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中心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中心2019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二、招生指标与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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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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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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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接受推免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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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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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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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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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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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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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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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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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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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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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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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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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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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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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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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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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04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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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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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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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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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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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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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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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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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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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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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和复试结果调整,中心在复试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秉承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调剂政策
1.因中心一志愿生源复试差额比例不足120%,故中心拟从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的考生中,择优遴选1名调剂生参加复试。在符合教育部政策前提下,调剂须符合学校关于校内调剂政策规定。
2.我中心仅接收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相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需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中心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14日12: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101办公室(过时不接受申请)。
申请调剂考生须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有:
(1)《武汉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附件);
(2)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英语等级证明,科研成果,各类获奖、竞赛证书等。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真实,将取消考生复试及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处理。
我中心将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教育背景、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择优挑选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照中心公布的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参加复试。若调剂考生经复试最终进入拟录取名单,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须登陆系统完成调剂志愿填报相关程序,未按时办理的视为放弃调剂。
4.报考中心的考生要求向校外或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四、复试要求
1. 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2019年3月22日(周五)14:00-17:00
外语及专业复试:2019年3月23日(周六)14:30-17:00
(2)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武汉大学半山庐党内法规研究中心101室
复试地点:武汉大学半山庐党内法规研究中心104室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对上线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用,每位考生须缴100元复试费。
3. 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测试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以对话形式进行。
(2)专业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综合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
4. 成绩核算
(1)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外语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2)总评成绩、外语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不低于60分为合格成绩。总评成绩、外语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成绩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50%+外语面试成绩×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
5. 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我中心考生体检初步安排在3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期间将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面试方式,不计成绩,但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中心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将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中心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中心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
3.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七、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在我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咨询电话:
校研究生院硕士生招生办公室:027-68754125(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27-87376720(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联系邮箱:dangneifagui@126.com
考生可登录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官方网站(http://iplr.whu.edu.cn/)或“党规研究”(微信号:whudnfg)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19年3月6日
附件:《武汉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