外,他还指出,在党内法规的实施上,必须同时做到严格适用和合理适用,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发挥党内法规对稳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保障作用。
发言主题:《党内法规与监察法的立法与实践融合路径问题与反思》
发言人:邓红梅
本单元第二位发言人是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邓红梅,报告题目为《党内法规与监察法的立法与实践融合路径问题与反思》。邓红梅副教授围绕二者融合的理论基础和具体路径,总结出二者融合可能存在纪法不分、以罚代刑等问题。对此,她提出,解决这些问题应当做到:第一,纪委监委要积极探索内部运行机制;第二,纪委监委在认定违规收受礼品性质的时候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第三,监委在适用留置措施的时候要运用法治理念,尽可能保护被调查人的权益。
发言主题:《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三大维度》
发言人:吴琼华
本单元第三位发言人是陕西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法学与社会治理教研部副教授吴琼华,报告题目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三大维度》。吴琼华副教授分别从文化、政治与法治三大维度对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了分析。她指出,文化维度反映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逻辑,政治维度揭示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政治机理,法治维度彰显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法治要义,三大维度的统合有利于促进党内法规的理论研究,保证党内法规运行实践与时代同频共振。
发言主题:《意见权:党的执政权属性新探》
发言人:蒋清华
本单元第四位发言人是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湘潭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蒋清华,报告题目为《意见权:党的执政权属性新探》。蒋清华老师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权即执政权,是党组织对国家机关的一种特殊公权力,它既不是简单的命令权,也不是普通的建议权,而是带有一定约束性的意见权。此外,他还对意见权的实质、类型进行了具体的分析,运用三种不同的分类标准对意见权进行了三个维度的分类讨论,进而明晰了其内涵及特性。
发言主题:《党内法规意识:缺失诱因与生成之策》
发言人:王婷鹤
本单元第五位发言人是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王婷鹤,报告题目为《党内法规意识:缺失诱因与生成之策》。王婷鹤博士基于自身的学科知识背景,分别从党员行为、政治生命、“四个意识”和政治生态四个方面阐释了培育党内法规意识的必要性。在报告的第二部分,她具体分析了党内法规意识缺失的成因,并在报告结尾提出了如何提升党内法规意识培育力度的对策。
在随后的与谈环节中,重庆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邓斌,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副教授周悦丽分别对发言人的主题报告作了点评。
邓斌教授
邓斌教授从宏观的角度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进行了细致解读,他以历史梳理为主线,以重要会议为历史节点,将中国的革命史分为了十个阶段,重点提出坚持“制度自信”的必要性。此外,他还指出,我国的“制度自信”实际上是从改革开放以来就有的,但在未来要如何更好地做到“制度自信”,还需要理论研究者们作出持续不断努力。
周悦丽副教授
周悦丽副教授从报告细节出发,对每一位发言人的主题报告都进行了逐一的点评和分析,分享了自己的认识和收获,最后从自身学习经验的角度出发,提出未来的党内法规理论研究需要“知来路”,就是要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需要“明定位”,就是要明确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定位;需要“扬长处”,就是要坚持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
(本实录根据现场录音、会议速记和部分专家书面点评意见整理而成,如有谬误或纰漏,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