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自觉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全力打虎拍蝇猎狐,带领全党“开新局于伟大的社会革命,强体魄于伟大的自我革命”,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既是新时代最突出的特征,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特质和实践品格。
“四大基本点”
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目标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要实现这个伟大梦想,就是要不忘初心地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四个伟大”紧密联系、相互贯通,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按照树立科学理念、积极改革创新、遵循客观规律、注重实际成效的思路,切实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使我们党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有战斗力。这是全党的政治责任,首先是中央政治局的政治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全党责任工程,其四大基础性战略目标十分清晰:
一是以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为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对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拥有8900多万名党员、在一个13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来说,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其根本目的就是把党建设好、建设强,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为此,必须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
二是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要义。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在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阐述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总任务,特别强调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所有党组织都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抓住政治建设的主题主线,以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抓手,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供政治保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创新成果。
三是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准则。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寄予厚望、赋予重责。他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从严治党,使党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党中央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以八项规定破题开局,将反对“四风”抓紧抓牢,开启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风正气,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普遍好评。
四是以选拔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为根本。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全面从严治党最终要落实到“人”。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
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亮点。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则首提“形象关”,强调“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体现出选人用人向更严标准“提质升级”。
“四大关键点”
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
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史,就是一部从严治党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有其自身规律,对我们这样一个老党大党来说,从严治党更有其自身规律。
我们要按照树立科学理念、积极改革创新、遵循客观规律、注重实际成效的思路,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兼具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系统工程,其四大关键性思路十分明确:
一是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针对党的建设实际和管党治党经验教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二者统一,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根本任务,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
实践证明,一手抓“精神补钙”,一手抓“制度建笼”,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形成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一体两翼、比翼齐飞的管党治党格局,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方针。
二是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协同并进。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辅相成的治国理政新思维,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以此为思想先导,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高度“同频共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丰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行稳致远,谱写了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新篇章。
三是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一体净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
政治生态和政治生活息息相关。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凝聚起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全党共识。以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文化带动净化政治生态,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四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互促互益。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十九大党章新增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内容。
坚持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要害,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关键创新点。
“四大支撑点”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
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些划时代成就,关键就是以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备受关注的党心民心工程,其四大实践支撑点十分有效:
一是坚定不移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擦亮作风建设这张亮丽名片,在全党形成“四风”露头、人人喊打的氛围,完成了“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的当代奇迹。
比如,据统计,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至2017年10月,全国共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国内)三类突出问题45502起。其中,违纪行为发生在2013年、2014年的占68.6%,发生在2015年、2016年的分别为17.1%、10.8%,发生在2017年的仅占3.5%,总体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面上“四风”问题基本刹住。
五年多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厚植了党的执政基础,显示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巨大成效。
二是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五年多来,党中央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重拳反腐惩贪,坚决把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比如,作为换届之年,2017年打虎拍蝇不停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在前四年持续增长基础上继续大幅增长,立案52.7万件,处分52.7万人(包括党纪处分44.3万人),其中省部级及以上干部58人。
十九大后,鲁炜、刘强、张杰辉等“虎患”频密被除,印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并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不会松劲歇脚的强烈信号。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亦由2012年的75%增长至2017年的93.9%。
三是坚定不移挺纪在前。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注重查办大案要案转向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比如,2017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1.6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78.6万人次、占59.7%,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41.2万人次、占31.3%,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7万人次、占5.3%,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4.8万人次、占3.7%。
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及时有效地实现了“减存量、阻增量”、“治病树、拔烂树”,加快净化了政治生态。
四是坚定不移强化自我监督。着力实现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和国家监察“三个全覆盖”,加快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特别是在巡视巡察成为“寻虎找蝇”主渠道后,党中央在北京、山西、浙江部署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强化监督和问责等方面扎实成果。
比如,2017年1月至8月,北京市问责204人、13个党组织,山西省问责2514人,浙江省问责1046人。三地先行先试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等审议成果,助力党的十九大部署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如今,全国已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这将让我们收获更多全面从严治党的“改革红利”,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破解“历史周期率”夯实体制根基。
(作者为中央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副组长、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