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客

学术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资讯 > 正文

“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第一百四十七期成功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9 16:28:52  浏览:

6月28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和《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联合主办的第一百四十七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法学院209会议室线上线下同时召开,对中心新生进行现场转播,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围绕本期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伍华军老师、段磊老师和苏绍龙老师莅临指导。

主讲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0级博士研究生刘文健以“论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为主题,围绕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规范构成、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理论局限性和优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路径等内容展开学术报告。

在与谈阶段,与谈人围绕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硕士研究生吕逾凡认为,第一,文章标题可再作限缩,以进一步聚焦论题;第二,文章第二部分的论证有所不足,可再作内容上的调整与丰富;第三,作者可增加部分实例或实证研究资料,以提高文章的论述说服力与实践针对性;第四,对合宪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的区分是否必要,作者可结合实践再作思考。硕士研究生王超人认为,第一,文章存在研究对象混乱的问题,未能完全固定论域;第二,文章摘要过于简短,未能全面、准确地概括文章的主要观点;第三,文章部分观点在表述上前后矛盾,在内容上也有待商榷;第四,作者可通过实践调研,进一步了解实践中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情况。博士研究生闫纪钢认为,第一,文章存在文不对题的情况,未能实现设置副标题以限缩论题的目的;第二,文章第一部分的学理性不强,可适当压缩篇幅,并对其必要性再作考量;第三,文章仍需增加规范分析的比重,并集中论述本研究想要解决的“真问题”;第四,文章缺少对其所提解决方案的可行性论证,需结合实例进行补充。

在自由讨论阶段,同学们围绕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相关问题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硕士研究生梁瑞起认为,第一,文章未对备案审查联动机制作明确界定;第二,作者可就备案审查所得之结果展开补充研究。硕士研究生穆远灿认为,第一,建议作者进一步区分“备案审查的启动”与“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启动”这两个概念;第二,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可能并不需要严格区分有权解释与无权解释,其本质上是一个党内的自我认知与判断的问题。硕士研究生章振毓认为,第一,实践中提出审查建议的情形并不常见,更多是主动审查;第二,就党政联合发文的备案、征求意见等方面,其实践操作也与理论构想存在一定差异。

段磊老师认为,第一,文中提出的很多问题缺乏结合实际的思考;第二,作者可进一步关注规范背后的实践动因,而非仅基于规范作学理分析;第三,实践中该机制的运行模式建议作者再作思考。

伍华军老师认为,第一,实践中的“衔接联动”可能并未上升至“机制”层面,其实践逻辑可能与学者的理论预设有所不同,作者需重新定位本文到底是着意于理论推演还是实践描述;第二,“备案”和“审查”是两回事,作者应根据实践情况,进一步具体化、精细化该研究;第三,涉及该论题的很多规范性文本涉密,只进行理论假设而脱离具体实务进行写作存在较大困难;第四,对实践过程中的某些方式方法作学理上的归纳、提炼与抽象,并形成准确的学理表达,本身也是一项重要的研究能力。

最后,苏绍龙老师做了总结发言。苏老师认为,第一,研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需要厘清其宏观制度的演进历程,但因相应素材的缺乏,该论题中很多问题难以再作深究;第二,作者应注意相应条款的时空前提,并进一步思考备案与审查、衔接与联动这两对关系,挖掘具体的新问题;第三,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论题,涉及面广、层级较多,作者需再作限缩,聚焦其中一个具体问题后再作展开。

电话:027-87376716(招聘)、027-87376720(培训、招生)
传真:027-67124218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一楼
  • 微信号:whudnfg
Copyright © 2010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