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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第七期成功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5 16:31:00  浏览:


12月14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七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武汉大学法学院332室成功举行,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展开了热烈的学术探讨,交流了学术心得。

主讲人武汉大学法学院2017级博士研究生王萌以“关于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思考”为主题,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回顾与检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构成以及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现实路径等三个问题展开学术报告。

在与谈阶段,博士研究生汤景业认为,第一,报告内容政策性言说过多,法学理论基础较为薄弱,可考虑对主题进行学理层面的进一步解构;第二,报告结构可进行适当调整。报告第三部分“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的划分有待商榷;第三,报告浮于浅层的论述,缺乏前瞻性或细致化的理论建构。博士研究生林骏认为,首先,报告内容需要大幅度删减和调整,重复冗杂部分较多;其次,报告逻辑有些混乱。一般而言,完善类型的主题,宜按照问题描述、原因分析以及解决路径进行思路展开;另外,报告题目过大,导致很多内容只能泛泛而谈,不能进行精细化表达;最后,报告演示文稿字数较多,不够提纲挈领。硕士研究生邵帅认为,第一,报告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重要成就的归纳应该注重全面性;第二,党的法规和党内法规概念辨析,缺乏论证,观点有待商榷;第三,报告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重要构成的三点归类区分度不足;第四,报告第三部分“标准”含义有待明确;第五,“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含义应进行进一步阐释,例如是否应包含党内规范性文件。在自由讨论阶段,博士研究生向雪宁认为,报告内容中存在部分不符合学术论文要求的内容,并就自己的理解提出了具体完善建议。莫广明老师认为可考虑调整报告结构,并提出党内法规研究存在实践逻辑和学术研究逻辑两条主线,在研究过程中应注意两条主线的关系。此外,莫广明老师还肯定了党史党建研究方法在跨学科研究中的重要作用。苏绍龙老师则提出,第一,在进行党内法规研究时,应在掌握充分研究素材的基础上得出科学结论;第二,在进行涉及到目标和使命的文章写作时,应有价值原点,例如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第三,应明确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制度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等重要概念的区别。庞远福老师首先肯定了明确若干重要概念区别的意义,同时就如何拓展党内法规研究素材提出看法,一方面鼓励研究生到党务系统实习,加深对党内法规实践的理解,另一方面强调党史党建和法社会学等研究方法的借鉴价值。段磊老师指出了报告的缺乏学术性和研究视角过于宏大等问题,并提出在研究党内法规时,应扎实学好本学科知识,同时将理论视野下沉,注重精细化研究。

最后,伍华军老师做了总结发言。伍华军老师首先指出报告内容存在理论性和学术规范性不足等问题,并重申举办沙龙的初衷,即希望同学们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最后,伍华军老师认为,党内法规研究要逐步精细化,应遵循学术研究规律,并将法学研究方法的特点展现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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