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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第一百零一期成功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8 16:08:47  浏览:

1月14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一百零一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线上线下同时召开,对中心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推免生进行现场转播,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围绕本期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伍华军老师、叶正国老师、段磊老师、苏绍龙老师和吕永祥老师莅临指导。

主讲人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0级硕士研究生熊娜以“党内法规制定权配置变迁的内生逻辑”为主题,围绕党内法规制定权配置变迁的横向拓展和纵向集中等内容展开学术报告。

在与谈阶段,硕士研究生吕逾凡认为,第一,论文的第一部分介绍了党内法规制定权的横向与纵向的配置现象,但没有进一步展开论述;第二,文章第五页的二级标题修改成“横向扩展趋势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现实意义”更为合适;第三,语言表述可以进一步润色,一些文字表达有进一步简练的空间。硕士研究生王梦森认为,第一,文章的问题意识非常清晰;第二,在中央组织制定权限方面,《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由概括性规定转为明确性规定的变化不是扩充而是一种限缩;第三,能够制定“绝对保留”事项的主体是党中央而不是党的中央组织。硕士研究生陈若琪认为,第一,文章主要研究的内生性动因不等于题目的内生逻辑;第二,文中提出的“党在党政联合制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观点需要进行论证;第三,文章指出党政联合制定的党内法规体现的是一种向间接扩张,但这一结论的依据没有给出。

在自由讨论阶段,硕士研究生章振毓认为,第一,文章关于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委具有制定权的论述,不符合横向配置的定义;第二,文章在何为直接横向配置和间接横向配置的问题上表述不清。博士研究生张晓瑜认为,第一,文中认为现有研究将党内法规作为政党自治规范的观点缺乏文献支撑;第二,党内法规制定权配置的间接横向拓展实质上是授权;第三,党内法规制定权配置的变迁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同时也体现出一种限定的趋势。博士研究生陈文菊认为,第一,对观点的批驳没有融入文章的过程中,批驳的立足点与立论的立足点有所割裂;第二,党内法规具有多重属性,其政党自治规范的属性不能作为制定权配置横向拓展的立论;第三,对别人文章进行评价需要慎重。       苏绍龙老师认为,第一,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法规制定权配置变迁的核心原则;第二,将党内法规制定权配置的变迁划分为纵横结构比较生硬;第三,文章行文明显受到了结构的限制,建议进一步完善。吕永祥老师认为,文章论证中的因果逻辑多为一因一果或者倒因为果,论述不够严密完整。叶正国老师认为,第一,文章研究对象不够明确,文章更多研究的是制定主体而不是制定权;第二,文章针对党内法规制定权配置的内生逻辑进行了很多驳论,但缺乏正面论证;第三,文献综述中搜集的一些文献没有代表性,文献综述可以再进行扩大。

最后,伍华军老师做了总结发言。伍老师首先提出这篇文章选题具有新颖性,同时也指出了文章存在的问题。伍老师认为,第一,文章的研究对象略显混乱,文章论述对象包括制定权的主体与权限,横向拓展讨论主体,纵向集中讨论权限,逻辑并不一样;第二,文章论证存在循环论证和因果关系的颠倒;第三,第一部分没有将党内法规制定权配置的变迁阐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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