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中心概况
中心介绍
中心领导
师资队伍
学术委员会
中心研究员
中心办公室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中心要闻
媒体聚焦
视频报道
获奖情况
学术研究
学术资讯
中心课题
科研项目
专家视点
通知公告
专著推介
理论动态
高层声音
学术论文
链接分享
新规速递
中央党规
地方党规、文件
立法概览
中央公开发布文件
本科教学
课程概览
慕课视听
党规故事
教学法规
案例材料
研究生教育
招生工作
教学培养
奖助体系
就业信息
培训工作
培训资讯
课程概览
中心期刊
《党内法规研究》2024年第3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研究》2024年第2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研究》2024年第1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研究》2023年第4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研究》2023年第3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研究》2023年第2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研究》2023年第1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研究》2022年第2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研究》2022年第1期(创刊号)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第8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第7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第6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第5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第4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第3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第2期刊文推荐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第1期刊文推荐
中心特色
中心动态
每日动态
曼话党规
下载中心
最新公告: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诚聘天下英才
第六届全国党内法规青年学者论坛 主报告人发布及评议...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公告
第六届全国党内法规青年学者论坛招募报名人公告
新规速递
中央党规
地方党规、文件
立法概览
中央公开发布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规速递
>
中央公开发布文件
>
正文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来源:《人民日报》2022年2月10日第1版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11 16:37:37 浏览:
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等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为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成长成才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关心下一代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进一步发挥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现就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传统文化、科技素养和法治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五老”在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优势作用,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关工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助力添彩;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努力学习、健康成长、艰苦奋斗;坚持发挥“五老”的优势作用,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学习“五老”,支持更多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的广阔舞台上老有所为、发光发热;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积极探索适合关工委特点的方法路径,使关心下一代工作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二、重点任务
(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五老”报告团、宣讲团作用,在青少年中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活动,打牢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思想根基。加强理论宣传普及和阐释解读,深入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举措,让党的创新理论走进青少年、引领青少年,增强青少年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引导其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
(四)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实施传承红色基因工程,组织“五老”深入青少年中,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把红色故事中蕴含的革命精神和时代价值讲出来,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党的辉煌成就、艰辛历程、历史经验、优良传统中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牢记红色政权是从哪里来的、新中国是怎么建立起来的,进一步增强爱党报国情怀。组织青少年瞻仰参观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老少携手开展读书、征文、演讲、展演、夏令营冬令营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用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教育青少年,引导其从中汲取信仰力量,筑牢理想信念之基。
(五)积极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紧紧抓住青少年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组织动员“五老”到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弘扬爱国传统,引导青少年不断增强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怀,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各地历史文化优势,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特别是历史文物和传统节日,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青少年感受中华文化魅力,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大手拉小手”、“老少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广泛组织“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高尚的道德精神和价值追求激励教育青少年。
(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关工委要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法定职责。持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教育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和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提高青少年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组织“五老”参与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发挥其在帮教失足青少年工作中的独特优势。
(七)实施“五老”关爱下一代工程。深化关爱助学工作,着力为青少年成长成才办实事解难事。对困境青少年的帮扶要从物质层面更多地深入到精神层面,在生活上关爱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思想上关心、情感上关怀、心理上疏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动员“五老”依托儿童之家、青少年活动室、农家书屋、复兴少年宫等阵地,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关爱与服务工作。发挥“五老”在乡村振兴中的服务和推动作用,开展农村青年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乡村工匠等培训,助力培养有理想、懂技术、会管理、会经营的乡村新型青年人才。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推进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加强青少年劳动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助力培养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青年产业工人队伍。
(八)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推动构建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培养体系,动员“五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青少年在课余、假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组织“五老”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引导少先队员从小培养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深化“‘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主题活动,讲好红色家风故事,引导青少年在家做一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助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加强网络环境保护,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正能量,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科学上网,参与净化网络空间和网吧义务监督活动,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
(九)巩固拓展组织体系。适应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变化和需求,按照“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的标准,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在“五老”和青少年集中的活动场所加强组织和工作覆盖,不断扩大关工委关爱教育青少年的渠道。加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支持学校、机关、社区、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干休所等组建关工委组织,实现活动联办、资源联用、协调发展。
(十)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建好全国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中国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五老”工作室等教育阵地,提高利用率和青少年参与度。积极支持和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儿童之家建设,用好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陈列馆、档案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生动性和直观性。加强关工委网络阵地建设,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现代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打造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平台。
(十一)推进工作品牌建设。培育和形成一批青少年喜闻乐见、符合时代特征、具有时代气息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民族团结、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关爱教育工作品牌,使青少年在参与各项主题活动中,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树立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艰苦奋斗的远大志向,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巩固提升多年来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形成的品牌,不断赋予品牌新内容,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
(十二)注重理论研究。深入调查研究,了解青少年成长成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向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研究,把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特点规律,研究解决制约关工委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将理论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政策和制度机制。
(十三)加强宣传工作。鼓励支持出版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报社等推出符合青少年特点、贴近青少年需求、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书籍、节目和栏目等,营造共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良好氛围。宣传“五老”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宣传报道“五老”服务青少年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典型经验做法。
四、强化组织实施
(十四)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理顺和完善领导机制。各地要加强统筹谋划,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经费保障,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更好发展。
(十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关工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共同关爱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氛围。
(十六)加强队伍建设。广泛动员政治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的老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及时把新退出领导岗位、身体健康、热爱青少年工作的老同志充实进关工委领导班子。建立健全“五老”常态化退出和补充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扎根基层、富有活力的“五老”队伍。探索完善“五老”、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相结合,关工委与相关部门相结合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培训,努力将关工委建设成老有所为的重要舞台、老有所学的重要课堂、老同志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阵地。各地可结合实际,对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给予关怀帮助,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进行看望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老”,按规定给予鼓励和表彰。
上一篇:
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实施办法》
下一篇:
中央纪委印发《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
电话:027-87376716(招聘)、027-87376720(培训、招生)
传真:027-67124218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一楼
微信号:whudnfg
首页
|
中心概况
|
新闻中心
|
学术研究
|
理论动态
|
新规速递
|
本科教学
|
研究生教育
|
培训工作
|
中心期刊
|
中心特色
|
下载中心
|
Copyright © 2010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