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专业考试科目调整为“纪检监察基础理论”(692)和“党内法规基础理论”(972),现就有关科目考察范围说明如下:
“纪检监察基础理论”(692)的考察范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发展史;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宪法学、刑法学的基础知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等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领域的主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党内法规基础理论”(972)的考察范围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发展史;党内法规基本原理、主要制度和实施机制;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党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解释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执行党内法规责任制规定(试行)》等主要党内法规。
参考书目详见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网站。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