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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实录】||“深入推进依规治党、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学术研讨会第三分论坛发言实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4 15:57:12  浏览:

第六届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东湖论坛暨“深入推进依规治党、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学术研讨会



第三分论坛第一单元发言实录



2023年12月11日下午,“深入推进依规治党、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第三分论坛第一单元顺利进行。该单元由国家法官学院行政审判与综合理论教研部教授施新州主持,研讨主题为“党内法规体系优化与执行力提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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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厦门市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厦门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石东坡,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罗洪启,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陈巧燕,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讲师邵帅,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夏清明等五位发言人分别作了主题报告。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吴育珊,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教授王圭宇,《探索》副主编王慧分别作了集中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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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主题:《从责任制到清单制:论健全地方党委执行党内法规的工作机制》

发言人:石东坡

本单元第一位发言人是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厦门市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厦门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石东坡,报告题目为《从责任制到清单制:论健全地方党委执行党内法规的工作机制》。石东坡表示,在贯彻落实责任制中运用清单制,是以清单的编制、实施、落实与监督的方式健全地方党委执行党内法规的长效工作机制。清单化过程可以分解为二阶制:第一阶段以各类党组织为单元,第二阶段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为执规责任主体进行执规义务和职责、行为和内容以及追责问责的清单细化。要细化明确执规责任的内容、方式和标准,逐步推进由单部党规执行的清单制向着党规体系执行的清单制的提升,并首要推动党委部门权责清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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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主题:《地方党内法规发布与公开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以江苏、浙江和云南省为例》

发言人:罗洪启

本单元第二位发言人是中共云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罗洪启,报告题目为《地方党内法规发布与公开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以江苏、浙江和云南省为例》。罗洪启认为,党内法规发布的规范性关乎其识别度,党内法规的公开程度影响其权威性和执行力。目前地方党内法规的发布存在发布形式不规范、发布标题题注不完整、发布渠道不固定、发布文本不统一等问题;地方党内法规公开存在公开比例不高、不透明、缺乏权威固定的网络查询渠道和很少整理公开出版等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地方党内法规发布,推动地方党内法规公开,以党内法规公开不断推进党的建设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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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主题:《新时代党内廉政法规体系构建:成就、问题与展望》

发言人:陈巧燕

本单元第三位发言人是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陈巧燕,报告题目为《新时代党内廉政法规体系构建:成就、问题与展望》。陈巧燕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逐渐构建了一套从治标走向治本的廉政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廉政法规体系构建显现出系统性增强、内容深化、质量提升等特征,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今党内廉政法规体系仍存在结构失衡、执行力度不足、实施效能不足、监督弱化等问题。未来仍需进一步完善党内廉政法规制度体系,统筹推进党内程序性法规与实体性法规的制度均衡,健全党内廉政法规执行的责任机制和监督配套机制,不断提升党内廉政法规制度体系的完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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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主题:《党内法规学术体系构建论纲》

发言人:邵帅

本单元第四位发言人是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讲师邵帅,报告题目为《党内法规学术体系构建论纲》。邵帅首先对党内法规学术体系的分析框架进行讨论,指出党内法规学术体系是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党内法规现象及其发展规律而形成的具有一定内在学理逻辑与叙述次序的学术认知体系。随后,邵帅从三个方面进一步阐明党内法规学术体系的构成:第一,党内法规知识体系是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及其现象的经验化、逻辑化、系统化的知识集合体,是构建党内法规学术体系的起点和根基;第二,党内法规理论体系是关于党内法规现象及其本质规律的理性认知和理论建构;第三,党内法规方法体系是推动党内法规知识体系向理论体系转化的关键,结合党内法规研究尝试提出构建“2+5”党内法规方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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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主题:《党内法规体系建构模式的检视与优化》

发言人:夏清明

本单元第五位发言人是吉林大学行政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夏清明。报告题目为《党内法规体系建构模式的检视与优化》。夏清明认为,实现党内法规体系高质量发展,既是推动党内法规法典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现实需要。为推动党内法规体系高质量发展,应在既有建构模式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新的党内法规体系“1+M+N”模式,其中“1”指代党章,位居体系顶端;“M”是指党的领导法规、党的组织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法规和党的保障法规,是体系中的“二级党规”;“N”是由“二级党规”按照不同分类标准延伸出的分支,是体系中的“三级党规”。新的党内法规体系具有灵活性和开放性,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党内法规体系中的分类不清和交叉重复问题,并突出了党的监督法规和党的保障法规的地位作用。新模式不仅有助于今后党内法规法典化的探索推进,也促进了党内法规体系理论研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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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点评阶段,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吴育珊对该单元的五篇文章进行了点评。吴育珊认为,五位发言人都将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从不同的角度对党内法规发展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阐释与回应。吴育珊认为,近几年党内法规学快速发展,但是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偏差不可忽视,这种偏差的产生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面对党内法规学目前快节奏的发展,实务界应当将理论和实务更好地融合起来。由此问题出发,吴育珊指出,罗洪启老师在文章中未呈现调研资料和规范表述,可以通过阅览相关政策文件更好地完善文章中存在的漏洞;邵帅老师在发言中提出构建党内法规学术体系,为未来在该方向的研究打开思路;陈巧燕老师的文章从整体的视角出发,考虑周全,但在文章中应当对预防腐败进行更清晰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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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王圭宇副教授对该单元的五篇文章进行了点评。王圭宇认为,五位发言人的发言都紧密围绕“党内法规体系优化与执行力提升研究”这一主题,既有对党内法规一般理论的宏观探讨,也有对实践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深刻剖析,体现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石东坡教授的文章将法学领域上的清单制度推广到党内法规的实施领域,具有很强的启发性,但责任制和清单制有所不同,可以具体分类讨论;罗洪启老师的文章可以进一步扩大研究样本的范围,增强文章的说服力,文章最后提及的措施观点可以再和文章主题结合的紧密一些,使提出的措施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陈巧燕老师的文章可以进一步论述“党内廉政法规体系”与“党内法规体系”的关系,特别是党内廉政法规体系自身具有什么样的独特性;邵帅老师提到的“2+5”党内法规方法体系中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和跨学科分析方法是否为同一个层次上的研究方法、能否并列还需进一步斟酌;夏清明博士的文章并非“平面化”观察党内法规体系,而是基于立体性的观察视角对党内法规体系进行思考,具有启发性,但其中个别观点可以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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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副主编王慧对该单元文章作了综合评述。王慧表示五位发言人充分展现出高质量的学术水平,体现出党内法规学科相关的学术成果日益丰富。作为期刊代表,王慧介绍了《探索》杂志,《探索》主要探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鼓励大胆探索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做到求是、求新、求深,以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繁荣。结合相关文章基本要求首先是求是,重视追求真理的科学态度、科学精神。其次是求新,要求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开拓创新;最后是求深,有层次有深度。王慧还提到在期刊编辑中尤其是审阅党内法规相关领域的稿件时首先要注重学术性,同时把稳文章的政治性。


【第三分论坛第二单元】


2023年12月11日下午,“深入推进依规治党、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第三分论坛第二单元顺利进行。该单元由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教育中心)院长、教授丁鹏主持,研讨主题为“党内法规体系优化与执行力提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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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李欣,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党建教研部副教授谢金辉,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讲师张泽,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卉然等五位发言人分别作了主题报告。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刘宏宇,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炜达,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教授吕永祥分别作了集中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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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主题:《地方党内法规制定难题的历史生成及规范纾解》

发言人:李欣

本单元第二位发言人是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李欣,报告题目为《地方党内法规制定难题的历史生成及规范纾解》。李欣指出了实践中地方党内法规的制定面临配套无序化、内容同质化和形式杂乱化三个方面的难题。李欣认为,地方党内法规的制定对照中央党内法规经历了从一体化考量到差异化确立再到体系化面向三个阶段,而这些难题正是源于党内法规从作为党的政策或纪律的早期探索、制度高级形态的法的发展到体系化建设要求的深化这一过程的规范演进对地方党内法规制定实践带来的张力。对此,需要立足2019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整体性认识其中地方党内法规条款的变化及其规范意涵,通过瞄准定位立规、注重审慎立规和坚持及时立规以纾解地方党内法规制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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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主题:《社区治理视域下增强党内法规制度保障功能的逻辑、实践与路径》

发言人:谢金辉

本单元第三位发言人是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党建教研部副教授谢金辉,报告题目为《社区治理视域下增强党内法规制度保障功能的逻辑、实践与路径》。谢金辉认为,党内法规制度是我们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依据,城市社区治理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要很好实现党的领导作用和执政使命,应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法治保障功能。以社区治理为视域,深入研究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法治保障功能的逻辑、实践、路径,对于更好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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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主题:《论公务员制度中党规国法的规范构造与路径优化》

发言人:张泽

本单元第四位发言人是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讲师张泽,报告题目为《论公务员制度中党规国法的规范构造与路径优化》。张泽认为,追溯公务员制度发展的历史,党规和国法是公务员制度的两根支柱。在规范构造方面,党内法规引领了国家法律的政治性,赋予了国家法律可操作性,激活了国家法律的内容。在理论价值方面,公务员制度中的党内法规对党的领导方式的创新,并非“溢出效力”的体现,而是软法和硬法之外第三种制度形态功能的体现。公务员管理体制经历了从“两部”到“两部一局”再到“一部一局”的转变,配套措施的规范类型也从部门规章变为党政联合发文,进而转变为党内法规。当前,公务员制度存在党规国法定位有待明晰、授权性立法有待完善、重复和抵触规定有待解决、地方党内法规有待完善等现实偏离,应通过扩张依法管理原则、确定公务员制度的特别法地位、党内法规的备案审查和转化等措施,保持地方党内法规的审慎克制,寻求党内法规作用于公务员的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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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主题:《功能主义视角下组织处理制度的属性分析与规范完善》

发言人:张卉然

本单元第五位发言人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卉然,报告题目为《功能主义视角下组织处理制度的属性分析与规范完善》。张卉然认为,组织处理制度作为管理监督干部权力运行的规则设计、党政机关权力配置的制度载体,其制定体现出功能主义的价值取向。组织处理制度功能主要可以分为“显功能”和“潜功能”两个层次以及“惩戒功能”“思想教育功能”和“权利保障功能”三个方面。在此基础上,张卉然进一步提出相关规范的具体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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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点评阶段,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刘宏宇介绍了南京审计大学纪检监察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情况,并对该单元的第一篇文章进行了点评。刘宏宇认为,何永红教授关注到监察委员会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理论上的衔接可能性,文章选题新颖,问题意识突出,创造性提炼出了二者之间的逻辑链条。同时,刘宏宇还对完善论文提出了以下建议:第一,建议进一步完善针对链条各部分转换逻辑的论证。第二,建议对监察管辖规则的分析回归制度本身,探讨监察全覆盖的要旨。第三,对于公民监督和监察监督无缝衔接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可以更多关注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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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炜达对该单元的第二、三篇文章进行了点评。张炜达认为,叶正国老师的文章紧扣加强地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这一关键环节,对完善论文提出如下建议:建议将文章标题中的“制定难题”概括为“制定问题”,思考历史上的规范、文件等是否具有地方党内法规的属性,加强对地方党内法规特色性和针对性的表现论述,结合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视角对地方党内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关系进行论证。针对谢金辉老师的文章,张炜达认为文章的亮点在于从党内法规体系的四大板块对党内法规制度保障功能进行了考察,但文章仍然存在进一步深化的空间。例如,可以进一步思考社区治理与基层治理的关系,从而更好地考察党内法规在社区治理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此外,还可以进一步考虑党内法规在制度保障功能之外的其他功能,在社区的这一多元治理主体共存的场域中如何实现党规国法以及公共政策等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协调也是文章可以进一步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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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教授吕永祥对该单元的第四、五篇文章进行了点评。吕永祥认为,张泽老师的文章优点突出,选题聚焦、视角独到,但在标题和内容的契合性、匹配度方面仍有完善空间。建议增加论文逻辑链条的严密性,妥善处理好第四部分与第三部分、第五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加强具体观点的论证力度。对于张卉然博士的文章,吕永祥认为,文章选题紧扣实践前沿、分析视角新颖,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些具有启发性的学术观点。但需要思考功能主义与组织处理制度的契合性,进一步梳理和论证组织处理制度的定位与功能,并增强对策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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