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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第一百九十四期成功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3 13:12:29  浏览:

1月2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和《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联合主办的第一百九十四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法学院209会议室召开,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围绕本期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伍华军老师、段磊老师、吕永祥老师莅临指导,叶正国老师和翟晗老师线上参与点评。

主讲人武汉大学法学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周鸿雁以“论人民安全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为主题,从人民安全在我国政法语境中的内涵、人民安全作为国家安全法治的核心目标、人民安全作为国家安全法治核心目标的功能定位等方面展开学术汇报。

在与谈阶段,与谈人围绕文章主题、内容逻辑等方面发表观点。博士研究生陈若琪认为,文章资料梳理扎实,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第一,从标题拟定上看,文章标题过于平实,建议作者提炼一个能够直接体现文章创新性观点的标题,以激发读者阅读兴趣,避免使用普遍性共识内容作为标题。第二,从写作意图上看,文章没有揭示“人民安全”的必要理论意义,建议作者找到一个明确的问题意识作为行文线索。第三,从内容上看,建议作者强化对关键概念的厘清,例如应厘清“立法指导思想”“立法目的”“法治目标”“价值本位”“核心目标”之间的关系,以及“人民”“国民”“公民”之间的关系。第四,建议作者突出自己的观点,剥离共识性内容,例如第一部分过于冗长导致文章破题太慢,第三部分的主题词可替代性过高且未围绕“功能定位”这个关键词展开论述。博士研究生熊娜认为,人民安全与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是文章的核心词汇,彰显着文章的独特性,但却没有贯穿全文,具体来说:第一,文章没有深入剖析并融合人民安全与国家安全法治体系这两个关键词,尤其缺少对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论述。第二,文章对人民安全等概念的解读稍显过度。第三,文章详略不当,如第一部分使用过大的篇幅去界定“人民”这一概念。第四,文章第三部分存在内容与标题不对应的问题。硕士研究生余淑娟认为,文章内容丰富,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在将政策话语转化为学术话语时,要注意与文本原有语境的对接,如官方在政策文本中将人民安全定位为一种立场,那么人民安全能否转化为研究对象就有待商榷。第二,在问题意识方面,相比于地位和作用,建议作者关注人民安全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中的具体表现形式。第三,文章第一部分大篇幅的阐释并非必要,且存在表达问题。第四,文章对于国家这一主体的关注不足,缺少对于国家安全观提出背景的分析,忽视了国家安全法治这一总体框架。第五,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去意识形态化的,但在我国语境下的人民是与阶级概念绑定的,作者在论证把人民安全打造为对外话语体系时还需要进一步对比和分析这两个概念。

在自由讨论阶段,多名师生围绕文章内容、逻辑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硕士研究生谭心怡认为,文章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文章应明确政法语境与宪法语境的区别,并揭示政法语境对于文章的意义。第二,文章在讨论人民、公民、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概念时,相关理论能否置于国家安全法治这个论域下与人民安全进行对比,有待商榷。第三,文章第二部分从集体性与保障人权的角度来讨论人民安全的本质特征,缺少独特性的阐释。第四,在论述结构上,文章内容与文章结论关联性不强。硕士研究生朱前峄认为,文章内容翔实,材料丰富,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文章应当界定“人民安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等概念,明确其内涵。第二,文章线索不清晰,建议形成贯穿全文的链条。硕士研究生唐千惠认为,文章结构完整,但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建议作者统一“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与“国家安全法治目标体系”的表述。第二,文章第一部分对后文论述助益不大。第三,文章第二部分的论证脱离了国家安全观这一宏观视角。硕士研究生庄静宇认为:第一,在选题上,文章缺少必要的文献综述。第二,在逻辑上,文章一级标题之间存在部分重复的问题。第三,在观点上,文章对于人民安全的分析过于冗长。硕士研究生范子木认为:第一,文章第一部分将“人民”从政治话语转化成学术话语这一尝试的必要性有待商榷。第二,文章标题与核心命题的关系不明确。第三,建议作者注意表达的规范性。

段磊老师认为,文章以“人民安全”这一创新性概念为主题展开研究,对我们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一定意义。但是,文章研究方法的适用不突出,未能提出具有较强现实和理论意义的问题意识,更像是对一个政策概念的反复文义解释,既未能准确阐释“人民安全”的概念内涵,也未能深入规范的制定、修改、适用等具体层面展示这一政策概念的应用,对于深入理解我国法律体系中贯彻的安全观提供的知识增量较为有限。建议作者从规范变迁的角度出发,探索“人民安全”概念对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现实影响。

吕永祥老师认为,文章内容扎实、语言流畅,但仍存在以下几个需要完善的地方:第一,需要厘清核心概念及类似概念之间的关系,例如“人民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构成、“人民安全”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中的定位等,避免概念的泛化使用。第二,文章问题意识有待明确,建议作者可以从法理角度进行规范论证分析,或者从实践指向角度研究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如何贯彻落实人民安全宗旨。第三,在框架结构上,文章缺乏严谨递进的逻辑结构,缺少驱动逻辑结构展开的问题线索。

叶正国老师认为文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第一,文章需要明确研究对象和立足点,可以写法理辨析,也可以深入立法司法当中进行实证化,还可以进行纯粹的政法层次的分析。第二,文章标题与内容存在脱节,正文中关于地位与作用的论述不多。第三,人民安全这一范畴的界定存在多种方式,建议作者深入到人民安全的提出背景和发展脉络中去探究人民安全的概念,不要过于依赖内涵外延这一角度。

翟晗老师认为,文章行文规范,但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文章破题不够,存在过多经验表达,建议作者将相关内容挂靠理论,使文章有框架和章法。第二,建议作者关注本体安全。在构建主义脉络下,人民安全和本体安全的关联在于决定本体安全程度的是和重要他者的关系的常态化。从这个进路来看,本体安全对宪法的影响是要区分内外。建议作者关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念提出之后我国移民机制的变化。第三,文章在谈及人民时,建议作者关注人民防线这个概念,以及地方关于反间谍条例的立法这一现象。第四,要避免将安全概念泛化。

最后,伍华军老师为本次沙龙作了总结发言。伍老师认为:第一,关于政策性话语的破题问题,要避免教条主义地把传统法学方法适用于政策性话语的表达,应当将政策性话语置于特定语境中去描述。具体来说,文章对宪法文本的理解不够准确,且文章三个部分之间运用的概念和解决的问题并不相同。第二,建议作者回归到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范畴中去理解,因为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存在不同面向,如果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概念不确定,人民安全就无法落地。在此基础上,建议作者进一步思考如何用人民安全去统领不同的逻辑范畴,增强论文的体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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