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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2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16 16:35:39  浏览:

一、2022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事项

负责人

备注

37-311

①审核学分

②申请登记(填写附件一)

彭小曼

201办公室

315

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导师

3月底前

预答辩

导师、答辩秘书

46-网上评议截止时间前

①中心审核资格论文

②研究生院审核资格论文

彭小曼

201办公室

研究生院学位办409

4月初

领取答辩袋

答辩秘书

201办公室

网上评议截止时间前

论文检测

彭小曼

201办公室

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一般在420日前

学位论文网上评议

研究生院学位办409

正式答辩前一周

答辩手续

彭小曼

201办公室

531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

导师、答辩秘书

答辩后两天内

提交答辩材料

答辩秘书

201办公室


二、有关说明

(一)学分、学位申请登记

学分:达到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

学位申请登记:37-11日将填写好的附件一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见附件一的填写须知)。

(二)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315日前将学位论文初稿提交至导师审核,经导师审阅认可后,提出预答辩申请。

(三)预答辩

3月底之前必须完成预答辩,预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四)资格论文审核

①携带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纸质,需本人及导师签字,此表见《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第9),表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

填写格式:《发表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刊物类别(如SCISSCICSSCI来源刊、CSSCI扩展版、CSSCI集刊等),发表时间、卷期,作者排序,页码

②携带发表的资格论文原件,其中SCISSCI等源刊及CSSCI(含扩展版及集刊)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报告。

③资格论文目录:附件二

(五)领取答辩袋

答辩袋内材料包括:《申请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2

(六)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①论文检测标准:学位论文电子检测以 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为准,复制比不超过20%(含本数)的论文准予进入专家评阅和答辩。(如果出台新的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②学位论文检测前须提交预答辩记录表及论文修改报告。

③论文提交流程:

登录“信息门户”“研究生-师生服务系统”开题报告申请(中心审核)毕业申请(中心审核)预答辩申请学位管理“新版学位管理”“研究生科研与学位信息服务平台”学位管理发起学位申请附件信息:上传学位论文导师审核通过检测版论文教学秘书下载论文进行检测系统发布检测结果学生端查询检测结果。

(七)提交科研成果信息

登录“信息门户”“研究生-师生服务系统”“新版学位管理”“研究生科研与学位信息服务平台”成果管理。用于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的科研成果在“是否用于答辩资格认定”栏必须选择“是”,并上传检索报告和附件(含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

②提交的科研成果应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不属于此范围的成果不提交。

③系统中填写的成果信息须与《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上填写的一致,《申请表》上第3页所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第1页填写的信息一致。

(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

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院的通知(另行通知)

(九)学位论文答辩

网上评议的3份评阅书全部通过后,申请人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②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核学位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并添加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答辩前三天,由答辩秘书到201办公室办理本专业的答辩公示手续;

答辩结束后由导师登录管理系统添加答辩结果;

⑤答辩结束后,将《申请表》中审核通过的(1437页复印15份(B4纸双面复印)交到201办公室。

(十)学位委员会审批授予学位

6月初,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结果进行审议,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社会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十一)毕业离校手续

申请人按学校要求办理好各项离校程序后,到中心201办公室并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十二)学位档案(整理要求见附件三)

答辩结束后两天内提交学位档案材料:

①《申请表》一份;

②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

③综合考试表一份;

④毕业生登记表两份;

⑤交纸质“中、英文论文摘要简况表”(各一份)及“论文使用授权书”(两份);

⑥纸本论文2份。(此项可稍晚提交)

(十三)系统中无毕业照片的同学请提前按研究生院照片采集通知的要求采集照片,以免影响后续的申请流程。http://gs.whu.edu.cn/info/1057/52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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