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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的使命与担当”笔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13 17:42:00  浏览:

编者按:2018年98日,由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和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暨首届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论坛在武汉召开。来自全国十六家党内法规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的使命与担当畅所欲言。为更好地服务于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本刊编辑部特开设“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的使命与担当”笔谈栏目,选取五位专家学者的发言,经作者审定后予以刊发。

 

作者简介:王伟国,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王勇,北京党内法规研究会会长、中共中央党校党章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姬亚平,西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章志远,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祝捷,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引文析出格式:王伟国,王勇,姬亚平,章志远,祝捷:“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的使命与担当笔谈[J].党内法规理论研究.2018,02:01-16.

 

现将全文转载如下,以飨读者:

 

美美与共,凝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合力

探可燃冰,聚党内法规研究队伍兴旺人气

王 伟 国


昨天,我们胜利举办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今日,我们接续举办“首届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论坛”。这两项学术活动均由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和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并得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的有力指导以及中共湖北省委的大力支持。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特别委派副局长林飞同志参加两场活动并给予鼓励和指导,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梁伟年在研讨会开幕式上发表了有激情有内涵的讲话。会议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中共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王亚平主持,精彩高效。在此,特别感谢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对研讨会的大力指导,感谢湖北省委的大力支持!感谢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为筹办好活动付出的一切努力!借此机会,我主要针对这次学术活动谈一点感受,针对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谈一点认识,针对“冰火两重天”现象谈几点建议。

一、一点感受

《孟子·公孙丑下》有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孙膑兵法·月战》有云:“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如此说来,天时、地利、人和皆得,我们就不仅能得胜而且应无殃,而昨今两场活动可谓集天时地利人和于一体。

天时: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的历史定位。我们在此背景下举办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正逢其时。这是政治意义上的天时。还有气候意义上的天时。这两天武汉迎来了今年入秋以来气候最宜人的日子。天高云淡,秋高气爽,人心舒畅。地利:开会的地点是武汉东湖宾馆。武汉有“九省通衢”之称,这就使得全国各地人马汇聚有了便利,历史上如此,今朝更是如此。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开会的地方不是武汉的别的什么地方,而是东湖宾馆。为什么这样讲?因为,率先提出“党内法规”这一概念的毛泽东同志生前40多次下榻武汉东湖宾馆。而今天又恰逢毛泽东同志逝世42周年纪念日。2013721日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调研考察东湖之滨的毛泽东故居时叮嘱,一定要把毛主席故居办成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此时此地,我们以举办好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论坛的方式缅怀毛主席,表达我们党内法规研究者对毛主席的敬意,不仅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具有独特意境。人和:今天的人和体现为,法学与党建、政治学等各专业学者的平和交流,党内法规理论与实务界的平等对话,党内同志与党外人士的和谐交融。更为可喜的是,有许多青年教师、博士生加入了党内法规研究队伍。老中青三代共研,党内外人士齐论,其情其景,令人欢欣鼓舞!

二、一点认识

今天,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的绝大多数代表汇聚一堂,共商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的大计,这对于形成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的合力意义重大,必将成为推动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新起点。

根据各位同仁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现有的研究机构类型和活动方式呈现多样态,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有法学会系统的、高校系统的、党校系统的、党委与高校共建的,等等;有的是实体性研究机构,以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为突出代表;有的是以课题形式展开研究的,没有独立的经费来源;有的只是挂了牌子,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类型不同、运行机制有别,但是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大家都真切地感受到党内法规研究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在此,我也介绍一下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基本情况。成立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是中国法学会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成立党内法规研究机构重要部署的具体体现。中国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情况下,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成立了顾问委员会及学术委员会。中国法学会的会领导是中心的顾问成员,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局长宋功德担任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周叶中教授也是我们学术委员会的委员。中心成立时,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祝捷教授到场祝贺并作为兄弟研究机构代表作了很有价值的发言。后来《光明日报》也对中心成立时与会各方的重要观点作了专门报道。中心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我们这个研究所曾经承担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委托的重大课题,曾参与组织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方面的重大法治论坛。中心成立后,我们注重发挥法学会的独特优势,注重加强与各界的沟通和联系。最近,我们中心除了做大量的基础研究外,还在做一件很重要的工作。中国法学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共同组织编写《党内法规学》教材,具体的组织联络工作主要由我们中心负责。作为全国第一本党内法规学教材,《党内法规学》可谓奠基之作。对于推动形成党内法规理论体系、学术体系、学科体系意义重大。本次教材编写实行混合编队,将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同志汇聚到一起,争取形成强大合力、形成最大共识。基于这一教材极强的政治性、学术性、基础性、系统性,其难度系数之高不言而喻。特别是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有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可谓“众说纷纭”。在这样的情况下,编写共识性高的教材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同时,通过编写权威教材正本清源、统一认识,也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这本教材的编写过程无疑也是一个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过程。我们希望与各家机构加强合作交流,团结最广大专家学者,汇聚最广大智慧,共同推进教材编写工作保质、高效地开展。

三、几点建议

综观目前党内法规研究的状况,法学界对党内法规研究呈现“冰火两重天”的景象。所谓“冰”,目前还有一些法学教育或研究同志对党内法规现象冷眼旁观,对党内法规研究置身事外。所谓“火”,已经有一些法学研究者积极投身党内法规的研究和教学中,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也在许多地方次第成立,并形成星火燎原之势。针对当前这一现象,我谈几点看法和建议。

第一,要辩证地看待党内法规研究“冰火两重天”的景象。在我看来,对党内法规研究“冰火两重天”之“冰”,不要简单理解为冷冰冰的“冰”,而应解读为“可燃冰”。这样的“冰”一旦燃烧起来,能量是不容小觑的。我们要用尽千方百计、不辞千辛万苦探寻出“可燃冰”,收集好“可燃冰”,点燃“可燃冰”,使之释放巨大的能量。据说,孙中山先生根据当时的革命形势和需要,将人群分为三大类:先知先觉、后知后觉和不知不觉。他主张革命应该以“先知先觉”唤醒“后知后觉”,从而带动“不知不觉”。尽管时代不同了,对三种人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不管怎样,这一说法还是很有启发性的。尽管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与理解总是要有一个过程,而且不同的人认识事物的方式也会有所区别,但是,只要我们顺势而为,就一定会有好结果。我们虽不能自诩是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先知先觉者,但我们中的许多人确实是法学界满怀热情投入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较早一批。我们有责任将理论基础打好,形成有阐释力说服力的成果,吸引、团结更多的专家学者关注、研究党内法规的理论和实践。

第二,秉承“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理念推动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随着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快速推进,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不断成立,已呈星火燎原之势,人气越来越旺。在机构建设上,我想还是重申我在中共中央党校党章党规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表达的观点:“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我们必须秉承这样的理念去讨论未来的机构建设,促进各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与发展壮大。比如,我们可以创办“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工作通讯”,及时汇总反映各研究机构的动态,加强机构之间的联系,并供有关部门参考。再如,建立党内法规研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刚才很多同仁也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愿。

第三,谋划党内法规理论研究行稳致远的固本之策、长远之策。当前,有的同志在对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中央文件精神以及党内法规实务操作流程等并不清楚的情况下,简单运用国家法律思维理解、阐释党内法规制度现象。这难免导致“帮倒忙”“念歪经”的情况发生,容易混淆视听。对此,我提两条具体建议,权作抛砖引玉。一是建议建立一支党内法规“国家队”,成立全国党内法规宣讲团。无论是开展党内法规培训,还是开展宣讲活动,都要统一内容,集中备课,当然形式可以灵活多样。二是期待党内法规工作实务部门更多支持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工作和学术研究活动的开展。今年(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在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组织系统内培训班,邀请我们四家党内法规硏究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就是非常好的方式,我本人受益匪浅。期待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进一步创造机会,让更多研究机构的同仁参与进来,并以更加丰富的形式增强理论界和实务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确保形成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的美好局面。

以上浅见,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党内法规研究机构的历史使命

王勇


非常感谢湖北省委、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邀请,我代表两家研究团体参会,一是中央党校党章党规研究中心,一是北京党内法规研究会。

首先,我先把两家研究机构的基本情况向各位作简单介绍:中央党校党章党规研究中心于201711月成立,属于中央党校下属的3个研究中心之一。中央党校曾拥有高达10个研究中心,目前仅保留了3个研究中心。中央党校党章党规研究中心是一个全校性机构。中央党校在与国家行政学院合并后,现有11个教学部门,该中心涉及7个部门的老师,并在党建部专门设立了党内法规教研室。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宋功德局长出席了中心成立大会,对我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中央党校非常重视,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现在我们已着手开展了系列工作。比如已经出版的部分成果: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了《党规党纪》,今年方正出版社将出版《党的制度建设》等。同时,我们在中央党校出版社也编著了一部教材,这项工作启动较早,年底即可出版。我们也承担了相关课题,招收党内法规方向的博士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北京党内法规研究会是2018128日成立的。协会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北京市尤其是各大高校关注关心党内法规研究的专家提供一个交流平台。学会的独立性较强,目前正开展各项工作。

下一步,中央党校党章党规研究中心和北京党内法规研究会将面向全国做一次课题招标工作,希望能够借此推动党内法规研究工作的发展。

其次,结合今天的议题“使命与担当”,我讲几个观点与大家交流。作为研究学会,就需要承担这几项很重要的工作。一是理论研究。因为中心和协会是研究机构,所以理论研究应是重中之重,包括做课题、开研讨会等。二是承担当地党委关于党内法规建设的具体工作。理论应与实际相结合,这次会议的主题非常精准,党内法规的政治性、理论性强,实践性也强。我在四川省委党校挂职副校长期间,四川省委党校也成立了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当时四川省委接到中央的一项任务,征求第二个五年党内法规立法规划意见。我们组织一部分专家学者撰写了一万多字的建议和意见。四川省委对此很重视,相关意见也得到了中办法规局相关领导首肯。基于此,接下来开展工作,省委在经费等方面均给予大力支持,以此形成了良性循环。所以地方协会需加强与当地的党委(主要是省一级党委)的联系。三是要发现人才、聚集人才、培养人才。此次论坛,我发现很多年轻学者思考非常深刻,这就是我们所需的人才,另外,中心还应当承担培训人才的相关工作。中央办公厅法规局曾邀请几家机构参加培训,各地方学会也需在当地承担类似工作。北京党内法规研究会今年开始面向全国进行首批人才培训,但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工作开展很艰难,真正搞好培训工作也面临很大的压力。四是研究机构之间要加强联系。此次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召开了首届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论坛,后续每年还会举办论坛。建议中央办公厅法规局、中国法学会起到桥梁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各位专家学者每年聚集一次,进行思想碰撞、相互交流。对某些课题,大家可以集中力量一起研究,如果把各个机构的力量都集合起来,研究速度会大幅提高。

最后,管理模式应聚焦协会本身特性。中央党校党章党规研究中心与北京党内法规研究会这两家机构的管理模式各不相同。中央党校党章党规研究中心具有全校性,因此需遵循中央党校管理的规章制度,在这一大框架下运作。相比之下,北京党内法规研究会独立性较强,工作的灵活性更高。因此,我建议,在管理模式上,针对独立性较强的机构,可以借助企业管理模式;针对独立性相对较弱的机构,一定要在当地省委、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从全国的角度来看,都需统一于中央的领导之下,把各方力量凝聚起来。

以上建议和意见尚不成熟,还需再作探讨,谢谢大家!

 

依规治党的学术使命

姬亚平


一、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成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依法治国伟大事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2014年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党内法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西北政法大学迅速做出反应,于20156月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由校党委书记宋觉研究员担任主任,行政法学院院长姬亚平教授担任执行主任。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具有开放性,不断吸收校内外对党内法规研究感兴趣的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的骨干共同展开研究工作,目前共有四十余名成员,以本校中青年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为主。

二、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教学科研活动

中心成员积极申报和完成各级课题。承担课题有中办法规局委托的“习近平同志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思想研究”,已顺利结项;杨建军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惩戒性党规与国家法律的冲突机器化解而研究”、李大勇教授主持的陕西省社科项目“党内法规制定研究”、管华教授主持的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课题“党内法规质量研究”和陕西省纪检监察重点课题“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衔接问题研究”、校级重点教改项目“党内法规课程建设研究”、彭涛教授主持的陕西省纪检监察重点课题“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党的建设布局中,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独特作用研究”、马成副教授主持的陕西省社科界联课题“陕甘宁边区基层民主模式的当代价值”和陕西省委政法委专项委托项目“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党领导司法工作的特点与经验”等正在研究之中。

积极参加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中心执行主任姬亚平教授先后参加了中宣部主持的《党委中心组学习规则》《宣传工作条例》起草工作,中央政法委主持的《政法工作条例》起草工作。

撰写研究论文。姬亚平教授在《学习时报》上发表的《以依规治党促依法行政》被人民网全文转摘,在《河北法学》上发表了《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与衔接》,《财经法学》上发表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上发表了《论党内的法规的学科建设》;褚宸舸教授在《山东科技大学学报》上发表了《论党内法规体系的内涵和划分标准》,在《廉政文化研究》上发表了《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的优化》;张师伟教授在《理论探讨》上发表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政治建设重要价值的三个维度分析》,在《社会科学研究》上发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法治路径》;管华教授在《学习与实践》发表了《党内法规质量评估标准研究》,在《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发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自治的制度约束》,在《人民政坛》上发表了《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等学术论文。

举办了内容丰富的研讨会。中心成立三年来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每年举办一次不同主题的研讨会,分别在南北校区举办了主题为“制度治党的传统与发展”和“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学术沙龙,师生们共同讨论党内法规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

组建“党内法规青年创新团队”。团队由十名青年骨干教师组成,负责人为管华教授。学校每年提供15万元经费支持,鼓励和培养青年教师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开设党内法规课程。中心研究了当前法学教育中的缺陷和完善措施,在2018年修订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将党内法规开设为面向全校本科生的选修课,本学期开课后同学们选课积极,目前由姬亚平、刘峰老师承担教学工作。同时,为宪法和行政法方向的研究生开设了党内法规课程,由常安、胡晓玲老师承担。

中心老师们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姬亚平、管华、鲁洋、刘峰、张佐国、姚文丽等先后多次参加了武汉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等举办的党内法规学术研讨会,并在会上宣读了论文。

培养党内法规方向的研究生。中心老师积极鼓励研究生将党内法规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三年来,每年都有数名研究生以党内法规作为硕士论文主题,例如,姬亚平指导的支菡箴、刁少磊、陈宇潇、文玉素、吉亮亮、秦远等同学的硕士论文先后研究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党务公开、巡视制度、政法委与司法机关的关系、纪委的监督方式、“一把手”监督难的破解,而且半数以上的同学毕业后在党务机关工作,受到领导的重视。管华指导的梁俊怡、梁玉珠等撰写了硕士论文《中国共产党执纪行为研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衔接与协调》。李大勇指导的宋润润撰写了硕士论文《党内法规效力研究》。

干部培训。我校培训中心、行政法学院、政管学院等每年要为全国各地的党政干部承担培训工作。各单位在课程设置时,经常性地将“习近平依规治党思想”“党内法规的基础理论”“学习党内法规 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监察法》与监察制度改革”等主题纳入培训范围。中心成员参加了陕西省委和西安市委讲师团,经常性地给党政机关讲授党内法规课程,校党委书记、中心主任宋觉研究员在百忙之中多次外出宣讲,党政干部反响良好。

姬亚平教授应张文显教授之邀,正在参与全国首本党内法规的统编教材的撰写工作。

三、近期工作计划

校党委和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党内法规的教学科研工作,认为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党和国家急需的专业人才,发表重量级的研究成果,解决师资短缺的问题。因此,计划:2019年设立党内法规二级学科,独立招收研究生,目前已经启动了论证和培养方案制定工作;论证为行政法学院加挂相关方向的牌子,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对高校的需求,彰显学院的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方向;加大师资力量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以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


新时代党内法规研究

机构的四重使命

章志远


非常荣幸能够参加“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暨首届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论坛,我在此衷心地感谢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和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邀请。围绕此次论坛的主题,我想发表一些个人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党内法规制定力度之大、推进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与此同时,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在全国各地纷纷建立起来,呈现星火燎原之势。在党的领导入宪的新时代,党内法规研究机构肩负光荣而特殊的历史使命,对此我认为,应当着眼四个层面完成其应有的社会担当,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过程中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领跑者

个人认为,相比较快速推进的制度建设而言,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滞后状况亟待改变。与学者个体户式的分散型研究相比,党内法规研究机构的设立为集团式研究提供了某种可能。无论是实体性、半实体性还是非实体性的专业研究机构,在整合研究资源、汇集研究信息、聚焦研究重点等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能够快速形成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规模效应。为此,各类党内法规研究机构要勇做理论研究的领跑者,团结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学科同仁从不同侧面协同推进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促使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党内法规学”的早日建成。总体而言,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当下亟须从三个方面引领党内法规研究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价值论研究,要从法理高度回答“党内法规是什么”“党内法规为何重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如何”等命题;二是本体论研究,要着眼体系化建构回答“党内法规包括哪些内容”“党内法规包括哪些基本范畴”“党内法规体系如何建构”等基础问题;三是运行论研究,要从活法角度回答“党内法规如何得到有效实施”“违反党内法规如何追责”等现实问题。经由上述三方面研究的整体推进,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碎片化的局面有望得到彻底改变。

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助力者

《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指出,要适应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需要,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完善。可以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已经进入全面攻坚阶段,任务重、时间紧,立规机关面临空前的工作压力。对于正在成长之中的党内法规研究机构而言,这恰恰又蕴涵着寻求外力支持、服务中央和地方立规需要的契机。为此,中央和地方立规机关可采取委托起草、参与调研论证、委托评估清理等多种灵活方式,广泛吸纳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全方位参与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既能够有效缓解自身面临的巨大工作压力,又能够为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发展搭建新的平台。当然,各类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也应当主动作为,通过自身学术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多方面展示,赢得立规机关的认可成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助力者。

三、党内法规人才培养的推动者

面对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巨大的社会需求,党内法规专门人才培养工作刻不容缓。鉴于目前高等院校学科设置的壁垒,党内法规研究机构要积极争取并牢牢把握专业人才培养的主导权,为党内法规学科建设、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及时储备和输送高端人才。一方面,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可依托现有的法学、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学科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并进行集中单独培养;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可利用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的便利,及时启动党内法规方向博士、硕士研究生独立招生和培养工作。考虑到党内法规“既姓法”“又姓党”的特点,党内法规方向博士生、硕士生的培养需要拓宽思路,坚持交叉型、集约化、理论实务兼顾的发展思路,其核心机制包括生源背景的多样化(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师资来源的多样化(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专业学者及立规机关实务专家)、培养方式的多样化(专业课程学习、立规实践活动参与、党规课题研究等)等,最终形成“官教兵”“兵教兵”“兵教官”的生动局面,推动党内法规高端人才快速培养成长。

四、党内法规中国故事的传播者

除了在理论研究、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之外,党内法规研究机构还肩负着重要的党规知识传播任务,争做“中国故事”的及时传递者和精准讲述者。讲好中国故事就是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故事。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必须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做党内法规中国故事的传播者。为此,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应当自觉担负起“科普”任务,向不同层次的人士讲好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故事。一方面,党内法规研究机构要面向高等院校师生(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党政机关干部和各阶层社会人士做好理论宣传工作,用依规治党观念武装广大师生、干部和群众头脑,努力强化国民爱党爱国意识,共同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另一方面,党内法规研究机构要通过文本著述翻译、学术研讨、合作研究等多种形式“走出去”,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共产党努力推进政党治理法治化的新形象,传递中国共产党锐意改革、践行法治的新气象,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走向世界。

谢谢大家!

 

凝心聚力 共建未来

祝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不断深入,全面从严治党观念深入人心,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也步入崭新的发展阶段。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离不开党内法规研究机构的支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凝心聚力,共同把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好,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党中央决策贡献力量。在此,我与各位同仁分享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在机构建设方面的些许经验,并提出四个问题与大家共同思考。

一、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特色、优势与动力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系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与武汉大学共建的实体性科研机构。中心最大的特色、优势和动力就是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的大力支持。湖北省委办公厅对我们中心建设发展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指方向。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具有双重属性,一是理论性与学术性,二是政治性与对策性。省委办公厅为我们坚持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政治性与对策性指明方向,也为我们形成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的学术研究进路和形成对策性研究成果提供了具体指引,使得我们的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始终服务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第二,给条件。省委办公厅为我们提供十分优厚的软硬件支持。尤其是软件支持,使我们在获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信息以及有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信息方面可以做到“先人一步,提前布局”,奠定了我们开展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坚实文献基础。

第三,严要求。提供大力支持的同时,省委办公厅对我们的工作目标和研究成果要求十分严格。例如对于具体表述,将法言法语转化成“党言党语”是一项需要系统学习的工作,我们表述的规范性都得到了锤炼和提升。

第四,展形象。在如今的信息时代,新闻媒体的关注对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展示形象提供了契机。在省委办公厅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许多场合频频“露脸”,这有利于我们聚拢学术资源、扩大学术影响、拓展发展空间。正是省委办公厅对我们的就近引领和指引,我们才能够取得一定的工作成绩。

二、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取得的工作成绩

20169月成立以来,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以建设“一库两基地”为目标定位,即建设全国党内法规研究高端智库、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和创新基地、党内法规制度教育培训与人才培养基地,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围绕“一库两基地”目标定位,我将我们取得的工作成绩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智库建设。我们为党中央和地方省委党内法规和重要党内文件的起草等提供智力支持。我们形成一批咨询报告上报党中央和地方党委,并获得领导同志批示,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贡献了自己的理论智识。我们以蓝皮书的形式出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年度报告》,从理论视角总结凝练党内法规事业发展的进程,为党中央和各级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提供参考。

第二,理论研究。建设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和创新基地要求我们必须围绕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特别是党内法规发展史研究、党内法规实施机制研究、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研究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深人探索。同时,党内法规理论研究还有很多具体问题,比如党内法规话语体系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等。围绕前述问题,我们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中心研究人员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权威学术刊物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党报党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出版学术专著数十部,出版国外政党法规和党内法规选译系列著作,等等。一些工作尽管十分有难度,但是我们已初步形成一定成果。例如国外政党法规和党内法规翻译工作,我们在前期投入了相当多的研究精力,《日本政党法规和党内法规选译》《德国政党法规和党内法规选译》《韩国政党法规和党内法规选译》陆续出版。目前,我们正在稳步推进这项工作,并将其纳入开展党内法规比较研究的范围。

第三,人才培养。建设一支党内法规理论研究队伍是支撑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关键,我们始终致力于党内法规制度教育培训与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我们在国内开创专项培养党内法规方向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先河,于2017年开始依托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中共党史两个专业招收党内法规方向博士研究生,于2018年开始招收党内法规方向硕士研究生,并形成全国第一套党内法规方向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形成涵盖高校和实务部门的党内法规研究生导师队伍。目前,我们在人才培养方面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培养体系,初步形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知识结构完整、专业背景丰富、政治素质过硬的研究队伍。

三、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需解决的四个问题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践取得了伟大成就,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永远在路上。我认为,有以下四个共性问题值得我们共同思考和探索。

第一,党内法规学术资源和话语资源有待开发。党内法规理论来源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具有理论优势和学术资源,而党内法规实践工作者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需要各展其能、相辅相成、共同协作,深入挖掘党内法规理论资源和实践资源,推动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相长。

第二,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性是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根本属性。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不是空洞、抽象的纯学术研究,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和理论工作者一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服务于党中央决策大局、党和国家事业的大局。

第三,党内法规学科建设与学科规划仍有待推进。目前,学科建设决定了一个学术领域的资源获取程度,作为一项对党和国家意义重大的学术领域,党内法规需要学科化。可喜的是,教育部已经在十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党内法规研究方向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为党内法规的学科化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第四,党内法规研究信息传递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发展滞后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的发展。实践需要理论的支持,理论也需要实践的引导。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拟建立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信息化平台,在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则的前提下,实现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和实务素材的信息共享。


注:本文原载于《党内法规理论研究》2019年第1期(总第2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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