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五十三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武汉大学法学院209会议室成功举行,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展开了热烈的学术探讨,交流了学术心得。武汉大学院法学院伍华军老师、段磊老师、庞远福老师和苏绍龙老师莅临指导。
主讲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8级博士研究生周航以“党内法规制定技术规范论纲”为主题,围绕党内法规制定技术规范展开学术报告。
在与谈阶段,博士研究生王萌认为,第一,文章题目未能全面体现文章内容,建议进行修改。第二,全文逻辑不甚通畅,各部分之间的衔接略显生硬。第三,文章的部分表述需要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刘韵笛认为,第一,本文问题意识强烈、结构完整。第二,文章的部分标题与内容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建议进行调整。第三,本文多处用词存在偏颇之处,部分观点缺乏论据支撑。硕士研究生高欣然认为,第一,文章没有明确区分党内法规制定技术与国家法律制定技术的区别。第二,本文的逻辑结构有待完善。第三,语言表述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标题的拟定可进一步斟酌。
在自由讨论阶段,博士研究生华伟健围绕主题向主讲人提出若干具体问题,并与主讲人进行了探讨。硕士研究生赵晨阳建议进一步梳理党内法规的规范文本,并做好文献评估。博士研究生邵帅认为,第一,本文的主题较为宏大,但是论述却不够全面。第二,本文的部分内容在摘要里没有得到体现,建议对摘要进行修改。硕士研究生刘梦菲认为,第一,文章的部分引用略显突兀,与文章的关联性不强。第二,文章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硕士研究生许少珊认为,本文的部分语句不够通顺,且存在用词不当等问题。苏绍龙老师认为,第一,本文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但未能予以恰当的回应。第二,文章的主题宏大,内容庞杂,部分论述不够深入。第三,本文没有准确掌握制定技术和技术规范的区别。庞远福老师认为,本文的定位是“论纲”,因而逻辑结构及具体内容需要符合论纲的要求,但论述的深度却有待提升。段磊老师认为,第一,本文选题新颖,但未能很好地围绕问题展开论述。第二,文章的部分内容不属于党内法规制定技术的范畴。第三,建议主讲人在充分梳理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思考。
最后,伍老师作总结发言。他指出,首先,本文需要进一步精细化的研究和修改。其次,文章的逻辑结构不够合理,部分论证不够深入。最后,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语言表述的规范化,注意党言党语与法言法语的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