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通知和中心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中心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中心拟推荐闫纪钢为2021—2022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人选,拟推荐付张莲为2021—2022学年度校级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选,报学校审批。
同时中心确定张莹等3人为2021—2022学年度中心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人选,确定刘冠淇等2人为2021—2022学年度中心社会活动积极分子(院级)人选。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24日至5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委员会反映,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27-67124218,邮箱:85370531@qq.com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共1人
闫纪钢
校级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共1人
付张莲
中心优秀学生干部(院级):共3人
张 莹 余淑娟 温雨薇
中心社会活动积极分子(院级):共2人
刘冠淇 梁瑞起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