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内法规解释制度活跃性困局的消解及其发展》一文,系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段磊发表于《现代法治研究》2019年第3期的学术论文。
文章指出党内法规解释的制度运行性与规范表达和功能预设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由于制度定位较为模糊、制度特异性不足,当前党内法规解释制度相比制度活跃性极高的立改废制度而言,在运行中逐渐成为一项“沉寂的制度”。为激活党内法规解释制度,发挥其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应立基于现有党规规范体系,明确党内法规解释“适用的前提”的制度定位,在解释权力分布结构层面,形成确保立规者终局解释权前提下的有限多元化解释主体,在解释表现形式层面,适度减少以条款形式形成的抽象解释的数量,探索党内法规案例指导制度等解释的新形式,通过完善党内法规解释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保证多元党内法规解释体系的内在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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