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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百年党内法规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学术研讨会第一分论坛第一单元发言实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16 11:21:36  浏览:

2021年11月2日, “建党百年党内法规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学术研讨会第一分论坛第一单元在武汉东湖宾馆举行。该分单元由国家法官学院教授(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挂职)施新州主持,研讨主题为“建党百年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成就、经验与启示”。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教研部教授、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张晓燕,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石文龙,四川师范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崔巍,中国纪检监察学院高级经济师、博士王冠,云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讲师周翔宇等五位发言人分别作了主题报告。北京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韩强,上海政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教授刘长秋,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张健分别作了集中评议。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根据报告和评议情况,经发言人及评议人审定,形成第一分论坛第一单元发言实录如下,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主题报告:

发言主题:《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的思考和建议》

发言人:张晓燕

本单元第一位发言人是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教研部教授、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张晓燕,报告题目为《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的思考和建议》。张晓燕表示,第一,建议按照党内法规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目前党内法规体系需要解决的制度细节问题。一是总结试行党内法规的试行经验,利用“转正”时机进行完善并提高质量,尽量避免“转正”后在短期内频繁修改的现象:二是要注意解决一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三是要细化党内法规体系“1+4”板块的划分,在清晰界定党的组织法规和党的领导法规内涵的基础上,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从党的领导法规调整和纳入到党的组织法规板块是必要和科学的;四是要解决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应当重新定位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已经出台的党内法规属性问题。第二,建议每五年定期召开一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实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的常态化和制度化。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对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以及党内法规法典编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2035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作出全面部署。第三,建议制定《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三个五年规划》,把顶层设计、规划先行的基本经验坚持下去。一是着重出台实践亟需、务实管用的中央党内法规;二是按照党内法规系统性要求补齐短板;三是探索研究在党的组织法规和党的组织建设法规领域党内法规法典化编篡工作。


发言主题:《依法执政与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一种主体多种形式”执政模式的理论构建》

发言人:石文龙

本单元第二位发言人是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石文龙,报告题目为《依法执政与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一种主体多种形式”执政模式的理论构建》。石文龙表示,依法执政对执政党的执政方式、执政能力以及执政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且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已经出现了执政形式丰富化的制度探索与实践尝试。在新形势下,转变执政方式也是完善党的领导的路径之一。建立以共产党为执政主体的多种执政形式有助于深化我们对党的领导的认识、完善和发展党的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制度,同时对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创造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发言主题:《高校基层党建的指标体系构建及应用研究——基于国内100所大学组织建设的Nvivo分析》

发言人:崔巍
本单元第三位发言人是四川师范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崔巍,报告题目为《高校基层党建的指标体系构建及应用研究——基于国内100所大学组织建设的Nvivo分析》。崔巍表示,通过对100所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案例文本的质性文本分析,结合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系统剖析,可以发现当前高校基层党组织能够遵守组织建设的多项原则,但在开展具体工作中有所偏重,导致有些层面的工作力度不足。基于此,他针对如何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效提出如下建议:第一,推动高校基层组织建设指标量化。第二,结合条例与时俱进建设高校基层党组织。第三,创新性提升组织建设能力。


发言主题:《纪检监察工具论——纪检监察制度工具与“常专结合”反腐败模式》

发言人:王冠

本单元第四位发言人是中国纪检监察学院高级经济师王冠,报告题目为《纪检监察工具论——纪检监察制度工具与“常专结合”反腐败模式》。王冠表示,治理工具理论可以适用于纪检监察领域,由此可区分作为控制工具的常规型纪检监察工具和作为导向工具的专项型纪检监察工具,前者应用于经常性工作,后者聚焦于专项治理。纪检监察工具的选择服务于反腐败治理目标,反腐败模式的调整取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工具箱是“常专结合”反腐败模式的制度保障。在新时代,探索发展“纪检监察工具”理论有利于实现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升纪检监察制度建设的体系化水平、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从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言主题:《党内法规的几个理论问题研究》

发言人:周翔宇

本单元第五位发言人是云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讲师周翔宇,报告题目为《党内法规的几个理论问题研究》。周翔宇表示,论文主要围绕三个论点展开。第一,党内法规的法律属性。文章从法律多元主义以及软法理论角度论证了党内法规应涵盖在法的内涵当中。第二,党内法规的政治性与权威性。党内法规作为政党的内部规范,必然体现政党的意志,且党内法规的政治属性优先于制度属性。党内法规的权威源于中国共产党,源于中国共产党作为人民的代表,是最高主权的体现。第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制的衔接。两者衔接体现在政党制度化和权力规制。政党制度化本质上就是依规而治,通过调整党内制度,推动实现政党目标。法治的核心要义是控权制度的存在和权力制衡原则被遵守,而党内法规是对党的权力规制,政党法律和国家法律共同对政党权实行全面规制。制。同时,他提出三个问题,即党内法规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党内法规下一步的研究方向是什么?以及如何深入研究?



专家点评:

韩强(北京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韩强表示,石文龙教授的文章中有些问题需要深入思考,如党的执政模式究竟如何分类?党的“一种主体多种形式”执政模式的表达是否成立?此外,执政模式并非只与依法执政和多党合作制度相关,仅从此切入似乎不够全面。崔巍教授的文章在研究方法上有新意,但价值不明显,词频统计未与作者的研究意图很好结合。王冠老师的文章有几个问题需要思考:第一,工具论把领导干部视为工具对象,是否会导致干部心理层面的抵触?第二,如何解决纪检监察工具使用主体的自由裁量问题?第三,工具箱的透明化会导致工具效度的下降?第四,工具的创新问题。周翔宇老师强调在党内法规政治和法律属性中应该政治属性优先,这是一个新命题,建议今后写文章专门论述这一问题。如此意义将更为重大。

刘长秋(上海政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教授):

刘长秋表示,张晓燕教授的报告具有丰富的视野和现实关照感,体现了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以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的关切。石文龙教授和周翔宇老师的研究偏重理论,同时也是很有现实意义的话题。在目前党内法规起步未久、党内法规学的基础理论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的背景下,这类研究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王冠老师的文章对党内法规研究事业的扩展和方法的贡献具有指导意义。希望在今后的研究中,国内党内法规学界和纪检监察学界可以携手共进。崔巍教授的研究相对来说更为实证而具体。如果把党内法规研究划分成点、线、面三个层次,现在的研究较为集中在面上,而线、点的研究需要尽快展开。党内法规研究迫切需要关注实践方面的问题,在这一方面国内党内法规学界任重道远。
张健(南开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张健肯定所阅论文基本上都能坚持做到突出问题导向,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从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他认为,概念的辨析、逻辑的推导固然非常重要,但对党内法规的研究,仍然要建立在对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实践基础之上。

(本实录根据现场录音、会议速记和部分专家书面点评意见等整理而成,如有谬误或纰漏,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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