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客

学术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资讯 > 正文

“依规治党与党内法规理论创新” 研讨会会议主题发言实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8 17:15:40  浏览:

2020年11月14日上午,第三届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东湖论坛暨“依规治党与党内法规理论创新”研讨会会议主题发言在武汉东湖宾馆顺利进行。大会主题发言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丁俊萍主持。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政法部副主任、教授,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戴传利,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研究员苏绍龙,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清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刘长秋,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吉林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副会长王立峰,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祝捷等6位专家,分别围绕“巡视监督制度若干问题研究”、“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新观察新思考”、“党的领导行为类型学论纲”、“各地依规治党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及其对策建议”、“党内法规学科建设的现状问题与未来出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路径”等主题作了精彩报告。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根据发言情况,经发言专家审定,形成“依规治党与党内法规理论创新”研讨会会议主题发言实录如下,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发言人:戴传利

主题:《巡视监督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本阶段第一位发言人是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政法部副主任、教授,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戴传利,发言题目为《巡视监督制度若干问题研究》。戴传利重点阐述了2对关系:巡视监督与“两个维护”的关系和巡视监督制度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戴传利认为,巡视监督要坚持做到“两个维护”的理由有三:其一,坚持做到“两个维护”是我们党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党内一以贯之的制度性要求;其二,坚持做到“两个维护”是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总结;其三,坚持做到“两个维护”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现实需要。就巡视监督制度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问题,戴传利指出,巡视监督主要是政治监督,在巡视监督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巡视监督事项与被监督单位业务工作之间的辩证关系。



发言人:苏绍龙

主题:《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新观察新思考》

本阶段第二位发言人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苏绍龙,发言题目为《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新观察新思考》。苏绍龙就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实践发展的新动向谈了几点观察与思考,具体包括: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调整边界进一步清晰明确;承接有关法律法规对党的领导的原则规定,党内法规已经或者正在对党领导一些领域工作作出制度设计;纪检监察法规将成为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最为密切、最为突出的领域之一;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在程序性规范上的衔接设计逐渐增多。他指出,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需要考虑更多的具体因素特别是改革的变量,应该跳出宏观空洞的推演和设计,更多考虑衔接和协调的技术细节。



发言人:蒋清华

主题:《党的领导行为类型学论纲》

本阶段第三位发言人是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清华,发言题目为《党的领导行为类型学论纲》。蒋清华提出,30多年来,学界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进行了较多讨论,对于我们理解党的领导的丰富内涵提供了重要基础,同时也存在分类标准不清晰、体系化不足等问题。而且,“领导方式”有不同语境含义,从依规治党的法治思维出发,有必要专门关注“领导行为”。新时代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需要更加精细化、体系化的领导行为研究,以助力完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根据党的重要文献的有关表述以及知名学者的有关观点,可以把党的领导行为首先分为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行为和对社会力量的领导行为。这两方面的领导行为都还需分别细化,从而形成“两方面、三层次”的党的领导行为类型化框架。



发言人:刘长秋

主题:《各地依规治党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本阶段第四位发言人是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刘长秋,发言题目为《各地依规治党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及其对策建议》。刘长秋认为,依规治党包含了2个层面内容,一是中央层面、全国层面的依规治党,‌‌二是地方层面的依规治党。地方层面的依规治党包含了2个层面的要求,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党内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二‌‌是推进并加强地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据地方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同时,他表示,各个地方在依规治党的过程中,很多都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如重表面而轻实质、重对标而轻创新等。最后,他指出,依规治党对于地方而言不仅需要完成党中央的“规定动作”,‌‌更需要有并且要完成“自选动作”。



发言人:王立峰

主题:《党内法规学科建设的现状问题与未来出路》

本阶段第五位发言人是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吉林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副会长王立峰,报告主题是《党内法规学科建设的现状问题与未来出路》。王立峰指出,要想持续党内法规研究理论产出,就必须进行学科建设。当前,党内法规学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追逐热点式研究、研究人员参差不齐等问题,不利于学科长期发展。他提出,要明确党内法规学科建设目的,依托学科平台,整合现有资源,构建人才培养方案,从课程体系建设、实务人才需求、学科标准制定等方面对党内法规学科建设作长期规划,从而积极推动党内法规学科持续发展。



发言人:祝捷

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路径

本阶段第六位发言人是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祝捷,报告主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路径》。祝捷表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完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逻辑闭环的关键所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在全国各地的逻辑展开,也是强化中国共产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的有效路径。‌‌他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发挥3种功能,即原则指导功能、‌‌立规指引功能和实践导向功能。




(本实录根据现场录音、会议速记和部分专家书面点评意见等整理而成,如有谬误或纰漏,敬请批评指正!)



电话:027-87376716(招聘)、027-87376720(培训、招生)
传真:027-67124218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一楼
  • 微信号:whudnfg
Copyright © 2010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