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和《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联合主办的第一百五十二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法学院209会议室召开,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围绕本期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伍华军老师、叶正国老师、段磊老师、吕永祥老师和邵帅老师莅临指导。
主讲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0级硕士研究生王超人以“中国共产党巡视组织体系研究——以央地两级巡视为例”为主题,围绕巡视制度相关概念界定与历史沿革、党内巡视组织体系的构造、党内巡视组织体系的现实成因等内容展开学术汇报。
在与谈阶段,与谈人围绕论文写作规范、巡视制度相关问题等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硕士研究生余淑娟认为,第一,文章题目过大且副标题赘余,建议进一步明确研究对象;第二,文章所提的“规范分析法”不够准确,建议进行修正;第三,文章存在诸多前后不对应、逻辑不一致的问题;第四,建议对研究思路进一步梳理,调整文章大纲。硕士研究生周泳锜认为文章选题颇具研究价值,但在整体思路和具体细节上仍有不足。在整体思路方面,第一,文章的题目过于宽泛,建议限缩文章研究对象的范围;第二,文章的研究视角较为局限,建议增加规范文本的阅读量,从多角度切入对巡视制度的研究。在具体细节方面,第一,文章“相关概念界定”部分多余,建议删除;第二,文章的研究对象不清晰,建议明确其研究对象是组织还是制度;第三,文章结构完整性不足,建议增加巡视组织体系实践的相关内容;第四,建议拓宽研究视角,比较巡视与巡察的制度区别。博士研究生刘东芝则主要围绕文章的大纲结构提出建议。她认为,第一,选题意义部分未释明研究巡视组织体系的意义;第二,研究现状部分参考文献的选择、研究内容的述评以及语言表达都存在不足;第三,历史阶段划分较为粗糙,且文章第二章的前后内容存在交叉和重复;第四,文章整体内容略显单薄,建议重新整合研究思路。
在自由讨论阶段,硕士研究生谭心怡谈到,对于巡视组织体系的研究可以从其功能定位、历史沿革、与其他制度的关系等方面进行思考。此外,她认为文章对历史沿革的阶段划分可以作进一步的细化。
段磊老师首先指出此次汇报的内容连贯性有待加强,其次肯定了文章在选题调整的进步,接着对文章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建议。段老师认为,文章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研究对象不清晰,主讲人对巡视制度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化的思考。对此,他建议主讲人应对巡视制度进一步归纳整理。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当加强对巡视制度本身的历史溯源,从中探寻其与当前巡视制度的共性,比较得出当前巡视制度的个性制度特征。另一方面可对比其他权力监督机制,从中发掘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特性,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巡视组织体系功能与制度之间的关系。
叶正国老师指出此次汇报的主要不足在于问题意识不够。首先,文章存在内容散、分布乱、逻辑性较弱等问题;其次,研究对象不够聚焦,堆砌了诸多内容,缺乏针对性。对此,建议将研究对象聚焦于巡视制度的特殊性,可从时代背景、变化的产生原因等角度去分析巡视组织体系的历史沿革。此外,叶老师还提出可以比较分析巡视制度与请示报告制度的关联性。
邵帅老师指出,文章的问题意识有待提炼、结构逻辑较为混乱、文字表述有待推敲。针对问题意识,邵老师建议可从以下方面选择性思考:众多监督制度中,我们党为什么还要实行巡视制度?为什么巡视制度历经发展,形成了当前的组织格局?当前巡视工作成效显著,如何从组织层面解释其制度优势和特色?当前巡视组织体系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吕永祥老师则提出了三个修改建议:首先,应将文章的研究问题聚焦到组织体系这一研究对象的具体方面;其次,在此基础上,明确文章的研究类型是理论阐释、制度分析还是实践分析;最后,进一步理清文章篇章的结构排布。
最后,伍华军老师做了总结发言。伍老师认为,第一,文章客观上尚未形成成熟的思考,建议对历史梳理作出更为准确的判断;第二,论文写作中观点创新难度较大,可从表达方式突破,具体而言,建议主讲人思考文章的研究思路是“从巡视看组织”还是“从组织看巡视”。此外,伍老师提出研究生学习既要强调“博”,又要强调“深”,要在阅读积累的过程中明确研究方向,同时希望大家吸取经验,严格遵守学术论文写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