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组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的通知》《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3-2024学年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中心开展考核。经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同意、现场答辩、考核小组综合考察、中心审核通过,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如有异议,可在11月13日17点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87376720(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邮箱:dangneifagui@126.com
特此公示。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