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2日至13日,由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主办,省委法规室、省委办公厅人事处共同承办,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协办的2018年度湖北省党内法规工作培训班在武汉举行。
湖北省党内法规工作培训班围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务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讲座。参训学员普遍表示,培训课程内容丰富、实用具体、授课生动,受益匪浅、收获满满。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党规研究”公众号将本次培训班主要内容作了整理,供各地各部门参考学习。
12日上午,省委法规室副主任、二级调研员冷和珍围绕“高质量做好文件审核工作”专题作了讲授,对文件审核工作的要点难点进行了专业解读。她详细介绍了省委文件的种类,讲解了每一文种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并对如何做好文件审核工作进行深入解读。她指出,要把好文件的发文关、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等四个关口。省委法规室为保证文件审核质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冷和珍也进行了一一介绍。最后,她指出,做好文件审核工作要做到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规则意识、效率意识、协作意识和责任意识。
12日下午,省委法规室二级调研员申少兵以“扎实推进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为题进行了讲解。申少兵首先介绍了2017年度湖北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新进展。2017年以来,湖北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更加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加强了工作督导通报,同时大力开展了业务培训。同时,他指出了2017年备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思想不够重视、形式存在瑕疵和文件格式不够规范等。随后,他对扎实推进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备案工作人员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备案工作重要意义;二要紧扣上级要求,准确把握备案范围;三要认真对照标准,逐项做好工作落实;四要加强检查督导,细化压实工作责任。
随后,省委法规室主任艾海滨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实务工作进行了深入解读。艾海滨主任以“八个明确”概括了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是明确清理目的。清理工作有四个特点,即工作的开创性、任务的复杂性、时间的紧迫性、意义的重大性。通过清理工作可以摸清党内法规制度家底,同时也可以维护党内法规制度协调统一。二是明确清理范围。他系统讲授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涉机构改革党内法规和相关文件清理的范围。三是明确特殊类型。他对批转类文件、转发上级文件的文件、部署年度工作或短期工作的文件、上级机关继续有效文件的配套文件、机构编制类文件、学习类文件等13类特殊类型是否纳入清理范围进行了分类讲解。四是明确清理主体。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谁制定谁发布清理决定。五是明确实施步骤。一般分为全面梳理、逐件审核、意见审批、发布决定等步骤,还要做好文件汇编、后续管理等工作。六是明确结果处理。分别明确了应当废止的情形、应当宣布失效的情形、应当予以修改的情形、继续有效的情形。七是明确工作要求。要开门清理、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即时清理、加强备案审查等。八是明确主要做法。从加强领导、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加强培训、强化保障,规范流程、分工负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最后,艾海滨主任对全省党内法规实务工作提出要在五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做好党内法规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贯彻落实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在立改废释上下功夫。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以“立”补齐制度短板,以“改”解决制度不一致、不协调问题,以“废”解决制度不适应问题,以“释”促进制度准确实施。三是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要按照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要求,规范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起草、严格审核、规范报批,确保质量。要压实起草部门、相关部门、法规工作机构的责任。四是在宣传执行上下功夫。要严格手机使用管理、严格网络信息发布。与此同时,加大公开和解读力度,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开性和知晓率。要建立健全执规责任制,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五是在体系建设上下功夫。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备案工作体系。去年省委法规室对35家省直单位进行了上门督导,效果明显,今年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实现全覆盖。将把前两年和今年上半年报备数量均为零的单位作为督导重点,开展“清零行动”;年底将继续通报年度备案工作情况。
7月13日上午,中心副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祝捷教授以“党的十九大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要求”为题,对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深入解读。祝捷教授首先从国内和国外、历史和时代两个维度强调破解历史周期率的重要性,随后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全局的高度阐释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的几点新要求。一是牢固树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从“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的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二是系统总结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把握新时代的特点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结合起来。三是正确把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意义,理解“决定性作用”的内涵,从“四个伟大”的历史使命认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四是全面理解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论述,把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继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五是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运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夯实党的建设的制度基石。六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特别是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法规制度,实现“全覆盖”,依法依规增强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随后,他从全面从严治党新思维的角度,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
随后,中心办公室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伍华军副教授深刻解读了“党章和宪法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要求”。伍华军副教授指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明确提出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他结合十九大党章和宪法修正案,从全面从严治党、有规可依、立规必依、执规必严等四个角度进行具体阐释。他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时代的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全面从严治党根本上要制度治党,解决“牛栏关猫”的制度过疏问题,以及“麻秆打狼”的制度过软问题。制度治党的重点是依规治党,核心是“有规可依、立规必依、执规必严”。有规可依,就是以建立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基础,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党章与宪法的有机统一。立规必依,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二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姓“党”彰显政治性,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同时要以“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事求是、强化可操作性”为核心提高立规质量。执规必严,就是坚持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的有机统一。首先,要正确认识监督与信任的关系;其次,要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注重环环紧扣、形成完整实施链条,健全惩处追责的制度体系。最后,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完善监督体制。
本次培训班特别安排武汉市委法规室主任吴鹏程进行了经验交流。2017年5月,党中央决定在武汉等7个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开展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基层党建、作风建设方面探索制定党内法规。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武汉市委出台《武汉市委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若干规定》《武汉市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若干规定》。吴鹏程首先介绍了武汉市委党内法规制定基本情况,随后以武汉市委制定的两部党内法规为例介绍了武汉市委在党内法规的立项、起草、宣传工作上的主要做法,全面展示了武汉市在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工作上的新成果、新探索。
专题讲座结束后,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办公厅(室)分管党内法规工作的领导或法规工作机构负责人,分别就党内法规实务工作及培训的心得体会进行了交流发言。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参训学员王萌也以“努力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贡献智识”为题,结合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要求,重点介绍了研究中心的理论研究、智库建设、人才培养、高端培训等具体工作,希望与实务界携手并进,继续深化理论研究。
最后,培训班举行了结业式。中心副主任、省委法规室主任艾海滨进行了总结讲话。艾海滨用“规格很高、时点重要、内容丰富、学风务实、收获很大”20个字评价了本次培训活动。他指出,两天的学习研讨凝聚了大家对习近平总书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的共识,明确了我省党内法规工作的努力方向,更新了党内法规实务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本次培训不仅系统讲述了理论知识和实务要领,还部署了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希望大家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在总结讲话中,艾海滨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把政治性作为第一位的要求,牢牢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切实提高制定质量,不脱离实际层层加码,不简单照搬照抄。二是要提高备案质效。要在提升合法合规率、备案率、及时率上下功夫,做到规范报备、及时报备、应报尽报;认真开展备案审查,用好纠正、提醒、反馈、通过四种方式,同时加强督导落实。三是要完成清理工作。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清理工作。四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党的大事,要层层传导压力,把各级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的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等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五是要加强督促指导。党内法规工作要坚持制定与执行并重,延伸工作链条,在注重制定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前端的规划计划和理论研究,更加注重后端的宣传执行和督促指导。六是打造法规铁军。党内法规工作人员要锻造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七是要加强工作研究。既脚踏实地,扎实做好党内法规各项工作;又仰望星空,加强理论研究和业务研讨,探索教育科研机构和党内法规工作机构互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