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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庆芳 郑安利: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思考

来源:《政策》杂志2018年第6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02 17:14:00  浏览:

由中共湖北省委主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中共湖北政策研究室(省改革办)承办的《政策》杂志,在2018年第6期推出“特别策划  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栏目,共包括四篇文章,《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思考》为其中一篇。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思考

欧阳庆芳  郑安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这意味着,党内法规制度被提升至更加重要的位置,我们党将继续着力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此背景下,进一步研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于提升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和实现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既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党章至上”,与时俱进修改完善党章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思想、行动的根本准则,反映了党的方针政策、理论和路线,也是党内其他规章制度的基础和根据。党章能否与时俱进进行修订,代表着党内法规制度是否体现了科学性与先进性。随着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党在建设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创造与经验,需要不断进行总结提升,因此也要求党章的修订跟上党的发展和时代的步伐。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章的统领地位,坚定树立“党章至上”的观念,与时俱进修改完善党章,把遵守、维护、贯彻党章贯穿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始终坚持以党章为基础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切实做到管党治党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把握党法关系,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强调党的建设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推进,增强依法执政本领。《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党法关系,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关系。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宪法和法律精神及其原则在党的建设上的具体化,同时,党内法规制度的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又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要发挥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比更加及时、针对性更强的优势,把国家法律来不及、不便于作出规定的问题,用党内法规的形式规定出来;对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党内法规不得与之相抵触或进行重复规定;对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将需要转换为国家法律调整的及时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三、提质增效,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持续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创新,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是注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效力,是提升党内法规生命力的关键所在。要增强制度建设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防止出现制度或效能的冲突,统筹协调各层级、各部门,运用全局思维克服地方和部门意志,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把群众期盼、实际需要、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健全公众参与,根据党在发展建设和实践中面对的各种突出问题,制定、修改相应的制度。

二是注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时效性、动态性。为促使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更好地适应实践的发展,应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审查机制、清理机制,继续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开展常态性监督检查、听取基层意见,对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加快出台相关制度弥补空白,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合时宜的制度。

三是注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程序性。提高党内法规的科学化水平需要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程序性,使各项法规制度之间环环相扣、彼此衔接、相互配套,形成有机整体,防止制度之间互相矛盾,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责任。注重结合党内实体法规建设与程序法规建设,避免出现实体性制度建设与程序性制度建设发展不平衡。保证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与良好运行,发挥制度体系的集合效应和整体功能。

四、加大实施力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法规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执行,要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坚持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能够落地生根。为此需要做到:

一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领导干部是否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直接影响到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首先必须培养领导干部在法规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的意识,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执行法规制度没有特权和例外。其次领导干部要在实践中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制度,通过加强学习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制度意识,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此外,还可以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任用和提拔的主要标准之一,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对党内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组织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到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对于违规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员要坚决严肃查处。一方面,要完善党内监督的动力机制,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增强监督实效。另一方面,要通过社会监督、人民监督等多种渠道从外部促进党内监督的发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平台作用,注重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保障党内法规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党的法规制度意识,是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基础。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党章和各项党规党纪作为基本课程,使广大党员对党内法规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的掌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深入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制度的信仰,使他们知敬畏、明底线,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让尊崇法治、遵守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

五、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为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提供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从政党文化的角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新的形势下,不仅需要严格的党内法规制度,更需要广大党员自觉主动遵守党内法规制度。而这迫切需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文化建设。一方面要注重将政党文化的先进性通过制度的方式确立下来,重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辩证关系;另一方面要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制度文化氛围,为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提供良好的制度文化保障。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及革命文化等。这些都可以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提供养分。

(作者分别系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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