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客

学术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资讯 > 正文

“深化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学术研讨会第二单元发言实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30 13:27:33  浏览:

2022年11月26日下午,“深化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学术研讨会第二单元在线上顺利进行。该单元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大雄主持,研讨主题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基本经验与实践路径研究”。

孙大雄2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大雄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南开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教授钟会兵,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玉涛,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行政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研部主任、副教授吴育珊,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宋湘琦,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李洪川,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余淑娟等六位发言人分别作了主题报告。《民主与法制时报》负责人强梅梅,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苗连营分别作了集中评议。

《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根据报告和评议情况,经发言人及评议人审定,形成“深化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学术研讨会第二单元发言实录如下,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主题报告·

钟会兵3

发言主题:《党内法规构建的三重逻辑》

发言人:钟会兵

本单元第一位发言人是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南开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教授钟会兵,报告题目为《党内法规构建的三重逻辑》。钟会兵认为,第一,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内法规构建的根本逻辑。从思想建党到制度建党是从严治党的实践逻辑,从严治党的目标和手段相契合是党内法规出现的基本动力和发展规律,党的执政地位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法规出现的现实条件。第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内法规构建的中国之治逻辑。党的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依规治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第三,全面依法治国是党内法规构建的法治逻辑。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独特形态,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推进。全面认识党内法规的构建逻辑,才能很好把握其性质概念、价值功能、结构效力等基本问题。


王玉涛2

发言主题:《数字经济背景下党内法规发展方向探讨》

发言人:王玉涛

本单元第二位发言人是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玉涛,报告题目为《数字经济背景下党内法规发展方向探讨》。王玉涛表示,第一,我国当前数字经济发展总体趋势向好,但存在东西部地区不平衡不充分、创新要素不足、公平性效果较低、法律体系和监管能力不到位的问题。第二,数字经济对党内法规的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挑战在于不良的数字网络环境有可能威胁党的政治领导、金融安全、保密工作。机遇在于能够培育党组织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协同意识协同能力,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和数字经济领域立法协调统一。第三,通过数字政党建设实现党内法规与数字经济结合。以党内法规明确党对数字经济司法工作的领导,以党内法规明确数字经济领域的底线思维。


吴育珊2

发言主题:《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

——以〈信访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例》

发言人:吴育珊

本单元第三位发言人是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行政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研部主任、副教授吴育珊,报告题目为《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以〈信访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例》。吴育珊表示,第一,从历史维度、现实维度和执政党维度出发,能够说明从《信访条例》到《信访工作条例》的转变是党领导信访工作制度化、法治化的必然结果。第二,通过对广东省信访部门的实地调研,可以发现《信访工作条例》的出台是中国特色信访制度发展的必然,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必须坚持构建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这一要求,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第三,为积极构建、完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应当从政策引领、工作遵循、组织保障等方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新时代信访工作总纲领,打造新时代信访工作新格局,谱写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宋湘琦3

发言主题:《社会治理重党建引领与制度治党的有效衔接》

发言人:宋湘琦

本单元第四位发言人是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宋湘琦,报告题目为《社会治理重党建引领与制度治党的有效衔接》。宋湘琦表示,第一,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党建引领在社会治理中的制度化体现。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第二,党内法规在社会治理中具有协同治理、引导激励和规范的功能。建设以服务型为主的党组织引领基层党建工作,通过规定权利主体的职责和责任追究的方式提高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治理效能,最终实现社会治理。第三,努力提升党建引领和制度指导的关联度。在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吸收群众和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覆盖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社会群众学习了解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增强群众的政治观念。


李洪川3

发言主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逻辑依据、制度创新与推进路径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发言人:李洪川

本单元第五位发言人是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李洪川,报告题目为《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逻辑依据、制度创新与推进路径——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李洪川表示,第一,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合乎历史逻辑、政治逻辑和实践逻辑,《信访工作条例》是对信访制度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是对法治成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积极回应,在信访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第二,为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中央国家机关围绕完善“诉访分离”、探索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规范信访秩序等目标进行制度创新,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其中最重要的制度创新成果就是《信访工作条例》,该条例针对信访工作原则、工作体制、受理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新要求。第三,为回应《信访工作条例》关于信访法治化的要求,需要正确认识群众工作与信访法治之间的关系、完善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等配套制度、注重通过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反映诉求,并加快推进“信访法”的研究和论证。


3e7919df555469e05eb86bd3b7cdcb3

发言主题:《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党章文本中的国家建构叙事》

发言人:余淑娟

本单元第六位发言人是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余淑娟,报告题目为《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党章文本中的国家建构叙事》。余淑娟表示,第一,党章文本中关涉国家建构的规范表达具有一定的国家建构功能,对中国宪制建构具有重要意义。第二,民族与国际是国家建构的两个核心维度,民族问题与国际问题的联结是近代历史的产物,深刻影响着中国的国家建设思路与发展进程,这同样反映在党章文本中。历史上党章中的民族维度和国际维度具有历时性,虽然存在一定的规范张力,但始终同向并进。第三,十九大党章同时写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明确指出当前中国国家建构的内外两个维度。这一举措在有效平衡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需求的同时,也在内外制度方面形成了一种连贯性叙事,可以更好地加强中国人民对国家民族政策与外交政策的稳定预期和制度认同,有利于防范和消解可能的战略风险,这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为其所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的自我维续与持久发展而寻得的新出路。

·专家点评·

b33feb5dcc0e797bf1834d409ed3bbc

强梅梅(《民主与法制时报》负责人):

强梅梅认为,钟会兵教授文章的论证视角具有新颖性,但有一些问题有待商榷:一是文章论证的核心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二是文中三个逻辑在党内法规构建过程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需要进一步澄清;三是文章中有些论断需要进一步推敲。陈光斌教授、王玉涛同学的文章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但仍有几个问题需要思考:数字经济给党内法规发展带来的挑战到底是什么?网络对个人信息的侵害能否归因于数字经济?数字经济给党内法规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机遇?此外,文章的各个部分比较零散,应当进一步系统化。吴育珊副教授的文章结合信访工作的实践展开很有吸引力,但标题并不能突出文章的核心观点,文章的问题意识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苗连营3

苗连营(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苗连营认为,宋湘琦副教授的文章具有很强的创新性,但党建引领与制度治党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从有效衔接的角度去分析,以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和要求如何有效嵌入制度治党的路径之中,仍需要进一步明晰。李洪川老师的文章十分具有启发意义,但还需要进一步论证逻辑依据、制度创新与推进路径和法治化轨道之间的内在关联。余淑娟同学的文章资料非常丰富、条理比较清晰,但“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是否存在递进式的发展关系仍需进一步考虑。此外,文章研究视角还可进一步拓展至宪法领域。

(本实录根据现场录音、会议速记和部分专家书面点评意见等整理而成,如有谬误或纰漏,敬请批评指正!)

电话:027-87376716(招聘)、027-87376720(培训、招生)
传真:027-67124218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一楼
  • 微信号:whudnfg
Copyright © 2010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