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依规管党治党横向铺开、纵深推进的新形势,党内法规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党内法规工作机构要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确保参到点子上,谋在关键处,必须“动”起来。
掌握工作主动。面对“本领恐慌”,要通过学习储备新知识、掌握新本领、蓄积新动能,确保在工作中始终占据制高点、手握主动权、下出先手棋,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能把问号拉直、与“恐慌”绝缘。要诚心干事、用心成事,凡事不干则已,干则必须干好;要不等不靠、担责担当,永远不为失败找借口,从来只为成功找出路;要不怕吃苦、不怕吃亏,把时间和精力聚焦到研究工作、钻研业务上,把智慧和才情挥洒到提升服务档次、交出高分答卷上。要积极探索、躬身实践,敢于打破思维定式和工作定式,推动党内法规工作再上新台阶。
注重上下联动。党内法规工作业务量大、关联度广,单打独斗、孤军奋战事倍功半,群策群力、上下联动事半功倍。要学会“拿来主义”,诚心把上级的成熟方法、先进经验和科学机制移植过来、落地生根,借他山之石攻自家之玉,走出认识上的误区,消除工作中的盲区,脱离业务上的难区。要树立“分享意识”,悉心将上级和本地区党内法规工作的优秀成果、实战技巧向下级扩散、分享,用自家之石攻他山之玉,帮助下级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快速提升能力、提高素质、提振信心,促进其工作质效整体跃升。
加强左右互动。党内法规工作涉及面宽、专业性强,部分工作单凭一己之力难以完成,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法律工作机构和专家学者等一起参与、共同推进。要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机关法规工作机构的交流互动,充分集结众智,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要发挥相关部门专业优势,取长补短,为我所用。要加强与专家学者特别是法律、党建等方面专家的交流互动,组建党内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专家组,打破工作中的瓶颈,助推法规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运用考核驱动。考核是“指挥棒”“风向标”。要建立健全适用、管用、有用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考核对象依“指南”行动、按要求工作。要公示考核结果、公开晾晒成绩,对实绩突出的机构和个人,予以表扬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工作不力的机构和个人,火速“亮红灯”“出黄牌”,督促其加快整改、补齐短板。要第一时间将考评情况反馈给有关负责人,形成工作倒逼机制。
善用典型促动。典型是“灯塔”“旗帜”。要切实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形成“一花引来万花开”的生动局面。要引导各工作机构和个人向典型学习、向典型看齐,在典型的熏陶下成为新典型,在典型的感召下立起新标杆。要深入剖析典型的成功之道,捕捉典型的闪光之处,把典型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机制复制推广开来,时时对照、处处对标,促进党内法规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