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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副主任祝捷在《瞭望》上刊文:没有组织建设就没有组织力量 ——三部党的组织法规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4 15:38:00  浏览:

中心副主任祝捷应邀在《瞭望》期刊2017年4月21日(2017年第17期)发表文章,刊文标题为”没有组织建设就没有组织力量 ——三部党的组织法规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该文既是对既往经验的总结与凝练,也是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建设征程的新起点。以三部党的组织法规为典范,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将愈加牢固。

组织建设无疑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组织建设就没有组织力量。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组织建设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注重组织建设,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并在这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特别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升党执政治国的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只能持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不能有半点削弱。

人们已经注意到,近三年来,中央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这三部重要党内法规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立柱架梁”,推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行稳致远。

直指“宽松软”问题  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规范依据

党的组织法规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组织法规制度以基本依据,构成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规范载体,是实现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不断科学化的基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开展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其他事务的载体。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提高党执政治国能力的关键,是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关键,也是增强党员凝聚力、认同感和战斗力的关键。

当前,党的组织建设在总体上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要求,大多数党组织能够体现战斗堡垒的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党的组织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党组织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国家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各级各类党组织的组成与职责、党组织的决策程序与党内政治生活程序、党组织行为的监督与追责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已将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列为党的建设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特别强调了党的组织建设所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必要性。这是我们党成熟的重要标志。

针对问题、找准症结、直击病灶,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的组织建设“宽”“松”“软”的问题,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的一大关键,无疑也是党内组织法规建设的重点指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正是通过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着力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紧盯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加快形成“1+4”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即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四大板块,构建依规治党的“四梁八柱”。

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则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首要环节。首要就在于这方面的法规制度规定的是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制度基础,是形成组织力量的保障。《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三部重要的组织法规,已构成了现阶段党的组织法规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解决当前党的组织建设面临问题的制度依据。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将党的组织建设纳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党的机关都是党的重要组织,对于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至关重要。对于这三个重要的党组织,过去一直存在性质定位模糊、组织职能不明、权责界限不清、运行机制不顺、领导作用不彰等问题。三部组织法规对这些问题予以了回应。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党组为规范对象,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党组建设中的性质定位问题、职责划分问题和运行保障问题,明确了党组在本单位的领导核心作用,为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党组的途径在本单位获得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保证。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了地方党委在本地区的领导核心地位,厘清了地方党委的职权范围和运行机制,对于地方党委对于本地区工作“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起到了引领和规范作用。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回应了党的工作机关包含哪些类别、包括哪些组织、如何决策执行、具备哪些职责、如何监督追责等问题,为党的工作机关履职尽责进行了规范。

三部以党的组织为规范对象的党内法规,通过制度的规范作用,确立组织框架,廓清组织体系,明确组织权责,规范组织行为,界定组织责任,将三个重要组织建设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用制度的方式予以固定下来,用制度创新的办法回应问题,用制度引领的途径解决问题。这是中国共产党组织法规制度建设的典范。

拎住“衣领子”狠抓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完善

中国共产党有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面对如此规模的党员人数和党组织,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加强,否则必会是一盘散沙,毫无组织力战斗力,当然,也不太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扭住目标扎实推进,逐步构建起符合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的组织法规制度体系。

党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党的工作机关是党的重要组织,其性质、组成、职责、运行、监督等问题,分别由三部组织法规规定,不仅奠定了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建设的基础,也为后续党的组织法规制定与实施积累了经验。

需要搞明白这三部组织法规所明确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体例。在基本原则上,三部组织法规都在总则中专条规定各自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原则,形成具有共性的组织原则。主要有:坚持党的领导、维护中央权威;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在宪法法律框架内活动等。

在基本体例上,三部组织法规都采取了“总则+分则+附则”的立规方法。以最新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工作条例(试行)》为例,总则规定立规目的、适用范围、组织性质、基本原则等内容;分则根据党的工作机关所面临的问题和工作范围进行编列,主要有设立与组织、职责、决策与执行的程序性规定、监督与追责等;附则规定法规的解释权限、实施细则的授权、有关单位的参照适用、生效时间等技术性事项。另两部组织法规总体上与上述体例相符,根据具体的规范对象略有变动。三部组织法规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体例,奠定了党的组织法规在内容上的基本框架,亦为后续党的组织法规制定提供了文本典范。

还需要搞明白三部组织法规所明确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路径。值得注意的是,这三部组织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体现出了先予试行、成熟后完善修订的基本路径。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均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制定党组和工作机关的条例,具有较强的探索性和试验性特点,因而先以“试行”的方式颁布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再视需要进行完善修订。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党的历史上第二部规范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的条例。中共中央曾在1996年制定过一部《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经过多年实践和党内外、国内外形势变化,这部试行条例的部分内容已不再适应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需求,因而需要根据实践的发展予以修订。

从试行立规到正式立规,从试验性立规到完善性立规,在试行的实践中不断完善,根据党的组织建设需求不断发展,三部党的组织法规勾勒出一幅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建设的“路线图”。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贯穿党执政治国全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战略任务,为党的建设引领与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了目标。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强化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建设,为提升党执政治国的能力奠定组织基础,以适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对照上述目标要求,梳理党建成绩单,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成效斐然。以党内法规建设为切入点,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逐渐扩展,全覆盖、高起点、严要求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正在形成。

作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建设可以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组织保证。相继颁发的这三部组织法规,分别从党组、党的地方委员会、党的工作机关切入,分层次构筑起了制度框架,既为后续完善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也为推进党的组织法规对各层次党组织的全覆盖,提供立规经验和制度典范。

在新的历史时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建设,构建起完整的党的组织法规体系、细化党的组织法规实施细则,形成对于党的组织建设的规范保障,是深化“党的制度建设改革”战略任务的重要环节。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首先需要推动建立各层次党组织的组织法规,为各级各类党组织的组成和运行提供规范依据。特别是制定党的中央组织的工作条例,补足党的基层组织的法规,让各级各类党组织的组织和运行有规可依。

第二,需要通过制定专门性党内法规,规定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方式和程序,强化党执政治国的责任约束和制度激励,创新对党组织的考评体系,从而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需要加强对党组织行为与活动的规范,通过制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党内组织生活的准则、“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两学一做”常态化机制等,让党组织行为与活动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贯穿于党执政治国的全过程,这是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制度保证。中国共产党通过组织建设,打造了一支有着铁一般战斗力的钢铁队伍,赢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在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正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党的组织建设不断规范化和制度化。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建设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战略任务的重要环节,不断加强就能持续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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