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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23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1 11:59:29  浏览:

中心2023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请仔细阅读,并按照步骤和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研究生通过官网首页点击信息门户,进入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界面,输入门户账号密码登录。请研究生按照答辩安排完成所有申请毕业和申请学位的流程。流程如下图所示


文本框: 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提交及审核(4月9日前提交,10日彭小曼老师审核) 提交流程:“研究生-师生服务” →“培养管理”→“中期考核学生申请” “研究生-师生服务” →“学位管理”→“开题申请”

文本框: 毕业申请提交及审核(4月13日前提交,4月14日联系彭小曼老师审核),同时学生携带答辩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到中心201领取学位申请表和答辩袋),系统生成毕业生名单 提交流程:“研究生-师生服务” →“毕业管理”→“毕业申请” 法学硕士研究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30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5学分。

文本框: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版提交及审核(4月20日前完成) 说明: ①学位论文必须经过导师审查同意方能上传系统;论文正文不得少于3万字; ②论文命名方式:论文题目.pdf;  ③论文中的一切有关个人信息都需要剔除掉,包括学号、姓名、导师姓名、院系名称等,去掉郑重申明和致谢。 ④论文检测标准:学位论文检测以 “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为准,重复率不得超过20%; ⑤论文提交流程:“学位管理”→“新版学位管理”→“研究生科研与学位信息服务平台”→“学位管理”:发起学位申请→附件信息:上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版→联系导师审核通过论文→教学秘书下载论文进行检测→系统发布检测结果→学生端查询检测结果。

文本框: 学位论文送审版提交及审核(4月24日前完成) 送审版论文和检测版论文必须保持一致; 提交流程:“学位管理“→“新版学位管理”→“研究生科研与学位信息服务平台”→“学位管理”:发起学位申请→附件信息:上传学位论文送审版→联系导师审核通过论文→教学秘书论文派送→系统发布评阅结果→学生端查询评阅结果。

文本框: 科研成果信息录入及审核(4月28日前完成) ①“研究生-师生服务系统”→“新版学位管理”→“研究生科研与学位信息服务平台”→成果管理→联系导师审核。用于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的科研成果在“是否用于答辩资格认定”栏必须选择“是”; ②提交的科研成果应以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或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不属于此范围的成果不提交。 ③系统填写完毕,联系导师审核通过; ④将原刊提交给答辩秘书送中心201办公室。

文本框: 论文答辩(5月底完成) (各教研室安排答辩时间,请与答辩秘书保持联系,5月底完成)

文本框: 学位申请提交(请在答辩通过三天内完成) ① “研究生-师生服务系统”→“新版学位管理”→“研究生科研与学位信息服务平台”→学位管理→论文归档管理应用→学位论文归档; ②“研究生-师生服务系统”→“新版学位管理”→“研究生科研与学位信息服务平台”→学位管理→学位数据上报管理应用→学位数据上报。


研究生答辩完成,请整理好如下材料装进答辩袋交答辩秘书:

①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表》一份(将封面、目录、填表说明、1-18页粘贴成册;22页、24页交答辩秘书;其他页自己保存使用);

②填写完整的《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下载中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提醒:档案内所有材料一律使用胶水粘贴。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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