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湖北省委办公厅与武汉大学共建的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获武汉大学批准招收2017年党内法规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成为全国第一家单独招收党内法规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的高校,开创了“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先河。
湖北省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工作。今年省委常委会两次听取法规工作汇报,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采取省校共建的方式组建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是省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2016年9月21日,湖北省委办公厅与武汉大学共同成立了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这也是全国第一家采取省校共建方式建设的党内法规实体性研究机构。中心致力于建成党内法规的国家高端智库、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与创新基地和党内法规制度教育培训与人才培养基地。
武汉大学是我国高校中最早开展党内法规有关问题研究的学术重镇,形成了一批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根据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将分别依托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中共党史学科招收党内法规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2017年的招生名额为3人。根据该中心制定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心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将围绕党内法规基础理论、党内法规制定技术规范、党内法规工作和国家法制工作衔接联动机制、地方党内法规制定权限、党内法规立规后评估等方面,开展党内法规理论与实务的重大课题研究。
高校实体性研究机构在设立当年就开始独立招收博士研究生,这在全国高校屈指可数。党内法规研究方向博士学位点的设立,是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在学科建设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研究中心党内法规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同时,这也标志着武汉大学作为全国高校党内法规研究的拓荒者与先行者,在探索设立独立的“党内法规学”二级学科点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始终将“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作为中心“一库两基地”建设目标的重要内容,围绕“党内法规学”的学科定位、学科队伍、学科基地、科学研究、人才培育、学科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为构建党内法规的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制度体系、教材体系等作出贡献。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