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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治党与党内法规理论创新”研讨会第一分论坛第二单元发言实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0 17:24:51  浏览:

2020年11月14日,“依规治党与党内法规理论创新”研讨会第一分论坛第二单元在武汉东湖宾馆南山乙所洪湖厅举行。该分单元由贵州民族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俞俊峰主持,研讨主题为“党内法规基本范畴与发展规律”。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马迅,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熊娜,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治勋,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深圳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叶海波,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石文龙、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贺莉等六位发言人分别作了主题报告,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朱福惠对上述主题报告作了集中评议。《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根据报告和评议情况,经发言人及评议人审定,形成第一分论坛第二单元发言实录如下,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发言主题:《法治视野下的党内民主集中制》

发言人:马迅

本单元第一位发言人是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马迅,报告题目为《法治视野下的党内民主集中制》。马迅表示,通过梳理现有的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和规范,结合党内民主的内容和要求,党内民主集中制的规范意涵可以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实行正确集中、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这3个角度予以全面概括和系统解读。作为观察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窗口,民主集中制党内法规整体上较为粗疏,制定工作远未成熟。党内民主集中制的法治化必须克服地方实践中个别出现的党内民主虚化泛化、集中主体错位和集中效果落空等几种反法治倾向,不断夯实党内民主集中制主干制度的规范基础,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的纽带作用,妥善实现民主集中制在党内和党外的有机协调。


发言主题:《党内法规概念的演变与发展——一种学说史的梳理》

发言人:熊娜

本单元第二位发言人是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熊娜,报告题目为《党内法规概念的演变与发展——一种学说史的梳理》。熊娜表示,在证成党内法规是法的系列观点中,较具代表性的是“软法论”“法律多元主义”“不成文宪法说”等学说。她认为,这3种学说所采取的论述路径均是对“法”的外延进行拓展,难以真正揭示党内法规的性质。她提出,“软法论”作为西方移植而来的法律概念,无法契合我国的政治实践,对党内法规性质的界定,还需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进行内生性话语的建构。针对“党内法规何以外溢”这一问题,她表示,认识党内法规的调整范围超出党内关系这一现象的关键在于如何划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调整范围的界限。熊娜表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3条似乎有承认党内法规可以对非党内关系产生影响的倾向,如何对这一规定进行理论阐释,还有待于学界的进一步研究。


发言主题:《比较视野下党内法规特征的多元向度》

发言人: 魏治勋

本单元第三位发言人是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治勋,报告题目为《比较视野下党内法规特征的多元向度》。魏治勋指出,可以从4个方面讨论党内法规的特征。第一,他指出党内法规以“党性”为基本特征:一方面,党内法规的党性体现在党内法规必须姓“党”,体现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在党内法规制定主体只能是有权党组织,体现在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尊循和贯彻上。第二,他提出了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性特征,一是党内法规具有一般社会规范的形式特征,二是党内法规规范性具有特殊性。第三,魏治勋指出党内法规规范事项与效力范围的特定性,具体包括党内法规规范事项的特定以及效力范围的特定。第四,他讨论了党内法规保障机制的多重性。回答了“党内法规是什么”的根本问题,认为它不是法律而是“法秩序”的延伸和组成部分,也是宪法法律的重要渊源。


发言主题:《风险社会时代党的全面领导的科学化建设》

发言人:叶海波

本单元第四位发言人是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深圳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叶海波,报告题目为《风险社会时代党的全面领导的科学化建设》。叶海波表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使我们认识到风险的不可控性。在面新冠肺炎疫情对风险时,我国人民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取得了全面的胜利。叶海波以深圳市为例分析了党如何具体领导疫情防控工作。深圳市通过以小见大、层层防控的机制控制了疫情蔓延态势。叶海波认为,党的全面领导是应对风险社会的中国方案。首先,党的全面领导下的风险应对机制建设分为3个系统:专家系统、官僚系统和政治系统。其次,在党的全面领导下,3个系统的协调可以进一步体现为二个个方面:第一,要保障三个系统之间边界的明确区别,三者做到可以兼容,防止系统间的互相干扰甚至一个系统对另一个系统的吞噬;第二,在党的全面领导下要促进3个系统的功能适当,组织合理,互相配合,更好地实现风险社会时代党的全面领导。
发言主题:《“控权论”的提出与党内法规基础理论建设》
发言人:石文龙本单元第五位发言人是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石文龙,报告题目为《“控权论”的提出与党内法规基础理论建设》。石文龙表示,当前的国家制度实践彰显了“控权法”的理论价值。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理论的构建虽有多种选择,但以“控权论”为主线和主基调,这是基于党的领导地位所决定的。其次,控权的对象是特殊的权利,即党权。他将党权分为领导权和执政权,并论述了两者的统一性和区别。最后,石文龙认为,控权的提出有助于克服传统法中的“性善论”思想,有利于克服清官依赖,对克服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消极因素、构建新兴的政治文化有重要影响。“控权论”理论要求权力的行使要把握“权力行使的尺度”,不仅要合法还要合理适度,要“慎用权力”,避免“权利用尽”。


发言主题:《党内法规实证研究中的定量方法:评述与展望》

发言人:贺莉

单元第六位发言人是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贺莉,报告题目为《党内法规实证研究中的定量方法:评述与展望》。贺莉表示,首先,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定量方法是党内法规研究方法之一,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抽象出理论规律,对于党内法规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研究文献数量呈现井喷的状态,学者们开始尝试从各个学科的研究方法中提取、形成适合党内法规学科的独特的研究方法。最后,她谈论了使用定量研究方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误用情况,认为需要对定量研究方法的概念、适用范围、操作方法进行澄清和梳理,从方法论视角规范学科建设,形成适合党内法规学科特色的发展路径。


专家点评:在随后的与谈环节中,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朱福惠对发言人的主题报告作了点评。


朱福惠

朱福惠表示,马迅助理研究员梳理了民主集中制的观念变迁,从历史的视野阐释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并对其进行明确界定。熊娜同学从不同角度讨论党内法规是不是法、是不是软法,以及党内法规何以外溢等问题。魏志勋教授主要从4个方面对党内法规的特征作了深入研究,认为对于党内法规规范事项和效力范围的特定性应当结合党内法规的效力属性来探讨。叶海波教授主以疫情防控工作为例分析了党的领导,提出并论证了专家系统、官僚系统和政治系统的概念。石文龙教授提出,党内法规基础理论建设的指导理论是“控权论”,从控权的角度提出了党的领导权和执政权之间的区分。贺莉副教授从定量研究方法的角度,明确定量分析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对于解释党内法规内在规律是一种有效的途径。


(本实录根据现场录音、会议速记和部分专家书面点评意见等整理而成,如有谬误或纰漏,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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