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客

研究生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奖助体系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于刚•宋晓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20 16:28:11  浏览: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于刚•宋晓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字[2016]26号)相关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度于刚•宋晓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一)遵循宪法,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二)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生活习惯良好,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三)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发表2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SCI、SSCI、EI、A&HCI、CSSCI或者ESI高被引用论文、专业领域被认定的高水平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2.出版1部及以上学术专著、译著、编著,研究生应为第一、二作者或担任主编、副主编;

3.获得1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武汉大学应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应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

4.在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社会实践、社会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奖励20名。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于刚•宋晓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24日下午2:00—5:30报中心2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邮箱85370531@qq.com(邮件主题备注***同学申请***奖学金)。

(智慧研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中心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审核申请者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报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27-67124218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能用同一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术创新奖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电话:027-87376716(招聘)、027-87376720(培训、招生)
传真:027-67124218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一楼
  • 微信号:whudnfg
Copyright © 2010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