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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工作大有“讲究”

来源:求是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25 16:53:04  浏览:

2019年8月25日,党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次修订《条例》,是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实现问责制度与时俱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党执政兴国规律的认识,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问责工作,倒逼责任落实,形成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问责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导问责工作深入开展,形成了问责理论、实践、制度的创新成果。

2016年7月,党中央制定出台《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逐步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效果越来越显现。

在《条例》实施过程中,积累了许多新经验,同时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既有问责不严的问题,也有问责泛化、简单粗暴的问题;既有问责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也有问责尺度把握不一的问题;既有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自己整改落实,以追究直接责任代替追究领导责任的问题,也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问责工作的实际效果,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的问责制度。

在调研修订《条例》的过程中,问责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是反映较多的问题。如有的地方和部门先决定后调查,为尽快平息舆论和应付上级草率问责,搞“问责不过夜”、“一人拍板”式问责,滥用“一票否决”,出了问题让下级“背锅”,导致问责没有问到“痛点”。

针对这些问题,《条例》进一步科学划分责任,健全问责程序、完善内控机制,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

此次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吸收管党治党最新理论成果,总结问责实践经验,坚持对症下药、靶向施策,进一步明确问责原则、细化问责情形、健全问责程序、强化问责执行,着力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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