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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21 10:47:54  浏览:

为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中心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中心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各项工作专班,统筹疫情防控、复试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招生指标与复试分数线

类别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复试分数线

剩余招生计划人数

上线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政治

外语

业务科1

业务科2

总分

全日制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60

50

80

80

340

4

8

0305Z1

党的建设

非全日制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60

50

80

80

340

20

2

注: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和复试结果可能会有适当调整,中心在复试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秉承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调剂政策

1.因中心非全日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一志愿生源复试差额比例不足120%,故中心拟择优遴选0-20名调剂生参加复试(根据初试预录取情况和生源质量确定)。中心全日制招生专业不接收调剂。在符合教育部政策前提下,调剂须符合学校关于调剂政策规定。

2.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相同者优先,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且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中心复试分数线。

根据《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考生申请调剂至中心非全日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须满足中心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3.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填写志愿,并于2022年3月31日12:00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以“调剂申请: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原报考学校专业+本科院校”命名,发送至邮箱:1766657489@qq.com(过时不接受申请)。

申请调剂考生须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有:

1)《武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附件2),须提交考生亲笔签名后的扫描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电子版;

3)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电子版,注:签订定向协议单位与所提交材料涉及的工作单位应当保持一致(以所盖公章为准),提交后不得变更;

4)大学期间成绩单,英语等级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各类获奖、竞赛证书等原件电子版。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真实,将取消考生复试及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处理。

我中心将按照学校规定择优确定调剂名单。调剂考生按照中心公布的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完成调剂志愿填报相关程序,未按时办理的视为放弃调剂。

四、复试要求

1. 复试时间等安排

2022年中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式主要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拟通过腾讯会议和QQ软件平台组织复试,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所需软件。具体操作及要求详见《网络远程复试实施办法》(附件3),请考生仔细阅读。

为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请参与复试的考生添加QQ号:1766657489,并备注“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本科院校” 通过验证

复试安排如下表:

时间安排

方式

资格审核:

2022324日(周四)15:30-17:00

网络远程

外语及专业复试:

2022325日(周五)9:00-11:00

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由他人代替参加资格审查或复试的,以及其它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资格。

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2. 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对上线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资格审查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须准备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准考证以及《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4)。考生须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于资格审查前一天发至QQ号:1766657489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 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测试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

2)专业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 成绩核算

1)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外语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2)总评成绩、外语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不低于60分为合格,其中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50%+外语面试成绩×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

若有考生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相关要求,且最终初试总分满足中心复试分数线,请于复试前联系中心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5.疫情防控

中心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聚集,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期间将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体检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中心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3.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在我中心官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咨询电话:

校研究生院硕士生招生办公室:027-68754125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27-87376720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联系邮箱:1766657489@qq.com

考生咨询服务QQ1766657489

 

考生可登录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官方网站(http://iplr.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

九、本细则解释权归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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