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四十八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武汉大学法学院209会议室成功举行,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展开了热烈的学术探讨,交流了学术心得。武汉大学院法学院伍华军老师、段磊老师、苏绍龙老师、翟晗老师莅临指导。
主讲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8级硕士研究生高欣然以“论党内法规的解释权条款”为主题,围绕党内法规解释权条款若干问题展开学术报告。
在与谈阶段,博士研究生周航认为,第一,本文对相关党内法规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但涵盖范围并不全面,有待进一步挖掘完善。第二,部分表述尚有进一步规范的空间,部分观点需进一步深入论述。硕士研究生邓书琴认为,第一,文章需参考更多的相关权威文献,并对相关党内法规进行更深入的挖掘。第二,部分内容稍显冗长,与论证主题相关性不高,可考虑删除。此外,邓书琴还就文章若干细节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与观点。硕士研究生刘文健认为,第一,本文在梳理党内法规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实践价值突出。第二,文章导言冗长,且正文部分内容不必单独成段。第三,对策研究部分应对观点进行更为深入的论证,可注意在现有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寻找可供利用的规范资源。
在自由讨论阶段,段磊老师认为,第一,文章归纳的党内法规解释权条款存在的问题并不在同一层面,应将其整合至同一维度。第二,本文第二和第三部分内容逻辑不够清晰,建议在深入阅读相关党内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第三,可对写作思路加以调整,加深对基础理论的理解和运用。博士研究生华伟健则建议加强对党内法规解释制度历史发展的研究。苏绍龙老师指出,第一,文章应进一步深入分析党内法规解释权条款表达方式内含的原理。第二,涉及党内法规解释制度的若干具体问题还可以在后续修改中进行深入和全面的挖掘。硕士研究生许少珊则建议调整文章的逻辑结构。翟晗老师认为,法律解释与党内法规解释存在差异,可关注党内法规解释特有的一般原理。
最后,伍华军老师认为,第一,本文结构严谨、行文流畅,为大家树立了很好的标杆。第二,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的研究应当从历史与制度两个维度进行把握,从历史梳理中抽象出理论体系。此外,伍华军老师还鼓励同学们广阅读、勤思考、多练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