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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1届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顺利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2 15:17:19  浏览:

 




5月21日,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举行2021届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2021届毕业生是中心自2017年单独招收党内法规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2018年单独招收党内法规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以来,独立培养的第一届硕士毕业生和第二届博士毕业生。中心在全国高校开创“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先河,2021届硕、博士研究生的顺利毕业,标志着中心党内法规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日趋成熟。




华中师范大学孙大雄教授应邀担任本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武汉大学李斌雄教授、祝捷教授、伍华军副教授、叶正国副教授、段磊副教授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8位硕士研究生分别围绕党政责任制立规、政党伦理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纪律与党内法规的关系、党内法规清理机制、党政联合发文审查机制、党内法规追责机制、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目的等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热点论题撰写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讨论认为,本次参加答辩的8位硕士研究生均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发表了符合规定的科研成果,所提交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符合学术规范要求,体现出一定的理论创新性。答辩委员会一致同意八位硕士研究生通过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湖北警官学院院长刘茂林教授应邀担任本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华中师范大学孙大雄教授、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李斌雄教授、秦前红教授、祝捷教授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2位博士研究生分别围绕党内法规制定机制和党内法规效力等党内法规理论前沿问题撰写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讨论认为,本次参加答辩的2位博士毕业生均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在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四个方面达到学校有关规定,所提交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系统而完整,符合学术道德规范,体现了党内法规研究者的学术能力。答辩委员会一致同意两位博士研究生通过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党内法规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始终将培养质量管理作为人才培养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全面规划党内法规高层次人才培养方案、组织跨学科研究生学术沙龙、探索开设实务前沿课程、推行实务导师制度、试点研究生参与党内法规基层调研活动等创新培养方式,积极探索党内法规人才培养体系的落实、落地。据悉,中心201810名硕士研究生中,有5名将继续在武汉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攻读博士学位(含2名硕博连读研究生),5名即将进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20182名博士研究生,将分别进入国家机关和高等院校工作。这充分体现出中心人才培养工作的实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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